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home 打造桃花源

標題: 雲林縣條文修正 大幅鬆綁農業設施興建法令限制 [打印本頁]

作者: lin54198    時間: 2015-11-25 18:55     標題: 雲林縣條文修正 大幅鬆綁農業設施興建法令限制

雲林縣議會通過《建築管理自治條例》部分條文修正案,大幅鬆綁農業設施興建法令限制,非做運銷加工使用的法定農業設施,可免申請指定建築線,未來縣內沒有臨路農田也可興建資材室、溫網室等農業設施,雲林是全國第五個通過修正案的縣市政府。

農業設施興建鬆綁 縣府:免申請建築線
作者: 山林雅境    時間: 2015-11-25 19:09

不曉得其他四個縣市是哪些。便民的措施就給他拍拍手啦!

作者: copy    時間: 2015-11-25 22:33

今天同學(地政士)來聊天,告知
最近辦理一件台中市無建造之農業設施(資材室)不可有固定基礎,申請駁回.
我難以置信,這會有安全上的疑慮!
不知是承辦人誤解或是地方自治在規則有修改?





作者: lin54198    時間: 2015-11-26 05:27

山林雅境 發表於 2015-11-25 19:09
不曉得其他四個縣市是哪些。便民的措施就給他拍拍手啦!

應該是台中.台南.高雄.屏東,如有錯誤請指正
作者: 阿俊    時間: 2015-11-26 09:33

copy 發表於 2015-11-25 22:33
今天同學(地政士)來聊天,告知
最近辦理一件台中市無建造之農業設施(資材室)不可有固定基礎,申請駁回.
我難 ...

承辦人員都是如此..他先推  再拖
什麼不能申請有固定基礎的

沒有固定基礎就不用申請了
有固定基礎的農業設施才須要申請許可..在特定某些事項許可  可以不須要申請建照
承辦人員為了推責 都會先說不准
作者: yanglm    時間: 2015-11-26 09:59

唉! 多數台灣標準的公務員.
好的 , 願意自動自發為民服務的優質公務員不是沒有,而是"真的不多"!
作者: 阿俊    時間: 2015-11-26 10:12

yanglm 發表於 2015-11-26 09:59
唉! 多數台灣標準的公務員.
好的 , 願意自動自發為民服務的優質公務員不是沒有,而是"真的不多"!

應該這麼 說吧
公務體制內有
正職公務人員==>人數不多
工友等級=====>人數排第二
約聘人員=====>數量最多  也是第一線人員...所有的承辦人員大部份是這類的酬傭型辦事員

作者: PAO    時間: 2015-11-26 10:15

法令是管公務員不是管老百姓用的
法令是讓公務員有所遵循主動幫老百姓解決問題
不過有許多官是拿法令管老百姓,..........官........管........嗯有點接近
作者: 山林雅境    時間: 2015-11-26 10:16

yanglm 發表於 2015-11-26 09:59
唉! 多數台灣標準的公務員.
好的 , 願意自動自發為民服務的優質公務員不是沒有,而是"真的不多"!

部份如此啦!以農業相關的個人稍有了解。靠個人努力的,一般積極主動勇於任事,這類的比較會站在服務的立場。
反而是沒關係就有關係的,想辦法鑽到閒部門肥部門的,吃這碗看那碗想調職心不在焉的,看報紙存成見的飼料雞不想了解農村實務的,這些還真是你氣死了也沒用。




歡迎光臨 2home 打造桃花源 (http://www.2home.com.tw/bbs/) Powered by Discuz! X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