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持分地未繼承遭列管 [複製鏈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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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發表於 2018-5-15 15:50:40 |顯示全部樓層
本帖最後由 oldtree 於 2018-5-15 15:57 編輯

其他樓還沒詳看,先po文。

傾向讓政府列管十五年後拍賣,然後我再把那持份買目前公告現值一坪36000

依文計算想等拍賣的應約有33坪,如果從祖先那時至今,土地一直沒移轉的話,假設當時是民國77年,一坪的公告現值是3600元,增值稅試算為:(可能有誤,請再小心求證)
https://www.etax.nat.gov.tw/etwmain/front/ETW158W9


建議注意一下增值稅。

政府拍賣,增值稅誰付呢?這個就不清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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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狼得星京,洩漢囝啊剉青塞
LONG MAN 驚,佛祖耶嘎哩啵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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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發表於 2018-5-15 16:21:19 |顯示全部樓層
抱歉,借樓主版面問:

所有權人死亡,繼承人未辦繼承登記之地,所有權人為誰?和此地有糾紛時,要找誰溝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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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發表於 2018-5-17 14:32:06 |顯示全部樓層
本帖最後由 oldtree 於 2018-5-17 14:34 編輯

感謝羊大提供另一個解決管道。

依申請書看來,好像要雙方皆同意才可能進行調處程序,而困難的是不知對造人是誰?即使知道,似乎也要他願意在申請書上簽章,調處程序才會啟動。不知這樣依申請書所下的推論正不正確?

附註:1.提出調處申請書時,申請人、對造人暨權利關係人欄,請詳細填寫最新資料,並按對造人及權利關係人人數提出繕本。
大狼得星京,洩漢囝啊剉青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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