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內政部長陳威仁表示,以後不會再有「地目變更」,而是採「申請使用許可」制度 [複製鏈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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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表於 2015-12-30 19:55:43 |顯示全部樓層
本帖最後由 alexadm 於 2015-12-30 20:07 編輯
阿俊 發表於 2015-12-30 17:33
看來  有買農+建地的人  要趕快動工了  否則被劃入就卦了


看不懂您的邏輯
蓋了後就不會被劃入,所以要趕快動工了--->沒這種事,不管有沒有蓋,合乎條件就會被劃入
就算是農地也有可能會變為建地

蓋了後若被劃入可能的補償金會比較多,所以要趕快動工了--->這除非你蓋好含裝潢等的價位能小於公告的
標準,公告的標準因地區不同,譬如鋼筋水泥造一平方米南部約3000~4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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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表於 2015-12-30 20:13:54 |顯示全部樓層
本帖最後由 alexadm 於 2015-12-31 00:06 編輯

我覺得審視一下自己的農地大概就能有個底會被劃入到哪一種
譬如如果農地是在彰化,雲嘉南平原,蘭陽平原,花東縱谷平原等地區,被劃入為優良農地可能性就比較大,尤其是周邊一大片都是耕種區,且都有持續在耕作
整體的畫分應該都是以區塊來劃分, 如果你的土地周邊都已有建物,住宅等,不大可能就你這塊地被歸為優良農業區
更不可能就因為有幾塊小農地就將整個區域歸為優良農業區


個人認為整體的影響其實不大
立這法的真的目的其實就是以後若政府有任何的比較大的規劃計畫,在施行上會比現在方便許多
譬如你的地被歸入保育區,現在沒事,以後如果附近有水災發生,政府要規劃蓄洪池,你的地剛好被劃入蓄洪池
範圍,那政府就可名正言順的趕你走,你只有拿了補償金自認倒楣的離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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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表於 2015-12-31 02:17:11 |顯示全部樓層
CC1982 發表於 2015-12-30 23:43
請問哪邊有詳細法條可以參考,找了一下都只有新聞摘要,這條法案通過對目前都市計畫內農地不知道有何影響?
未 ...

第十五條 全國國土計畫公告實施後,直轄市、縣(市)主管機關應依中央主管機關
規定期限,辦理直轄市、縣(市)國土計畫之擬訂或變更。但其全部行政轄區均已
發布實施都市計畫或國家公園計畫者,得免擬訂直轄市、縣(市)國土計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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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表於 2015-12-31 22:23:15 |顯示全部樓層
austin7798 發表於 2015-12-31 20:23
"國土復育法草案"也還沒過,不會因院會結束,草案就不見了。
"國土計劃法草案"剛三讀通過了,之前送了 ...

請教所說 "政府立法自肥,爆肥到國有山坡地" 不大了解如何肥到國庫
能否說明解惑一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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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表於 2016-1-1 09:32:08 |顯示全部樓層
本帖最後由 alexadm 於 2016-1-1 10:12 編輯
樂活族 發表於 2016-1-1 08:26
真的是這樣嗎? 我們買了ㄧ堆山坡地
目前縣長說 : 123木頭人,大家通通不許動


通通不許是指辦甚麼事務?目前不給辦?國土規劃時程要拉到民國111年,
內政部表示,2年內先訂全國的國土計劃,四年內再訂出各縣市的國土計劃,第5年到第7年劃設國土功能分區圖,在這段期間,全國仍按照現行「區域計畫」規範。以申請設置工業區為例,屬於可發展的「城鄉發展地區」類,第一類(城1)是現有的都市計畫,都市以外但有開發許可的土地(城2),可以直接申請使用許可。

請注意6年的時間內都是在規劃階段
之前通通不許動
哪個縣長這麼有種 !!!不怕被告瀆職!!!不怕引起民怨,是下次不想選了是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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