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標題: 常開高速公路的朋友要小心被錄影舉發 [打印本頁]

作者: larchi    時間: 2015-4-1 10:18     標題: 常開高速公路的朋友要小心被錄影舉發

本帖最後由 larchi 於 2015-4-1 10:32 編輯

今早沒上班,去郵局領掛號郵件,一拆開~哇!罰單,還會送你一張光碟片,超車未保持安全距離,郵局人員說現在很多人都接到這種專業的舉發達人檢舉,大多故意並排,然後等後面不耐煩的人違規,回家放來看果然,牠佔住內側車道,前方空蕩蕩,比外兩側車稍慢,影片很短,連我共三台車中標,慢慢等超車的人上鈎!


作者: tomeplz    時間: 2015-4-1 11:27

影片在哪?
看圖說故事難以理解
作者: ljc    時間: 2015-4-1 11:27

中標的車主,應該可以提出行車記錄器反制那些檢舉蟑螂吧

影片可以放上來,讓眾人知道公路蟑螂的A錢手段嗎
作者: 阿俊    時間: 2015-4-1 11:30

ljc 發表於 2015-4-1 11:27
中標的車主,應該可以提出行車記錄器反制那些檢舉蟑螂吧

影片可以放上來,讓眾人知道公路蟑螂的A錢手段嗎 ...

問題是現在的行車紀錄器檔案存不久   有什麼辦法可以存多一點
作者: 笨羊    時間: 2015-4-1 11:31

> 超車未保持安全距離

是什麼樣的狀況? 請告知大夥. 感激!

作者: ljc    時間: 2015-4-1 11:37

阿俊 發表於 2015-4-1 11:30
問題是現在的行車紀錄器檔案存不久   有什麼辦法可以存多一點

等收到"禮物"時,是隔了好久,資料早就被覆蓋掉了
希望有大容量的行車紀錄器出現
作者: ljc    時間: 2015-4-1 11:42

笨羊 發表於 2015-4-1 11:31
> 超車未保持安全距離

是什麼樣的狀況? 請告知大夥. 感激!

我猜,是蟑螂們將各個行車道占據,讓趕路的倒楣用路人以近距離切入法超車,就像飆仔的那種切車法

作者: 阿俊    時間: 2015-4-1 11:44

ljc 發表於 2015-4-1 11:42
我猜,是蟑螂們將各個行車道占據,讓趕路的倒楣用路人以近距離切入法超車,就像飆仔的那種切車法

應該可以要求對方出示完整的錄影吧..否則不太公平
作者: axxxxa    時間: 2015-4-1 11:52

本帖最後由 axxxxa 於 2015-4-1 12:00 編輯
笨羊 發表於 2015-4-1 11:31
> 超車未保持安全距離

是什麼樣的狀況? 請告知大夥. 感激!


我猜就是檢舉車故意佔著內線並離中線車距離不遠,後面車輛要超車無奈只好切進中線超過他之後再切回內線超車,而由於檢舉車故意離中線車空間有限,所以larchi大大就看起來車尾有點危險的太靠近檢舉車..,偏偏larchi大大已經沒影片可以證明檢舉車佔著內線....

larchi大大,我覺得您拿他的影片去反駁是他先一直低速佔著內車道看看....也謝謝您的提醒!
作者: larchi    時間: 2015-4-1 12:03

axxxxa 發表於 2015-4-1 11:52
我猜就是檢舉車故意佔著內線並離中線車距離不遠,後面車輛要超車無奈只好切進中線超過他之後再切回內線超 ...

你說對了,這圖是檢舉人從他車上行車記錄器拍的,我在電腦上放出來用手機拍的。他佔內車道,車速跟右邊兩車差不多,接下來有車從他右邊中間車道出現,插入內側車道超車。不想申訴了,算了,不跟這些人計較!
作者: 新竹綠    時間: 2015-4-1 12:58

ljc 發表於 2015-4-1 11:27
中標的車主,應該可以提出行車記錄器反制那些檢舉蟑螂吧

影片可以放上來,讓眾人知道公路蟑螂的A錢手段嗎 ...

