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標題: 請教...上有違建的農地想合併鄰地? [打印本頁]

作者: Opaso    時間: 2012-8-23 12:06     標題: 請教...上有違建的農地想合併鄰地?

我的農舍農地(300坪)無法取得農地農用証明,那這樣可以跟相鄰的農地(40坪)辦理合併嗎??
請教各位達人....
作者: 山林雅境    時間: 2012-8-23 12:20

如果兩筆地都屬於同一人所有.不牽涉到買賣.就沒有農業檢查的問題(農地農用).
如果只是自己土地的合併或分割.只需在地政事務所辦理.這樣是沒有農業檢查的問題.
作者: 山林雅境    時間: 2012-8-23 12:23

300加40坪還是沒有超過2500平方公尺.這樣有合併的必要嗎?兩筆土地有兩筆的好處.合併之後就無法再分割.
作者: 相思園    時間: 2012-8-23 14:04

300加40坪還是沒有超過2500平方公尺.這樣有合併的必要嗎?兩筆土地有兩筆的好處.合併之後就無法再分割.
山林雅境 發表於 2012-8-23 12:23

可以請較老大
倆筆土地有什麼好處?
作者: 阿俊    時間: 2012-8-23 14:49

可以請較老大
倆筆土地有什麼好處?
相思園 發表於 2012-8-23 14:04

沒好處  除非你合併後達0.25公頃  另有作為
作者: abelchen    時間: 2012-8-23 15:42

地目相同合併後超過0.1公頃可蓋資材室.
作者: pinball    時間: 2012-8-23 16:12

如果兩筆地都屬於同一人所有.不牽涉到買賣.就沒有農業檢查的問題(農地農用).
如果只是自己土地的合併或分割.只需在地政事務所辦理.這樣是沒有農業檢查的問題.
山林雅境 發表於 2012-8-23 12:20


請問,如果是有違建,兩筆鄰地不同人,界址調整或是交換(面積相同),不牽涉到買賣,這樣會有問題嗎?
我困擾很久...
作者: 山林雅境    時間: 2012-8-23 16:12

5# 阿俊
小筆土地.的確可以有小小作為.
作者: 山林雅境    時間: 2012-8-23 16:18

請問,如果是有違建,兩筆鄰地不同人,界址調整或是交換(面積相同),不牽涉到買賣,這樣會有問題嗎?
我困擾很久...
pinball 發表於 2012-8-23 16:12

只有被買進賣出的土地.才有農業檢查的問題.如果有沒申請就蓋屋舍那筆沒有交易.這樣是沒有問題的.
當然如果有被檢舉.那又是另外的議題了.
作者: 山林雅境    時間: 2012-8-23 16:23

4# 相思園
因為土地有法規沒法子細分.小筆土地好處還蠻多的. 前先已告之了.
作者: 山林雅境    時間: 2012-8-23 16:29

請問,如果是有違建,兩筆鄰地不同人,界址調整或是交換(面積相同),不牽涉到買賣,這樣會有問題嗎?
我困擾很久...
pinball 發表於 2012-8-23 16:12

如果買賣只有四十坪.就給它直接報增值稅.不申請免稅農業檢查.這樣也可以.除非地價太高增值稅多.
作者: 阿俊    時間: 2012-8-23 16:41

6# abelchen


資材室不用合併就可以合計了
作者: 阿俊    時間: 2012-8-23 16:42

7# pinball


合併分割  好像不用申請農證哦   
這點還要求證一下  有空我再幫你問
作者: l70077007l    時間: 2012-8-23 16:56

7# pinball 合併分割 好像不用申請農證哦 這點還要求證一下 有空我再幫你問 阿俊 發表於 2012-8-23 16:42

合併分割是須要申請農用證明的~
作者: Opaso    時間: 2012-8-23 16:57

1# Opaso
問題詳細情形是這樣的:
1.我的農舍農地(300坪 ),上有增建,圍牆
2.鄰地(360坪)不是我的,是空地,但已經不能配蓋

那為什麼要只買鄰地40坪ㄋ?因為這樣我们雙方的農地就會變得很工整,
所以想要分割合併一下,但對於我的農舍農地不能取得農地農地證明有疑慮,
因此上網請教各位達人.....
作者: 山林雅境    時間: 2012-8-23 16:59

