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標題: 請問私人通路捐給政府之後可以指出建築線嗎? [打印本頁]

作者: 種瓜得蟲    時間: 2017-2-17 01:42     標題: 請問私人通路捐給政府之後可以指出建築線嗎?

農地旁有一條2米寬約70米長的私人通路(無尾路)連接到縣道,所有權人是鄰地地主,地籍圖上也真的有畫這一條細長的土地,不清楚當初是怎麼分割的,請問若他將這條私人通路捐贈給政府機關,這條2米寬的私人通路變成公有道路之後是否可指出建築線呢? 謝謝
作者: chen168    時間: 2017-2-17 03:52

先查查你農地所在縣市是否需指定建築線,有些縣市在自治條例中有免建築線

還有即然地籍圖有單獨分割出來,也查查是不是符合既成道路;

若符合可指定建築線,但路寬只有2米可能不夠寬,建築法規內有規定喔。
作者: 種瓜得蟲    時間: 2017-2-17 11:02

chen168 發表於 2017-2-17 03:52
先查查你農地所在縣市是否需指定建築線,有些縣市在自治條例中有免建築線

還有即然地籍圖有單獨分割出來 ...

我們這裡要指出建築線才能蓋,
且對方已經試過既成道路認定,但是裡面沒有2戶住家且是無尾路,所以不是既成道路
現在聽說要把道路捐給政府來認定是公有道路
只是不知道這樣能畫出建築線嗎?
個人感覺好像不行
因為本來長度超過20米的私設通路要5米寬才能連接外面大馬路的建築線
現在私設通路只有2米寬如果捐給政府就可以直接畫出建築線好像沒這麼容易
作者: yuank    時間: 2017-2-17 14:23

本帖最後由 yuank 於 2017-2-18 09:20 編輯

每個縣市的規定會有點不同,要看你在哪縣市。

http://www.rootlaw.com.tw/LawArt ... 60000000200-1010718
以彰化縣為例
1.捐給政府後,還要經政府指定為「現有巷道」(第4條2巷4款)
2.面臨"現有巷道",可以指定建築線了(第2條第1項)
3.但是,巷道兩邊的建築線都要退讓。(第5條)

細節建議去找縣府承辦單位問

作者: 種瓜得蟲    時間: 2017-3-6 11:54

yuank 發表於 2017-2-17 14:23
每個縣市的規定會有點不同,要看你在哪縣市。

http://www.rootlaw.com.tw/LawArticle.aspx?LawID=B11006 ...

問了彰化縣及台中縣
一個縣市說農牧用地就算捐贈之後也無法認定為現有巷道
另一個縣市說農牧用地至少要捐贈4~6米的道路寬度才可認定為現有巷道
我想想這樣也合理
因為捐贈的主要目的就是要畫出建築線
如果只捐1米寬,那臨地不就要退縮2~3米,
感覺有點強制讓鄰地的土地變為退縮空間,會產生爭議
後來查了宜蘭縣的建築管理自治條例
就很明確指出捐贈的道路寬度至少要6米才能認定為現有巷道

第五條    本自治條例所稱現有巷道,係指符合下列情形之一者:
...
...
四、私設通路或私有通路符合下列各目者:
(一)經土地所有權人捐贈土地為道路使用,並辦畢所有權移轉登記手續予當地鄉(鎮、市)所有。
(二)未計入法定空地。
(三)通路上方無建築物。
(四)應連接至經指定建築線之道路。
(五)寬度應為六公尺以上。
(六)申請建造執照已留設迴車道之私設通路,應包含該迴車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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