檢舉交通違規 目前是沒有獎金的
純屬一些"正義之士"的傑作
作者: 王小明    時間: 2015-4-1 13:05

現在社會已經人不人,鬼不鬼,過年後收了兩張罰單,一張住了十幾年的地方違規停車,一張速限30公里我開70幾,對啦錯就不要講,我乾脆車子賣了連稅金都省了
作者: mydvd589    時間: 2015-4-1 16:11

開車上路 以台灣公路法規之多與密集的交通狀況 要不違規說真的也是很困難
當然很多車主都不是蓄易違規 應該多屬無心之過 所違反的也都是不防礙他人安全的交通法規
只是現在照相攝影太過便利 很容易就被記錄下來而報警 而警政單位也樂得依此開單為國家賺罰金
我覺得應該要立法規範 類似這種非由交通警察拍攝紀錄的 都不應該當作開罰的依據
當然若是惡性重大的違規 則可以當作警方執法的輔證

作者: leolee    時間: 2015-4-1 18:59

鼓勵人民互相檢舉是違反人性的政策,要有違規或舉發不法,應交由專業人員執法,我希望能趕快把這種事取銷。
作者: Peter    時間: 2015-4-2 11:05

ljc 發表於 2015-4-1 11:27
中標的車主,應該可以提出行車記錄器反制那些檢舉蟑螂吧

影片可以放上來,讓眾人知道公路蟑螂的A錢手段嗎 ...

交通違規檢舉並沒有獎金可以拿,何來A錢之說?
作者: 水蛙    時間: 2015-4-2 14:19

要遵守交通規則,安全是回家唯一的路。
作者: ljc    時間: 2015-4-2 14:59

Peter 發表於 2015-4-2 11:05
交通違規檢舉並沒有獎金可以拿,何來A錢之說?

記得檢舉烏賊車是有獎金的,雖然那屬於環保方面的
作者: 飛蝴蝶    時間: 2015-4-2 16:07

要去檢舉反擊 否則會有更多人被坑
作者: cn3298    時間: 2015-4-2 16:19

本帖最後由 cn3298 於 2015-4-2 16:24 編輯

各位開在路上都不討厭"目無法紀且嚴重影響他人"的違規車輛嗎?

個人遇到是不會無聊到去檢舉,但心裡超XXXXXX的!
作者: larchi    時間: 2015-4-2 16:24

我來澄清一件事~沒獎金,我有試著打電話去問過乘辦員警~不在,但他的同事回答我這種檢舉案件沒獎金,誰會做這種事~一種是看不慣公路亂像的正義之士,另一種人是故意的沒錯,他再看我的檔案後覺得所謂的距離有爭議!要我去申訴,同時叫我反過來說是因前車龜速,他們有專人會依車道白線消失的速度來推算他的時速,我再請問他:那你們承辦人有獎金嗎?為何你們不先過濾呢?那距離應該是多少呢?他就說叫我去監理站申訴就對了,有專人會處理。
作者: Way    時間: 2015-4-3 23:15

larchi 發表於 2015-4-2 16:24
我來澄清一件事~沒獎金,我有試著打電話去問過乘辦員警~不在,但他的同事回答我這種檢舉案件沒獎金,誰會做 ...

試試看吧!!
忽然想到最近的確有些內側車道上的車
真的是慢得可以了
甚至可能低於速限10了
作者: 陳青    時間: 2015-4-4 07:49

超車還有安全距離嗎?既然要超車,一般而論,當然要追上去才能超越不是嗎?
以這樣說來,就是要左線前方空蕩蕩,才能超右車了。



作者: 攝影師    時間: 2015-4-4 10:48

應該要有申訴成功改罰對方才對!
作者: cn3298    時間: 2015-4-5 16:23

本帖最後由 cn3298 於 2015-4-5 16:32 編輯

超車.切車的角度.距離.速度...沒拿捏好,對於被超車切車者如同"逼車.挑釁".

超車.切車.超速或違規的車輛通常自我感覺良好.並不會感受到已威脅其他車輛的行車安全.

