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換了新縣長以後, 大家發現不拆了, 於是甚至建商在蓋公寓時會順便把公設地面的地基柱子都留好, 等檢查過後就用 no touch 的方式由住戶委由 "其它廠商" 加蓋, 建商及住戶各取所需, 皆大歡喜

謝謝各位大大..
景氣不好錢難賺...就只這樣圓""建屋夢"'了!
謝謝各位大大..
在花蓮縣蓋沒申請建照..也替荷包省一筆錢!!
雖然有點風險...以55坪建地蓋25坪給老人家住.
景氣不好錢難賺...就只這樣圓""建屋夢"'了!
水哥哥 發表於 2010-12-8 00:18

2home 發表於 2010-12-7 13:12
違建應該是有檢舉才會處理吧! 否則處理不完,通常被檢舉有幾種狀況,
1.得罪附近的鄰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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