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果兩筆地都屬於同一人所有.不牽涉到買賣.就沒有農業檢查的問題(農地農用).
如果只是自己土地的合併或分割.只需在地政事務所辦理.這樣是沒有農業檢查的問題.
山林雅境 發表於 2012-8-23 12:20
1# Opaso
問題詳細情形是這樣的:
1.我的農舍農地(300坪 ),上有增建,圍牆
2.鄰地(360坪)不是我的,是空地,但已經不能配蓋
那為什麼要只買鄰地40坪ㄋ?因為這樣我们雙方的農地就會變得很工整,
所以想要分 ...
Opaso 發表於 2012-8-23 16:57
1.那我可以把鄰地360坪先全部買下,
2.這時 兩塊地都是我的名字,
3.做分割合併,一塊340坪 另一塊320坪
4.將320坪這塊賣回給原地主
這樣行的通嗎???
Opaso 發表於 2012-8-23 17:05
20# 山林雅境
農發條例於第16條規定農地最小分割面積為0.25公頃(765.25坪),係指分割後之土地不論多少筆(宗),每筆(宗)皆應大於0.25 公頃的意思,而非單方面分割出來之一筆符合即可,其他原來被分割的土地不論多少 ...
檸檬 發表於 2012-8-23 22:06
20# 山林雅境
農發條例於第16條規定農地最小分割面積為0.25公頃(765.25坪),係指分割後之土地不論多少筆(宗),每筆(宗)皆應大於0.25 公頃的意思,而非單方面分割出來之一筆符合即可,其他原來被分割的土地不論多少 ...
檸檬 發表於 2012-8-23 22:06
我之前有筆地做了2次合併分割,自行到地政辦理
無須農用證明
原本想做界址調整
但有其條件
比如地界截彎取直.....
2筆面積不能改變,否則無法做界址調整只能合併分割或分割合併
合併分割或分割合併有差別要看實 ...
山羊 發表於 2012-8-23 22:30
如果兩筆地都屬於同一人所有.不牽涉到買賣.就沒有農業檢查的問題(農地農用).
如果只是自己土地的合併或分割.只需在地政事務所辦理.這樣是沒有農業檢查的問題.
山林雅境 發表於 2012-8-23 12: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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