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home 發表於 2021-4-18 20:24:52

合法變違建!政府硬罰205萬 老農夫妻活活氣死

蓋屋時,不管是農舍或是資材室,第一個動作就是要鑑界.是否在自己的土地範圍內蓋屋..且要符合是否在可蓋建築物的區域內

買農地時,也要注意是否是可以蓋農舍的區域內,否則可能買了不能蓋.

之前就有碰到過,有些薑農租地種薑,種到林務局的地,被告到上法院的.

也有碰到過資材室申請許可都下來了,但沒有去辦水保,結果被開罰....一般人都認為許可都下來,不就是可以蓋了,但事實上有些程序上的bug,還有一些經常換人的審核單位搞不清楚狀況 ,會讓人跳坑..


合法變違建!政府硬罰205萬 老農夫妻活活氣死

「詹老先生有塊地,伊呀伊呀唷!」立委徐志榮日前在立院改編童謠高歌質詢,揭露苗栗一位老農明明取得合法建照蓋農舍,卻在完工前被河川局認定違法須拆除,並開罰205萬元,害老農夫妻10天內相繼抑鬱而終,要行政院長蘇貞昌還公道。整起冤案在小老百姓與政府周旋3年後終獲重視,本月1日確認老農非故意蓋建物,同意退還罰款。家屬對遲來正義持香告慰亡者,但難掩失落說:「真的是被官員活活氣死!」

冤案主角苗栗縣卓蘭鎮老農詹坤源(享壽81歲),在大安溪畔持有6分地的果園,是祖傳土地,從50多年前開始種水果。為了方便包裝作業、儲存肥料,2017年9月他向卓蘭鎮公所,申請農業用地作農業設施容許使用獲核准,同年12月苗栗縣府核發建照。

孰料,詹坤源砸下畢生積蓄200多萬元興建農舍,工程僅剩屋頂尚未蓋好,水利署第三河川局巡防員,突然在2018年3月間,看到興建中的建物,且認定蓋在河川管制區域內,因此依水利法河川區域內不能有地上建築物,行文縣府、公所要求撤照和督促恢復原狀

https://tw.appledaily.com/local/20210418/PWB74LCPJ5FIZP2G5LSWOPBDPI/

https://youtu.be/JYd1GvnLNP8

JYd1GvnLNP8

拓荒者 發表於 2021-4-19 11:12:03

不知道責任歸屬誰佔的比例較大?
地方政府? 河川局?

2home 發表於 2021-4-19 11:45:14

拓荒者 發表於 2021-4-19 11:12 static/image/common/back.gif
不知道責任歸屬誰佔的比例較大?
地方政府? 河川局?

這新聞表示公家機關勾稽整合能力有問題,發建造的地方審核員可能問題比較大。因為勾的是非河川限制區。

SUNRIDE 發表於 2021-4-19 11:47:40

應該責在縣府

記憶中豐原好像向陽大地?

蓋在滑動坡的樣子,後來國賠再求償縣府科員:'(

電器熊_RIVER 發表於 2021-4-20 14:29:25

國賠?!成立國家賠償責任須具備下列要件:1、須為公務員的行為。 2、須為執行職務的行為。 3、須為行

使公權力的行為。 4、公務員須有故意或過失。所以本件因公務機關誤發建照,致使人民實質權益受損,歸

責單位應該很明顯。至於"老農夫妻10天內相繼抑鬱而終"、"被官員活活氣死",則屬民事訴訟判定後才知結

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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