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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華電切割最後一哩、工會怒吼 [複製鏈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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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表於 2012-8-1 18:19:09 |顯示全部樓層 |倒序瀏覽
本文章最後由 brown發哥 於 2012-8-31 11:03 編輯

2012/8/1 聯合新聞網 經濟日報 黃晶琳
中華電信工會反對切割最後一哩,昨(31)日號召近4,000名員工站出來,大聲怒吼,「七問行政院政委張善政」,並訴請國家通訊傳播委員會(NCC)新任委員撤回電信法草案,重新審議,保障中華電信30萬股東及2萬多名員工權益。
NCC在7月30日已將電信法草案送交行政院,規劃年底前要送交立法院審議。草案中第25條規定市場主導者最後一哩的弁鈮~務分離,第45條規定固網市場主導者應以成本計價,提供給其他業者管線共用;第33條規定,授權主管機關在市場必要時可以逕行核定主導者價格。
中華電信工會認為,此次電信修法重點已被視為是「中華電信條款」,且緊掐著中華電信的「價格」跟「最後一哩」兩大命脈,介入中華電信經營。因此工會昨天號召近4,000名員工站出來,在颱風天前夕到NCC前抗議,創下中華電信民營化以來,最大規模的工會抗議活動。
中華電信民營化後,最後一哩資源已經完成對價,且政府也從釋股中,為國庫帶入超過3,000億元的進帳,中華電信工會訴求,電信法草案等於政府圖利財團,是假匯流、真圖利。
中華電信工會理事長朱傳炳表示,希望張善政多聽中華電信心聲,並提出7大問題,希望張善政回應。
朱傳炳並向NCC遞送中華電信工會堅決反對電信法草案的說帖,嚴正抗議NCC舊任委員草率審理電信法草案,期盼新任委員可與中華電信工會對話,重審電信法草案,否則要號召30多萬股東及員工到行政院抗議。
NCC則回應,已經接受中華電信工會意見函,將努力安排新委員與中華電信工會對談。
中華電信董事長呂學錦日前堅決表示,將持續主張不分割中華電信,要維持綜合性及整合性的電信公司本質不變。
中華電信表示,已多次跟主管機關反應,第25條法令規定不明確,且無法明定有效競爭標準,以英國為例,最後一哩的弁鄔吨擢驉A造成價格上升且業者不投資,恐影響台灣寬頻建設競爭力,第45條若要開放管線,則將影響國家安全。

乖乖聽話的中華電真的是愚蠢至極!笨透了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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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華電信既然已經是一家民營的「股份有限公司」,就必須賺錢,就必須營利,就必須對廣大的股東們負責,最後一哩是他的命根。
為什麼一條法案可以草率的可以把一間民間公司的重大營收來源說釋出就釋出,然後讓其他業者坐享其成?
(他們不是不賺錢唷!賺飽飽!3045台灣大股價、EPS、ROE都比2412中華電高)你以為其他業者得到好處後,會將省下的成本反映在使用者的月租費上嗎?孩子,別傻了呀!這些錢最後又是入了誰的口袋?!
為什麼政府不訂一條法律,要求台北市的建商將每間房子公告地價產權現價,以成本價釋出月租給我
為什麼不訂一條法律要求BMW車商公布零件報價,將車子以成本價租給我開?為什麼對中華電信就可以?!

中華電信這笨蛋吃的悶虧已經太多太多了,ETC其當年中華電信研究所沒做嗎?有任何技術不如人嗎?為啥最後被遠通得標到現在還搞得亂七八糟?
MOD被廣電三法和NCC搞的綁手綁腳烏煙瘴氣,為了「黨政軍退出媒體」還得成立一個愛爾達(至於也是傻子般的ELTA花了500萬美金穩賠不賺的買下2012倫敦奧運的轉播權後又被有線吃豆腐則又是另一個故事了...),電視全面高畫質數位化依舊停滯不前。
現在又要搞個釋出最後一哩,NCC真的是阻礙國家媒體業和ICT產業進步發展的原兇阿!
難道要搞CHT像搞台電一樣,從正一兆被搞到負一兆,最後被迫全民買單,才能覺悟嗎?
我真的不得不說,中華電信真的是如同廣告所說,很多地方真的是走在最前面,但時不時又被政府的疆繩勒住,不能走的太前面,不然其他人會趕不上唷!
乖乖聽話的中華電真的是愚蠢至極!笨透了呀!