最好附上"全段影片".比較有正當性和說服力
作者: 山林雅境    時間: 2015-4-5 20:41

前些日子開車在快速路上,自認救了自己,也救了鄰車道的車,也救了那位飆客。憑藉的是自己的開車經驗及耳朵聽覺正常,以及一份直覺。
這段路限速是90,右車道車速度接近90,我在左車道近100的打算超車,因為限速以及兩車時速差距不是很大,所以我在左側車道是以較緩的方式接近。
說是遲也變化很快,右後方感覺有輛車以非常大的引擎聲音靠近,(我猜測應該有160到180時速)我的直覺右後方車連減速都可能會追撞前車或是我,如果以後車的企圖可能是在我及右前車的小空隙中超越。但以我及右前車的速度差,肯定右後車沒那個機會超車,也煞不住車。其結果應該是三輛車都會出事。
在當下我的直覺就是緊急煞車,帶著旁邊老婆的驚叫聲下,在那僅存微小的空間之中,眼看著右後車切向我車前面,因為我已經預期了狀況,只是踩了緊急煞車,慶幸車況也還好,倒是沒有驚嚇到。
倒是這輛車超車之後,又立即轉到外側車道,在幾百米外的交流道下了快速路。
有時在想想人生可以慢可以讓的時候,要放得下看得開,連開車都要爭個些許的瞬間,人生求快是在趕往哪裡呢?
作者: FlyNews    時間: 2015-4-6 00:01

本帖最後由 FlyNews 於 2015-4-6 01:44 編輯

若檢舉人在內側車道,以最高速限行駛,你們被檢舉是活該! <-但同樣有機會申訴成功
若檢舉人在內側車道,並未以最高速限行駛,你可以反向檢舉或申訴。

每格白線含虛線為10公尺。警察以白線消失的格數,是可以推算出時速的!
若檢舉人自己在內側車道龜速,把影片快轉造假,分、秒 應該會較慢。
但檢舉人的機器未被標檢局檢驗,所以無法確認影片的分、秒 是否準確?是否被造假? <--可由這點申訴


國道的快/中/慢車道要分流,慢車不要佔用快車道(最內側),但快車也不應佔用慢車道!
超車也不能超速,最快也只能以最高速限超車,但超車可低於最高速限,
超車時,同樣要與前後車保持安全距離。<-樓主是這點被抓包!

所以,要用最高速限行駛,就盡量一直開內側車道,要盯著時速表一直維持在最高速限!
且要把時速表在定速時用GPS校正一下,看汽車表速誤差多少?再把汽車表速+誤差值。

若最高速限卻一直在中/慢車道,快車佔用中/外線慢車道雖不會被罰款,但會增加風險,
樓主這次就被抓包了!明明是快車,想合法開快,卻和中速龜車(中線)共用車道,當然要一直變換車道超車。
但要保持安全距離超車,可沒那麼多機會給你合法變換車道...

以最高速限佔用中/外線車道(中/外線快車),不在內側車道行駛的風險:
1. 中/外線本來就給慢車開的,想在中/外線維持最高速限必須不斷變換車道超車,難以保持安全距離,
2. 內線快車必須以最高速限行駛,不能超速也不能減太慢。中線快車會與內線快車以最高速限並排,
3. 外線快車會讓剛上交流道,還在加速的慢車不易匯入車道。
4. 中線快車會讓準備下交流道的內線快車,不易變換到中/外側車道。
5. 快車佔用中/外線車道,內側車道空盪盪,讓龜車有機會佔用內側車道,造成快/慢車無法分流一直惡性循環。

但網路上卻一堆病態流言誤導成:最高速限也要行駛中外側車道,內側車道要禮讓給"違規超速"的車行駛?
沒辦法,網路上什麼人都有,可能是一些剛拿到駕照想要飆車的學生在打屁吧?
敢違規超速飆150-200的車都不在意超速、開路肩、安全距離了! 哪還需要內車道"禮讓"?


------1格白線含虛線為10公尺------
http://www.artc.org.tw/chinese/0 ... detail.aspx?pid=839
(1)高速/快速道路之車道白虛線為長度5m、間隔5m的設計。小型車在一般情況下,稍微瞄一下並至少保持約7~8個白點以上,是本文建議的方式(不用特意去算幾個白點,因速度快也無法算)。
(2)高速公路每100m均有一綠色里程標記,充份利用此地標地物也是不錯的參考方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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