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標題: 請教林地購買問題! [打印本頁]

作者: deanyang    時間: 2014-9-30 16:27     標題: 請教林地購買問題!

好友近期廣蒐林地,一口氣買進七八甲,問起他何以專買不能蓋農舍的林地?
渠回應理由甚是奧妙!
一、坡地不要太陡,有機會翻身改編成農牧用地,塞點錢立馬麻雀變鳳凰
二、因為無法可管,所以只要不是固定的建築物(如貨櫃屋組成)都可擺!(這我很存疑)
三、據說運用彈性比農牧地還廣!(我更是存疑)
請教各位先進,代誌真是如此簡單?呵呵
作者: tome9910    時間: 2014-9-30 16:44

我有看過網路上的.土地買賣網站

仲介表明可以.變更.
也不知.真的還是假的

作者: chinang    時間: 2014-9-30 18:40

好友近期廣蒐林地,一口氣買進七八甲,問起他何以專買不能蓋農舍的林地?
渠回應理由甚是奧妙!
一、坡地不要太陡,有機會翻身改編成農牧用地,塞點錢立馬麻雀變鳳凰
二、因為無法可管,所以只要不是固定的建築物(如貨櫃屋組成)都可擺!(這我很存疑)
三、據說運用彈性比農牧地還廣!(我更是存疑)
請教各位先進,代誌真是如此簡單?呵呵

1:地目林  暫未編定土地 有機會成為農牧用地~但看整區的狀況去做!如果旁邊都是林地 那有可能也是林地
2:林地也是農地 怎無法可管
3:我也存疑

我想 林地一般只有便宜是令人相信的

作者: copy    時間: 2014-10-4 00:03

1.改編成農牧用地是有利,但還要塞錢才能辦事就不一定有利.
2.無法可管是所謂模糊空間,針對不是固定的建築物來說.
3.法規是死板,不同區域環境,彈性運用見解不同手法不少.

他的理由有邏輯的,是有眉角有方式的問題.
能不能做何用途,以買進價格做衡量,即使不能還是相對低價不賠,如果可以就有利可圖.
所以行情價值要稍有把握.
作者: 陳青    時間: 2014-10-4 04:30

20年前,有人告訴我,5甲地以上的林地,申請開發案,如果獲準可以變成丙建。
未經證實,各位以為如何?
作者: copy    時間: 2014-10-6 12:29

大嘴好,
您收起玩車換玩怡情的農地了!?好樣的.
現在這一玩,夠我玩一輩子了!
有空多交流.

代誌簡單或複雜大多難以預測,就像改車,拆下去就知道.
目前我感覺~
所有建設除了錢要抓比較緊外,該省都有省到,
法規溫和,一切順利.

作者: 123land    時間: 2014-10-9 08:49

林地管制法令較農地管制嚴格甚多,只能說林地違規使用較不易被檢舉,另外高山林地價格甚低,造林養地也是一種投資
作者: mylla    時間: 2014-10-9 09:46

本帖最後由 mylla 於 2014-10-9 09:48 編輯

應該是有辦法的人可以玩

作者: sdisuper    時間: 2014-10-9 13:58

林地要變更為農牧用地是要經過一套違法程序
林地要濫墾濫伐破壞水土,地貌改變到符合農牧用地的條件
只要敢多繳幾張6萬元的罰單,就可以逐步的將林地變農牧用地了
只是建議大家不要為了私慾,當台灣土地的萬古罪人
作者: S364272    時間: 2014-10-24 17:54

◎ 農企字第0990179287號
         
主旨:有關 貴府函詢民眾以非都市土地林業用地申請變更編定為農牧用地,農政單位審認
      疑義案,復請 查照。
說明: 
一、復 貴府○○年○○月○○日府農務字第○○○○號函。
二、查區域計畫法施行細則第15條規定,經編定林業用地者係供營林或其設施使用。復查
    森林法第6條第2項規定,經編為林業用地之土地,不得供其他用途使用。但經徵得直
    轄市、縣(市)主管機關同意,報請中央主管機關會同中央地政主管機關核准者,不
    在此限。故本案林業用地得否變更為農牧用地,涉及編定用途改變,宜依上開森林法
    程序規定辦理;合先敘明。
三、至林業用地變更為農牧用地書面審認部分,貴府擬請申請人檢具「農業經營計畫書」
    就申請目的、用地現況及未來使用計畫等提出說明,以審認是否合於「農業發展條
    例」所定農業使用之法意,並據以回應地政機關針對案涉用地是否合適農牧使用,本
    會認為尚無不妥;又用地現況倘有違規使用情形者,本會亦支持 貴府意見,宜先請權
    責單位妥處,並確認排除違規使用後,再依上開原則條件予審認辦理,以確保農業生
    產環境之完整。
作者: leonardo    時間: 2015-1-10 13:32

