oldtree 發表於 2018-10-22 15:00:20

不是口袋深,也不想當盤子,但如果施點小惠,例如地價的百分之一甚至二十分之一,用這筆錢請佔用者還地,不曉得會不會熱臉胋冷屁股或肉包子打狗。

而最最顧慮的是,這樣會不會反而成就了對方取得地上權的條件之一。

而如對方願意接受,拿錢走人,應該是要立張切結書之類的東西吧?內容怎麼寫才好?要法院公正嗎?另外如佔用者人數不明,那只跟一個或部份一些人立書,其它人以後應也還會糾結不清,這應不是個好方法。

oldtree 發表於 2018-11-6 15:21:01

請教home友們一個問題:被佔用的土地,如佔用人在其上從事非法行業或有非法行為,是否地主要負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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查看完整版本: 賣得出去嗎?-拍謝,浪費資源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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