對了,話說回來,我今天第一次參加工會抗議,怎麼跟我當初想的一點都不一樣阿!怎麼跟電視上看的都不一樣阿?
怎麼沒有SNG車採訪?(都跑去採訪同時進行的另一攤學生抗議旺中併中嘉案的場子,那邊有學者有學生有話題才有採訪價值,話說這又是NCC又一惡法代表作,在此不敘)怎麼沒有衝撞?怎麼沒有警民推擠?怎麼沒有燒東西?怎麼沒有行動劇?怎麼沒有丟雞蛋?
中華電信工會你也太乖乖牌了吧?也太理性了吧?不能因為號稱是全台灣第一大工會,自以為要當模範生,就什麼都不敢做呀!
辛辛苦苦從北中南(花蓮、高雄都有)動員了三千多名員工,竟然只是戴個帽子,在颱風天淋著雨,口號喊一喊一兩小時,頂多拿個引路幡幫NCC招招魂,就和平解散、收工吃便當了。
NCC一個狗屁代表都沒出來回應呀,好像是自己在喊爽的獨腳戲,真的是很不過癮,NCC照樣不理不睬,度假去的度假去、在裡頭吹冷氣的吹冷氣阿!(還修法決心不會改變哩!)
甚至我發現兩旁的保一警察都無聊到站著打瞌睡了!(他們一定心想,這場子人這麼多,但怎麼這麼平和阿?一點點激動的民眾都沒有,今天出這外勤真是有點無聊......)
看了半天、
好像委曲很多、法令扭曲、政策不挺、
各位2home網友
您看懂了嗎?
為何會醬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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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表於 2012-8-3 08:52:18 |顯示全部樓層

1年內通過擺酒慶祝、籲切割管理

本文章最後由 brown發哥 於 2012-8-3 08:55 編輯

一直以來,NCC的定位,是委員及業者意見分歧的最大關鍵,業者最常抱怨,NCC手中只有棒子(管制、懲罰),卻沒有胡蘿蔔(鼓勵產業)。但NCC委員認為,組織法開宗明義規定NCC成立的精神,在於保障消費者、促進產業多元文化均衡發展,同時提升國家競爭力。
電信業者解釋說,政府宣示推動寬頻或數位匯流政策,但NCC認為自己是獨立機關,不負政策發展責任,因此無須擔負輔導產業的問題,如此一來,形成NCC與其他部會無法整合規劃產業發展策略。
電信業者舉例,因應行動網路的爆發性成長,哪個業者不積極架設基地台,但每個基地台都需經NCC審核,以前3個月通過算正常,現在1年內通過就可以擺酒慶祝了。
又像日前NCC對於華為基地台及電信設備,到底可不可以進入台灣市場遲遲未決,導致業者行動網路升級計畫,一拖就超過1年,最後也是自行撤案,改申設其他電信設備廠的設備才順利通關。
國家傳播委員會(NCC)成立以來,對業者管制多於鼓勵,怨言不少。
台灣電信產業發展協會發言人劉麗秋表示,電信產業與國家寬頻及數位匯流政策及競爭力息息相關,建議電信產業主管機關應切割管理,網路及應用服務的創新應回歸行政單位,而涉及敏感的內容則可由NCC管理。
以上2012/8/3 聯合新聞網 經濟日報 黃晶琳、邱金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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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表於 2012-8-27 10:57:40 |顯示全部樓層