本帖最後由 leonardo 於 2015-1-10 13:37 編輯

以非農用的角度來看, 林業用地的彈性會比農牧地還廣, 林業用地還可以作為森林遊樂, 交通設施, 礦石開採, 土方堆置, 廢棄物設施(垃圾掩埋場?)...


作者: nhkvnhkv    時間: 2015-1-10 18:00

leonardo 發表於 2015-1-10 13:32
以非農用的角度來看, 林業用地的彈性會比農牧地還廣, 林業用地還可以作為森林遊樂, 交通設施, 礦石開採, 土 ...

只要你夠力…其實…什麼地目什麼使用分區都好用



但要是沒力…已經保存登記了,也能拆你啦…
作者: all600    時間: 2015-1-10 20:12

請問每坪1000元的林地有無投資價值?
作者: cannas    時間: 2015-1-12 19:13

很多版友都會誤以為多交幾張罰單就可以達到違規使用目的,補充法規如下:
非都市土地開發審議作業規範
13.基地之原始地形或地物經明顯擅自變更者,除依法懲處外,並依水土保持法相關規定暫停兩年申辦,其不可開發區之面積,仍以原始地形為計算標準。
16.基地內之原始地形在坵塊圖上之平均坡度在百分之四十以上之地區,其面積之百分之八十以上土地應維持原始地形地貌,且為不可開發區,其餘土地得規劃作道路、公園、及綠地等設施使用。

結論:坡度40%以上(五級坡)是不可開發區,如果是非法開發,就只能一直非法下去,因為會被要求以原始地形為開發基準,罰到最高就30萬,主辦不爽還送你個致生水土流失跑法院,政府沒錢一年半載就可以開你一張限期改正未改正…
作者: leonardo    時間: 2015-1-12 23:53

本帖最後由 leonardo 於 2015-1-12 23:55 編輯

山坡地不得超限使用; 可以合法開發.



按這裡顯示圖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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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leonardo    時間: 2015-1-13 13:16

本帖最後由 leonardo 於 2015-1-13 13:24 編輯

林業用地不得為"農作使用", 卻可以遜A舍!! 林地也有投資的價值.


作者: dmreader    時間: 2015-1-13 13:51

leonardo 發表於 2015-1-13 13:16
林業用地不得為"農作使用", 卻可以蓋農舍!! 林地也有投資的價值.

法令已修正,林業用地不得蓋農舍
http://www.2home.com.tw/bbs/foru ... hread&tid=20887
作者: aotsen2004    時間: 2015-1-13 14:04

本帖最後由 aotsen2004 於 2015-1-13 14:08 編輯

林業用地 近年來 越管越嚴 ~ 要投資 最好 先 調查清楚 !!



作者: yang    時間: 2015-1-13 14:15

dmreader 發表於 2015-1-13 13:51
法令已修正,林業用地不得蓋農舍
http://www.2home.com.tw/bbs/forum.php?mod=viewthread&tid=20887

我所知.林業用地不能作其他農業設施唯有可以申請工寮只是有建材上的限制
作者: samtsai    時間: 2015-1-13 14:59

本帖最後由 samtsai 於 2015-1-13 15:01 編輯

leonardo  大大   #16  貼文中圖片顯示


林業用地  竟然  不能做林業使用??(使用類別沒有打勾)  太奇怪吧!!
作者: leonardo    時間: 2015-1-15 15:45

本帖最後由 leonardo 於 2015-1-16 09:44 編輯
samtsai 發表於 2015-1-13 14:59
leonardo  大大   #16  貼文中圖片顯示


samtsai 大大:    #16貼圖裡有打勾在(林業使用及其設施)。其林業設施也許可以視需要依法蓋個造林育苗室!?   感謝 dmreader 大大的法令修正條文第六條---林業用地不得蓋農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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