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看流浪狗可憐,抱回去養不就得了.
員警說的也沒錯阿.誰養的狗肇事,當然是誰負責.
誰放的捕獸夾,誰就要負起刑責.
流浪狗從遠古時代就有,要負責的人一大堆.
況且"各縣市"首長責任大過於最高首長!!!
沒必要什麼事 ...
cn3298 發表於 2012-12-28 11:49






捕獸夾不能用,獵槍,十字弓,都是列管,連魚槍都列管,
我要如何保護自己的家園,野狗被夾斷腿很可憐,可是
至少還活著,我全部的孔雀,雉雞都死光了,那又有誰
來可憐它們呢?
當然了,咬死孔雀的不一定是野狗,但是捕獸夾 ...
hoyea 發表於 2013-1-2 11: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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