合併分割是須要申請農用證明的~
l70077007l 發表於 2012-8-23 16:56

不牽涉到買賣是沒有申請農用證明的問題.我做過多趟自己土地的合併分割.直接在地政事務所就可完成.
作者: Opaso    時間: 2012-8-23 17:05

不牽涉到買賣是沒有申請農用證明的問題.我做過多趟自己土地的合併分割.直接在地政事務所就可完成.
山林雅境 發表於 2012-8-23 16:59

1.那我可以把鄰地360坪先全部買下,
2.這時 兩塊地都是我的名字,
3.做分割合併,一塊340坪 另一塊320坪
4.將320坪這塊賣回給原地主

這樣行的通嗎???
作者: 山林雅境    時間: 2012-8-23 17:06

1# Opaso
問題詳細情形是這樣的:
1.我的農舍農地(300坪 ),上有增建,圍牆
2.鄰地(360坪)不是我的,是空地,但已經不能配蓋

那為什麼要只買鄰地40坪ㄋ?因為這樣我们雙方的農地就會變得很工整,
所以想要分 ...
Opaso 發表於 2012-8-23 16:57

界址調整或是交換這方面我沒做過 .若這裡沒答案就問代書看看.
我在想界址調整或是交換之外.對方的若無違規的問題.下面這方式應該行得通吧------先將360坪整個買過來.再與自己的合併分割後.再將320坪賣還給對方.----------
作者: 山林雅境    時間: 2012-8-23 17:10

1.那我可以把鄰地360坪先全部買下,
2.這時 兩塊地都是我的名字,
3.做分割合併,一塊340坪 另一塊320坪
4.將320坪這塊賣回給原地主

這樣行的通嗎???
Opaso 發表於 2012-8-23 17:05

正想說這個.您跟代書討論一下.或是直接到地政事務所請教看看.這跟交換.界址調整來比較,那個行得通.
當然兩地主的互信同意最重要.
作者: 山林雅境    時間: 2012-8-23 17:15

17# Opaso
還有合併分割務必同時做.否則一經合併之後,就無法分割了.這也是要點.
作者: Opaso    時間: 2012-8-23 17:16

19# 山林雅境
謝謝各位熱心的回應,真是臥虎藏龍....
作者: w4657    時間: 2012-8-23 21:25

兩筆鄰地不同人之土地要合併,
1、須在土地登記申請書上記明二人之權利範圍。
2、合併後變成了共有。
看不出有什麼利益可言。
作者: 阿俊    時間: 2012-8-23 21:41

兩筆鄰地不同人之土地要合併,
1、須在土地登記申請書上記明二人之權利範圍。
2、合併後變成了共有。
看不出有什麼利益可言。
w4657 發表於 2012-8-23 21:25

是合併分割   不是共有
作者: 檸檬    時間: 2012-8-23 22:06

20# 山林雅境
農發條例於第16條規定農地最小分割面積為0.25公頃(765.25),係指分割後之土地不論多少筆(),每筆()皆應大於0.25 公頃的意思,而非單方面分割出來之一筆符合即可,其他原來被分割的土地不論多少筆,均應大於或等於0.25公頃。因此,每一筆可興建農舍之農地,必須足夠此一最小分割面積限制。


要注意合併之後,同一個人的名義下,土地小於0.25公頃,可能必須整筆出售,不能分成2塊了喲...
作者: 山林雅境    時間: 2012-8-23 22:06

21# Opaso
如果是重劃過農地的合併分割.好像還有進出水方面的分割限制(比如說縱方向有限制,橫方向就可以.反之亦然).總之先整個跟了解的代書問清釐清楚之後,再來執行.
作者: 山羊    時間: 2012-8-23 22:30

我之前有筆地做了2次合併分割,自行到地政辦理
無須農用證明
原本想做界址調整
但有其條件
比如地界截彎取直.....
2筆面積不能改變,否則無法做界址調整只能合併分割或分割合併

合併分割或分割合併有差別要看實際需求
作者: 山羊    時間: 2012-8-23 22:36

20# 山林雅境
農發條例於第16條規定農地最小分割面積為0.25公頃(765.25坪),係指分割後之土地不論多少筆(宗),每筆(宗)皆應大於0.25 公頃的意思,而非單方面分割出來之一筆符合即可,其他原來被分割的土地不論多少 ...
檸檬 發表於 2012-8-23 22:06

合併分割或分割合併是併案處理
與農發規定0.25公頃限制無關
我當初2筆合併分割後小筆的只有30幾坪
作者: 山林雅境    時間: 2012-8-23 22:46

20# 山林雅境
農發條例於第16條規定農地最小分割面積為0.25公頃(765.25坪),係指分割後之土地不論多少筆(宗),每筆(宗)皆應大於0.25 公頃的意思,而非單方面分割出來之一筆符合即可,其他原來被分割的土地不論多少 ...
檸檬 發表於 2012-8-23 22:06

