樓主: blue905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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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洩家中土地鑑界二事 [複製鏈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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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發表於 2011-3-31 12:41:55 |顯示全部樓層
~~~這很好解呀!
第一件...申請土地鑑界..自己先花錢..
         釐清事實!在做後續動作!
第二件..申請鑑界..先花錢..釐清事實!就現貌做處理!

這樣大家多清清處處...
而x糖..說真的它們是專門種菜養豬..
對地籍測量有研究的不多..也非本業...
所以依現在的資訊..隨便說說..就隨便聽聽..
再說我們又不是被老唬養大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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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發表於 2011-3-31 13:29:58 |顯示全部樓層
3# blue9055


辦理鑑界..公家會一一書信連絡與土地相連的週邊地主..
依大部份周邊地主約有三人以上..
有糾紛找村里長及管區...打起架來至少有人會勸架及準備叫救護車!
這是重點...
至於x糖的地..暫用之疑慮可也可以比照辦理!
這年頭..不是說了就算數!攤開來..一一的講清楚!說明白!
你這類事情!!在各處是很常見到!..盡量不要完拆屋還地這事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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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發表於 2011-3-31 14:16:14 |顯示全部樓層
5# ch


謝謝提醒喔!...而關係人那一欄是既定要填寫的..
這是慣例!或許是有些人認為是自己一國而無鄰居吧!
既無鄰居那需耍無聊..自己玩爽的!!

所以勒...處理土地問題!就是除了關係人之外..也是需要找村里長及管區!
儘量不要找比這一階還上層的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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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發表於 2011-3-31 17:56:04 |顯示全部樓層
8# blue9055


~~~話說家中長輩以前是混土木工程的...有說過..
~~~在鄉下蓋屋..緊鄰之建屋..地基照圖作到實...
~~~地上物各內縮1尺...而有女兒牆也是做到實..
~~~其實這道理我懂...但是...人心難測喔!
~~~而連棟房屋例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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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發表於 2011-3-31 18:33:52 |顯示全部樓層
11# blue9055


連棟的土地持有..有比較多的版本!沒有一定的版本!
類似社區型共同持有一筆..土地而地上建物所有全依實際戶所持有!
就是公寓解釋..或是連棟社區型..或是獨棟社區型..

而鄉間或是城市的連棟房屋..建造當初有其標準的建築線..
在依建築線整排施做並做隔戶立牆面..一般是有八吋寬實體(不包括西呀芽)
也就是中心點為基準相對於地籍圖..並核對測量當時的建築線基準點..
這...不一定很準喔!有儀器公差...等..
或是監工ㄚ比喝太多..眼花也有可以差一點點喔!
..大ㄟ...這個喔!!我是清楚!!
但是我不一定能解釋的很好給大家清楚!>>而且我盲點還很多喔!
所以勒...請有經驗或是現業的來..說說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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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發表於 2011-3-31 19:02:02 |顯示全部樓層
~~~找些有關名詞來貼一貼...

建築線 Line of building frontage。

依法律規定,建築基地如要申請建築必須與建築線相連接,而建築線指的就是基地與已經依法公布的都市計畫道路間的境界線,或是依法有指定退讓之現有巷道邊界線;法律規定建築線之意義,是為了確保建築基地與道路出入口之連結,並且明確界定公共領域與私有權屬的界限,以維護良好的都市景觀。基於此項原因,如果都市計畫道路已經公布,但是尚未拓寬或開闢完成時,仍然必須以公布的計畫道路界線為建築線,退縮建築;同時,除了招牌廣告物外,建築物或雜項工作物是不可以突出於建築線之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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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
發表於 2011-3-31 19:46:11 |顯示全部樓層
~~~~~續貼...
基地境界線 Boundary of building site。

建築基地鄰接道路的界限為建築線,與相鄰土地之界線則稱為基地境界線。建築線範圍經由申請主管建築機關指定或指示建築線,基地境界線的認定則需透過地政事務所申請地籍鑑界;地政事務所於接受申請後,會函請鄰地地主一併會同鑑界地籍權屬,並於現場定樁。一般在建築物興建前必須辦理鑑界,主要目的為確定地籍範圍,減少施工後之紛爭。另因建築線屬都市計劃體系,鑑界屬地政體系,各自不同權屬,當基地實測面積與土地謄本面積不符之情形,仍以謄本面積為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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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
發表於 2011-4-1 07:33:55 |顯示全部樓層
一面磚牆寬的土地,爭到最後恐怕不好收拾,既然買前已經知道了,也沒要求賣方處理,買後也就放寬心吧。

以上純屬建議,聽聽就好。
clhung 發表於 2011-3-31 23:45


...我就是想這樣說..希望他能明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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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
發表於 2011-4-5 13:19:00 |顯示全部樓層
20# blue9055



有滿意的結果!就好..加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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