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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帖最後由 jjs0035 於 2015-7-21 00:13 編輯
內政部說:“農地農用是重要原則,根據預告修正的草案內容,農舍是給農民方便居住使用,農民興建農舍不受影響,如果非農民身分買農地蓋別墅或當民宿營利,未來將受影響。”
看來,民宿(農舍型)的浩劫,指日可待。無它,農舍是給農民方便居住使用,怎可接待觀光客,賺取非農業的收入呢?這意味,無數合法民宿,全是違規農舍,依法都該勒令強制拆除,以恢復農地農用。
可以想見,當十五年前農發條例初通過,多少懷抱民宿夢者,還以為政策做多,鼓勵農業朝觀光業轉型。沒想到,十五年後,輕信政府政策而將身家性命相續投入的業者,現在卻被翻臉不認賬的政府給出賣了!
依我觀察,目前所有的糾結,都環繞著“農地農用”這不容干犯的思維前提。
只要認可這四字,而怯於質疑這四字實已嚴重阻撓現行台灣產業結構的轉型,就注定只能被陳保基玩到死。怎麼說?因為你的思考基點跟他是一致的,你如何反他?頂多就只能質疑他修法的“程序正義”問題,而不能在“實質正義”問題狠狠賞他幾巴掌。
於是,毫不意外地,你看到的就是陳的詭辯,他說:“行政命令,不涉及修法,不必經立法院審查,只要在預告期滿10天後,隨時都可公告實施。”
你看,就連程序正義,也不見得駁得倒他。陳已然一副勢在必得、躊躇滿志的樣子!
接下來,當然就是國家機器堂而皇之地侵犯憲法保障的人民財產權。
是什麼法條允許國家機器可以如是侵門踏戶而無人可以制裁?
無它,“農地農用”就是公權力據以合法行使政策暴力的“實質正義”。
基於以上理由,我個人贊同:
在“農地農用”四字已然如符咒般被民粹把持、綁架,甚而看似凜然不可犯、實則早與時代趨勢嚴重脫節的今日,政府有責任匯流全國民意,根據產業結構因應全球化浪潮的轉型需求,重新構思農業政策,並鄭重交由立院制定新版農發條例。
否則,這前提不破,就根本沒機會顛覆農委會的根本思考點,而有效抵禦隨之而來的政策暴力。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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