樓主: djkakiu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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土地給佔去怎麼辦 [複製鏈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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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發表於 2014-5-17 19:16:12 |顯示全部樓層
1.由地主往地政事務所申請謄本、地籍圖、空照圖、鑑界-->確定界址
2.查清楚土地上有誰占用,停車場誰的?墳墓誰的,從戶政事務所查全體繼承人的戶籍謄本。
3.找占用人出來協調,看要購買 或是承租(但出租,要是違反水土保持法等等,地主會被罰鍰)
4.協調不成,請律師提起訴訟。勝訴後強制執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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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發表於 2014-5-18 22:54:35 |顯示全部樓層
1.不想訴訟,至少可以作到協調,有試有機會。
2.稅  地主討回後,恢復農用;贈與你岳母,維持農用5年;再贈與你妻,維持農用5年。可以節省稅金。
3.不然也可就未被占用部分使用。
4.要不,就把土地就現狀賣出,讓買家去解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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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發表於 2014-5-19 14:49:28 |顯示全部樓層
本帖最後由 yuank 於 2014-5-19 14:59 編輯

1.先用地號,去請一份謄本,看使用分區、使用地類別為何
2.稅的部分,一毛不收就贈與啊!
可參考農業發展條例37、38條。以我前面講的手續,就可省掉。
3.有所有權十對方無權  要求返還,不當得利,這不會有問題。
    也就這樣就好,可不必告刑事竊占、檢舉違建等等,搞太複雜反而耗時耗力。
4.你可全給代書+律師辦,不過20萬不一定夠。
所以才說確定界址 到協調,自己來。
訴訟、執行,有點難度,才建議找律師。可省一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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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發表於 2014-5-19 21:02:19 |顯示全部樓層
本帖最後由 yuank 於 2014-5-19 21:22 編輯

原來您是外籍人士,那麼就盡量花錢找專業人士代辦吧。
1.不需要做的:刑事竊占這不須提;法律扶助也不必,除非是中低收入戶。http://www.laf.org.tw/tw/a2_2_1.php  ;時效取得也不必擔心。
2.找當地的代書。  之後再找律師。
3.代書,請他作下列事情:
  (1)申請地籍謄本、地籍圖、空照圖、鑑界。  (鑑界只會通知鄰地所有人,不會通知違法占用人)
  (2)問可否代查占用人?如果可以就請他作  (不行就請律師作)
      a.占地蓋停車場、廟宇等的人 或法人的名稱+負責人
      b.占地蓋墳墓的,查是誰的。要調全體繼承人的戶籍謄本。
4.請代書 或 律師,找出占用人來協調。  擬定返還 或出售 或出租的方案。(若出租,須訂明若違反建築、土地法規,承租人須負責。)
5.若進入訴訟,請律師-->「要全部占用人返還土地+不當得利」。
6.若勝訴,請律師聲請強制執行,將占用物拆除取回土地。

7.如果要節稅,要花12年以上:
  (1)勝訴之後,由阿姨恢復農用,阿姨贈與給岳母,請代書辦理:贈與登記、申請不課徵土增稅、免徵贈與稅。
  (2)岳母維持農用5年後,贈與你的妻子,請代書辦理:贈與登記、申請不課徵土增稅、免徵贈與稅。

8.如果不節稅,又不想等12年:在3.的時候,就請代書辦理阿姨贈與給你。
9.整個下來蠻花錢、心力,20-50萬都可能,不過比起花錢買一甲地,應該還是划算些。
   不然,就是照現狀便宜賣掉,讓買家去處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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