2home 發表於 2018-3-2 12:24:37

時間可以看出成效,持分地如果大家都不開發不使用反而比較没問題,但大家搶著要使用時,要利益分配時,人性問題就出來了,

一句老話,趁沒很多人,彼此都還熱络認識,還容易解決時,處理掉或整合掉。。

持分糾紛,2home己經有很多前例可參考。。

山林雅境 發表於 2018-3-2 12:46:38

樂活族 發表於 2018-3-2 12:13 static/image/common/back.gif
人家就是在做 "整合" 的工作
只不過是
將原來不同條心的家人共同持有土地


人生的投資客有很多的面向。巴菲特,郭台銘,張忠謀等等人,只需要單純幾個投資面向,就搞定一些人生事業。只要知識有概念夠剩下來的就是你的選擇是甚麼而已。
以前去花蓮投標時,我總會看看身邊這些一樣參與者的精神表情。進而推估這個行業的發展。
我們這一家族的持分地算是多,很難日常生活交易不會碰到持分的交易與訴訟。
自認這方面我做的功德還是有些許。即使建商或是外人我都很願意幫他們整合。把親友們難以有發展前景的持分地換成錢有多棒呀!把那些價值低數量又多的煩惱,盡快脫離頭腦需要去思考的範圍。這樣人生才會富足。
當然吃苦當作吃補,把完全自有的變成持分的,生活多采多姿只要我願意有何不可。;P
想想自己除了處理掉不少的持分地,算算再買進的持分地有有三件。除了一件跟外面家族買到2/5離1Home近想種菜之外,其他的算是幫助親友換成錢而去買進。當然後來的回報還不錯。

樂活族 發表於 2018-3-2 13:32:35

2home 發表於 2018-3-2 12:24 static/image/common/back.gif
時間可以看出成效,持分地如果大家都不開發不使用反而比較没問題,但大家搶著要使用時,要利益分配時 ...

多年前我就是買了塊我獨自擁有的地
玩起自給自足還真不手軟
假設我花掉的是100萬土地價值1000萬
那時想很多人1起玩 可是地是我自己的
所以變成獨樂樂了 (其實1把鼻涕1把眼淚)

現在相反我可以100萬玩1000萬了
缺點就是 很多人要一起玩 不過地太大了 反而我1人玩
(花蓮便宜多了 地可以10人玩 但只有1-2人玩 這也麻煩  好在其他可以長草)
總之你拿你家資產1點點中的1點點 玩大家的 (小時候家家酒玩過沒?)
投資又不是 會讓你傾家盪產
最後就可以眾樂樂


為何我會越走越堅持呢?  因為情況真的和只會獨資的人想的不一樣的
別怕事  事情來不就是去 解決它

像這篇新聞講的 有人找到解決方案了

樂活族 發表於 2018-3-2 13:40:44

pineman 發表於 2018-3-2 12:20 static/image/common/back.gif
不知道這投資客資格有沒有限定領域?股市投資算嗎?如果算,底下是套利投資客作法:

    請 ...

老大實在太聰明了  知道投資有很多種

那你知道團購農地怎樣分利益嗎?  利益在哪知道嗎?  (全國有人把100坪農地分20人持有的嗎?)

等你了解偏鄉農地再問我 A B C 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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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問的我不懂  我會的你不懂  不就雞同鴨講

2home 發表於 2018-3-2 13:56:30

樂活族 發表於 2018-3-2 13:32 static/image/common/back.gif
多年前我就是買了塊我獨自擁有的地
玩起自給自足還真不手軟
假設我花掉的是100萬土地價值1000萬


一塊地在網路找50人持分,彼此還不認識,錢匯了就有權狀,真的不要這樣玩啦,以後很難收尾。。想得到的問題就很多,這責任蠻重大的。。熱血過了就很難堅持理想了。

我也不希望有人利用2home平台拉人持分,我是越看越怕,若出事我也要負道義責任。

樂活族 發表於 2018-3-2 15:06:33

2home 發表於 2018-3-2 13:56 static/image/common/back.gif
一塊地在網路找50人持分,彼此還不認識,錢匯了就有權狀,真的不要這樣玩啦,以後很難收尾。。想得到的 ...

