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ewsn1540 發表於 2015-5-19 07:52
太多管制確實是很不好,除非有更好的辦法,且政府做得到,
不然只有管制是最容易達成的。
其實,現在的法規已經多到難以想像,在山坡地耕種的老農,我認識的,全部都違規或違法,
例如,農地上所有水泥農路都有申請嗎?請挖土機來挖個半天有申請嗎?農地上的小倉庫有申請嗎?
私接山泉水有申請嗎?林業用地上怎會有這麼多的果樹?砍倒了一顆雜木有確定該地不是林業用地嗎?
前述的事項,在現地看,全都是農務行為下很自然的作為,然而,因種種的法令,
要完全合乎規定或合法,有其法令認識、時效、環境、以及成本上的困難。
山上的老農知道那些行為是違規或違法的嗎?部份知道,部份不知道。
反正不要讓政府知道,知道的話就跟他辯或吵。
因此,法規越嚴密,越不食人間煙火,人民就越刁,法令的公信力就越低,就需要養更多的公務員,
來統計、分析、以及監控人民的違法行為,這是我不贊成農委會用法規來處理的最大原因。
否則,就單純本項法規的內容及影響來看,最好把農地價格打回二十年前的原形。
二十年前,很遺憾,沒有資本買地。再來一次的機會,應該可以好好把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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