森林小屋 發表於 2021-5-6 16:24:26

男搭電梯被蛇咬 管委會判賠8.9萬

桃園市八德區鍾姓男子,去年在住家社區電梯門口遭毒蛇咬傷,他不滿社區管理不善,導致受傷休養2個月,訴請管委會賠償薪資損失、精神撫慰金共22萬多元,案經桃園地方法院審結,法官認為社區所在地點不是偏僻處,管委會雖稱有防蛇設施,但未善盡管理責任,確有疏失,判賠8萬9000多元。

住在八德廣豐特區一個屋齡5年社區大樓的鍾男,2020年1月5日早上要搭電梯上樓回家,剛刷卡進入電梯,就被突然衝出來的一條蛇咬傷,讓鍾男覺得相當誇張,為什麼住家電梯會有毒蛇。鍾表示,因為被毒蛇咬傷,他休息2個月無法上班,損失十多萬薪資;精神、身體都受到極大痛苦,所以求償10萬元精神撫慰金,還有醫藥費2萬4000多元,共求償22萬6000多元。

挨告的社區管委會則表示,已做好防蛇設施,咬傷鍾男的蛇,是從社區後門的桃園大圳溜進來,屬於意外事件,不應由社區負責。

法官調查,鍾男有醫院診斷證明書、照片為證,確實被不明蛇類咬傷。管委會雖稱有防蛇設施,可是鍾在1月被咬傷,社區直到去年4月才貼出公告、照片,指社區已裝設蛇防護網,無法證明防蛇網是在鍾男被咬傷前、還是咬傷後設置。

管委會雖辯稱,曾在2019年7月貼公告通知住戶,社區周遭有蛇出沒,但是僅有公告,並沒有其他積極防蛇作為。法官認為,電梯是住戶經常出沒地點,並非人煙稀少偏僻地點,竟然會有蛇出現,難認社區管委會已善盡管理責任。法官審酌鍾某所受的傷害和經濟能力後,判決管委會要給付醫藥費2萬多元、實際薪資損失1萬5000元、精神撫慰金5萬元,合計共給付8萬9356元。本案可上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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