樓主: eastern
打印 上一主題 下一主題

老兵不死之自言自語...(金門行...) [複製鏈接]

Rank: 8Rank: 8

1#
發表於 2010-11-3 00:30:13 |顯示全部樓層
金門那應是陸軍的...確定是海陸嗎??陸軍也是有自己的兩棲滴
至少在我的年代是沒有金馬獎的,記得嗎??偶是混新訓中心滴...呵呵
kevin 發表於 2010-11-2 23:00 ]

kevin沒說錯,
在金門沒有海軍陸戰隊,
只有陸軍兩棲偵查營,
號稱天下第一營,
出現過上校營長

使用道具 舉報

Rank: 8Rank: 8

2#
發表於 2010-11-3 13:27:03 |顯示全部樓層
本文章最後由 omp 於 2010-11-3 23:19 編輯
52# omp
"兩棲偵查營"是"水鬼"嗎?還是"涼山部隊"?
好像什麼都會(連開鎖...)?
eastern 發表於 2010-11-3 09:09

國軍的特種部隊很多,
不過,在幾次兵力精簡過程很多已經縮編或者裁併了。
在全盛時期,我們的蛙人部隊(水鬼),陸軍有「兩棲偵查營(俗稱海龍)」,海軍有「海軍水中爆破大隊(電視上看到的天堂路那種)」,另外空降特戰司令部也有一個「潛龍蛙人」排。
海軍陸戰隊也有幾個「偵搜部隊」,這些都是蛙人部隊。

另外eastern所說的「涼山部隊」應該指的是「空降特戰司令部」特勤隊,性質上與蛙人不同。
在10幾年前,台灣有三個反劫持特勤隊,並依地域劃分責任區,
憲兵特勤隊(俗稱夜鷹)負責北部地區,海軍陸戰隊特勤隊負責中部地區,空特部特勤隊負責南部地區。現在除了憲兵特勤隊,其他2個特勤隊都已裁倂。
1

查看全部評分

使用道具 舉報

Rank: 8Rank: 8

3#
發表於 2010-11-5 23:17:10 |顯示全部樓層
本文章最後由 omp 於 2010-11-5 23:25 編輯
omp大,好像粉瞭解!該不會是在五角大廈上班?
eastern 發表於 2010-11-3 15:02


哈!
我不是在五角大廈上班,我是在山腳大廈上班。

對於這些特種部隊的了解,是因緣際會啦。
前面所提到各種「蛙人部隊」,至少還漏掉一個「海上隊」,
當時是警備總部各地區司令部的「反滲透、反偷渡、反走私」海上快速打擊部隊。
家住苗栗後龍的4、5年級生,以前到外埔漁港邊可能看過。
「海上隊」跟其他「蛙人部隊」打扮差不多,都是打赤膊,
一件小短褲由年頭穿到年尾,即使寒流來,頂多加件內衣。
他們的英姿及「沙魚艇」-如下(相片摘自於http://www.rocmp.org/index.php)。
附件: 你需要登錄才可以下載或查看附件。沒有帳號?註冊成會員

使用道具 舉報

Rank: 8Rank: 8

4#
發表於 2010-11-8 00:28:36 |顯示全部樓層
本文章最後由 omp 於 2010-11-8 00:31 編輯
我想跟您確定一下:不知您是憲兵幾梯的?不知會不會冒昧
我是193您是omp 我應該不會是oomp吧?
fums420505 發表於 2010-11-7 01:45

報告學長,我是3年半浴室…..更正…. 3年半預士104期,
下部隊時193梯差不多破冬了,
在此向193梯學長問好

oomp?您還沒那麼老啦!
這樣好了,omp1號給您當,我當omp2號了

使用道具 舉報

Rank: 8Rank: 8

5#
發表於 2010-12-16 13:35:26 |顯示全部樓層
我認為這一筆額外收入應該是要不到的!
雖然當時的兵役法規定是「陸軍2年」服役年限,
照理講所有陸軍常備役都只要當2年役期就可以。

但是「陸一特」的第3年役期,是以後備軍人身分,
依據兵役法第 37 條二款(就現行條文來說)實施「臨時召集」一年,是依法有據。
所以應該是無法補償了。

兵役法第 37 條:
後備軍人及補充兵應下列召集:
一、動員召集:戰爭或非常事變時,依作戰需要實施之。
二、臨時召集:平時為現役補缺、停役原因消滅回役,戰時為人員補充或在軍事警備上有需要時實施之。
三、教育召集:依軍事需要,於舉行訓練或演習時實施之。
四、勤務召集:戰時或非常事變時,為輔助戰時勤務或地方自衛防空等勤務需要實施之。
五、點閱召集:於點驗或校閱時實施之。

使用道具 舉報

Rank: 8Rank: 8

6#
發表於 2010-12-17 00:22:09 |顯示全部樓層
本文章最後由 omp 於 2010-12-17 12:47 編輯
131# fums420505 發表於 2010-12-16 14:04


(先聲明,以下是就事論事,「陸一特」的,尤其是涼山的,不要打我!

官方要擋這個「補償案」是很容易的,
1、如130#所說,「陸一特」士兵當三年於法講得通。
2、就理來說:
「陸軍第一特種兵」這支籤,與當時要服三年役期的海、空軍一樣,是自己抽出來的。當抽到這支籤的時候,包括自己在內的所有人,也都知道將要當三年的兵,所以就理來說,也算講得通。
而且,如果「臨時召集」可以補償,那麼,
同樣是後備軍人召集,也是更多人都有應召經驗的,而且現在還在實施的「教育召集」、「點閱召集」是不是也要補償?


我在想,唯一可能就是從「情」的角度去立個類似「服陸軍第一特種兵常備役人員補償條例」的特別法。
不過,可能滿難的!
就看社會上的聲援度了。

另外就是在時效完成後的法律安定性問題也必須考慮,
否則接下來要求特別立法補償的將層出不窮,
尤其民國元年到民國38年的各種大大小小事情,將沒完沒了。

使用道具 舉報

Rank: 8Rank: 8

7#
發表於 2011-4-11 13:24:24 |顯示全部樓層
201# eastern
前檔風玻璃也帶回來了!?
這也太神奇了!
以前外島對物品的「進出口」管制真的就是「准進不准出」,
要從外島帶到台灣的管制檢查的很嚴格,
從台灣帶到外島的則幾乎不管制(少數違禁品例外,如:檳榔)。

使用道具 舉報

2home站內搜尋



回覆:老兵不死之自言自語...(金門行...)

您需要登錄後才可以回帖 登錄 | 註冊成會員

Archiver|手機版|2home 打造桃花源

GMT+8, 2024-6-1 04:43 , Processed in 0.177706 second(s), 11 queries
免責聲明:2home網站是以即時上傳留言的方式運作,一切留言內容只代表發言者個人意見,非本網站之立場,2home網站對所有留言的真實性、完整性及立場等,不負任何法律責任。 .

回頂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