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6. 特別約定事項第一條僅提買方可停止付款,未提後續處理方式,所以僅能採拖字訣!

,之前鑑界時我在場看釘界標及界釘,
,

簽了約還要繼續談條件,何不再牽約前把改注意的條件搞得清楚些。簽完約後誰的法上站不住,就由誰去讓步。這樣雙方就有所依據。
,
,(看能否減少損失簽約金!)

,只有到田裡踏青走春。

。
,雖然布袋戲很久沒看了,| 歡迎光臨 2home 打造桃花源 (http://www.2home.com.tw/bbs/) | Powered by Discuz! X2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