老大  網路我玩好久了  
大家不都 進步到 "私訊"了 ( 更進步就私會了)
我有感覺各地區聯誼會 並不一定會放上網來了(這才是比較重要的2HOME大家族的問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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也沒下回了  不過團購別的東西總可以
想要的私訊我  不就是這樣
老大盡職了 誰不知道

我過幾天再發的團購 老大看看這樣可以嗎?

2home 發表於 2018-3-2 15:16:11

樂活族 發表於 2018-3-2 15:06 static/image/common/back.gif
老大  網路我玩好久了  
大家不都 進步到 "私訊"了 ( 更進步就私會了)
我有感覺各地區聯誼會 並不一定會 ...

我的立場己表達了...就不在說明了.....之前有人在投資理財區貼文找下線會員的......還有吸金找投資的.... 這種大筆金額沒立案有爭議的...這種就很不好,剛開始基於情面都沒有處理......但最後都是下架處理....

至於老會員辦團購....,講的是信用.....若是沒有爭議的或沒有違法嫌疑,我也不會干渉太多...

樂活族 發表於 2018-3-2 15:35:43

2home 發表於 2018-3-2 15:16 static/image/common/back.gif
我的立場己表達了...就不在說明了....

老大管理網站 你說過的話在某幾篇
並不一定每個人都會看到
你要寫一篇 置頂文 這樣每個會員都會看到
或加入會員要簽同意書表示 本站有免責部分
要不然買賣專區有有提醒文 這樣最好啦
像 "本站不能發團購房地產資訊"  


以後不發土地團購就是了 . 免得往後真的出現 "樂活條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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若在台北發起團租 每人繳1萬租土地耕作可以嗎? (共耕)
若在玉里發團購 每人繳1萬買下土地種菜可以嗎? (這叫什麼?)

以上差別在哪 大家看有嗎?  我只對錢有興趣 所以只看到 1萬

2home 發表於 2018-3-2 15:46:51

樂活族 發表於 2018-3-2 15:35 static/image/common/back.gif
老大管理網站 你說過的話在某幾篇
並不一定每個人都會看到
你要寫一篇 置頂文 這樣每個會員都會看到




之前新品或二手區,出了幾次詐騙事件....所以有立了下面的公告,就在新品或二手區置頂 ...

http://www.2home.com.tw/bbs/forum.php?mod=viewthread&tid=20216&extra=page%3D1

至於團購部份,問題比較複雜...

我之前寫的團購程式,最近可能會開放.....就會有完整的功能和辦法,目前還在擬定........以後會採申請的方式...沒爭議的就會開放....,被開放的團購,將在2HOME 網站會有精美的圖文廣告版位做全版的輪流播放+FB+LINE 幫忙曝光......

yuank 發表於 2018-3-3 14:29:19

本帖最後由 yuank 於 2018-3-3 14:57 編輯

共有關係之下
共有人除非經過其他共有人同意,不然不能占一塊來使用。
共有人隨時可以要求分割。  (如果是耕地,注意最小分割面積0.25公頃限制)
可以用多數決管理。
可以用多數決處分共有物,例如全部賣掉。(土地法34-1)
共有人出售共有物時,其他共有人有優先承買權。

新聞那件,不應該想說反正持分很少1/12,而不行使優先承買權。
較常見先買一點成為共有人,然後再收購到成為多數,就有權處分全部共有物。原共有人如果想保有不動產,更要優先承買。

一起購地成為共有人,應該不是壞事,只是都要清楚遊戲規則,要有共識和諧相處。


條文請參考
http://law.moj.gov.tw/LawClass/LawSearchNo.aspx?PC=B0000001&DF=&SNo=817-831
http://law.moj.gov.tw/LawClass/LawSingle.aspx?Pcode=D0060001&FLNO=3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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查看完整版本: 持分房產遭法拍 小心投資客投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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