像版主這種情況.兩筆土地還是可以同時合併分割成另外兩筆土地.沒有2500平方公尺的問題.如果只是先合併以後想分割就不行了.這也就是小筆土地的珍貴之處.
我也跟山羊兄一樣做過此方式.還把一些小筆的分割成四五十坪.
作者: Opaso    時間: 2012-8-24 11:20

我之前有筆地做了2次合併分割,自行到地政辦理
無須農用證明
原本想做界址調整
但有其條件
比如地界截彎取直.....
2筆面積不能改變,否則無法做界址調整只能合併分割或分割合併

合併分割或分割合併有差別要看實 ...
山羊 發表於 2012-8-23 22:30

請教"合併分割或分割合併有差別"的差異性在那??因我也想自己辦理....
是合併分割,另一塊就被套繪了嗎??
而我應辦理分割合併才對,是嗎??
作者: dahoo    時間: 2012-8-24 12:26

1# Opaso
1.界址調整是可行(不需農證).但有其必要條件.請自行孤狗.
建議您親自跑一趟地政事務所.問登記櫃檯是否辦過此項業務.如無.那就放棄這方式.

2.併案辦理分割.移轉.合併(要農證或繳爭執稅).
兩方將欲交換或買賣的面積分割出來.此時分割出的面積會有1個臨時地號.待移轉合併後臨時地號自然消失.

第1個方式:省錢耗時
第2個方式:省時耗錢

作者: Opaso    時間: 2012-8-24 12:58

30# dahoo

可是我就是沒有農證呀!!!
作者: dahoo    時間: 2012-8-24 13:01

30# dahoo

可是我就是沒有農證呀!!!
Opaso 發表於 2012-8-24 12:58

提錢企講呀!!!
就繳稅ㄇㄟ

作者: Opaso    時間: 2012-8-24 13:24

提錢企講呀!!!
就繳稅ㄇㄟ
dahoo 發表於 2012-8-24 13:01

是繳土增稅嗎??十幾萬耶,那只好不分割合併了...
山林大說分割合併(皆自己名下)不用農證,是真的嗎??
作者: 山林雅境    時間: 2012-8-24 13:45

33# Opaso
大和兄說的第二方式.或許就是您要的. 問問代書看需要農證的土地是哪筆?這樣就清楚了.如果只是交易那筆.那就 ok了.
作者: 山羊    時間: 2012-8-24 21:13

請教"合併分割或分割合併有差別"的差異性在那??因我也想自己辦理....
是合併分割,另一塊就被套繪了嗎??
而我應辦理分割合併才對,是嗎??
Opaso 發表於 2012-8-24 11:20

不很肯定差別處
好像是同地主跟不同地主差別
以你的情況可能是要先分割再合併吧!
我當初是合併分割,同地主
記的只有書狀費手續費沒有什農證增值稅的東東
什是農證
作者: dahoo    時間: 2012-8-25 09:21

35# 山羊
[農業用地作農業使用證明]

在不增加地號的情況下.山羊大怎不用[面積調整]方式?

作者: dahoo    時間: 2012-8-25 09:29

33# Opaso

如果您只是要地形完整.那就用界址調整
但是要注意一個原則[截彎取直.便於管理]
文件備妥在地政事務所就可完成.也不需農證

作者: all600    時間: 2012-8-27 20:14

本文章最後由 all600 於 2012-8-27 23:41 編輯
如果兩筆地都屬於同一人所有.不牽涉到買賣.就沒有農業檢查的問題(農地農用).
如果只是自己土地的合併或分割.只需在地政事務所辦理.這樣是沒有農業檢查的問題.
山林雅境 發表於 2012-8-23 12:20


      請問同一筆土地,若共有人之間互相贈予(母贈予子女),有沒有農業檢查的問題(農地農用)?
這筆土地有祖墳,也有兩間合起來超過規定坪數的鐵皮屋,存在幾十年了,這樣對於申請分割有無影響?
作者: dahoo    時間: 2012-8-28 12:14

600兄.
非都市土地使用管制規則
第 8 條
土地使用編定後,其原有使用或原有建築物不合土地使用分區規定者,在
政府令其變更使用或拆除建築物前,得為從來之使用。原有建築物除准修
繕外,不得增建或改建。
前項土地或建築物,對公眾安全、衛生及福利有重大妨礙者,該管直轄市
或縣 (市) 政府應限期令其變更或停止使用、遷移、拆除或改建,所受損
害應予適當補償。

農地法規檢索系統 有您要的資訊

http://talis.coa.gov.tw/ALRIS/

農業用地作農業使用認定及核發證明辦法簡介
二、農業使用認定基準:
(五)於土地使用編定前已存在有祖墳者,得認定作農業使用:

作者: dahoo    時間: 2012-8-28 12:21

您可以傳真航測所申請航照圖.要民國74年以前或更早的航照圖佐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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