拆分固網 不如鼓勵建設

本文章最後由 brown發哥 於 2012-8-27 11:03 編輯

拆分固網 不如鼓勵建設          2012/8/27 聯合新聞網 聯合報 顏加松
針對頗具爭議之電信法第二十五條,NCC主張應有配套措施,筆者認為,更應思考如何鼓勵業者投入國家電信建設。
電信法第二十五條修改後內容為:「市場未能達成有效競爭情形下,主管機關得要求固網通信網路市場主導者,分離業務弁鄐峇應帣梒插v。
修法精神主要是為了避免市場主導者利用擁有之龐大資源,形成托拉斯而壟斷,美國對AT&T的拆分即為一例。
然而固網因架設網路涉及路權之取用,及因應龐大用戶之需求,需花費大量成本,不僅回收速度緩慢,某些人口密集度較低之地點,業者避之唯恐不及,因此固網業務經營起來遠比無線業務困難。
因此目前問題應該是在沒有業者願意加入既有市場競爭,而非無法有效競爭,若昧於此一事實,一味以固網市場主導者作為該法令懲處之對象,而非鼓勵建設,不僅業者間可以恣意合縱連橫陷市場主導者於不義,且恐在拆分之後,未投入建設之業者依然卻步,而市場主導者亦因為遭到拆分而無法持續建設。
主管機關在祭出拆分大旗之前,應重新檢視影響競爭之真正原因,方符合社會正義。明訂遊戲規則以及相關鼓勵措施,對資源龐大的業者因勢利導,讓業者加入網路基礎建設之建構,比起嚴格管制或宣稱「拆分後的公司更賺錢」還具有說服力。
聯合報今天這篇報導的說法,或麻I出了問題的核心、
下一步如何做、大家就拭日以待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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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表於 2012-8-31 10:34:33 |顯示全部樓層
網路上流傳:NCC要求中華電開放最後一哩的說明。
寫得言簡意賅,條理分明。
NCC要求中華電開放最後一哩的懶人真相包
Chesnut Wang 寫於 2012年7月30日 17:5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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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什麼是最後一哩?
在固網中,從光纖骨幹連到每個人家門口的這段線路的鋪設,就稱為[最後一哩]。
固網的鋪設中,最大的挑戰並不是光纖骨幹,而是從骨幹連到每個人家門口的這段線路的鋪設。
這也是固網業者所面臨到最大的資金消耗,但卻是回收時間最長的投資,尤其以偏遠地區而言,成本高使用率低,非常難以回本。

2. 中華電目前的[最後一哩]線路,是誰出錢建設?
最初電信總局鋪線路時,是用國民納稅來的錢鋪設的,但在中華電信民營化上市後,已經與政府完成最後一哩對價,貢獻國庫超過3000億元。

3. 上週NCC提出電信法修法草案,要求中華電開放[最後一哩],具體內容為何?
(1) 固網市場主導者應以成本計價,向其他業者提供管道等管線共用。
(2) 若無達成上述規定,則要求中華電將最後一哩功能業務分離,也就是中華電信切割最後一哩業務,獨立成立子公司。

4. NCC為何要求中華電信開放最後一哩?
NCC以促進市場競爭,建立公平開放的環境為由,要求中華電信,以成本價開放最後一哩給其他家電信業者。

5. 外界質疑中華電壟斷[最後一哩]線路,阻礙國家發展,事實真相是?
88年交通部宣布開放固網特許執照的申請,幾家業者打著"光纖"的美好前景,在市場上發行股條募集資金。
三家後來取得執照的業者-東森寬頻、台灣固網、新世紀資通,分別募集了近500億至900餘億的資金。
也就是說,當時這四家業者,都有權利、義務以及資金投入寬頻基礎建設,理應是大家一同出錢出力建設,共創美好未來的良性競爭美夢。

但當時[最後一哩]線路被視為沒前途又燒錢的投資,其他業者沒人想投入,中華電被迫接手。
而其他業者當初募集來,本該用在寬頻基礎建設的那些錢,早就不知道挪用到哪裡去了。
現在卻反過來開始向政府施壓抱怨,宣稱因為中華電信壟斷[最後一哩],導致其他業者無法公平競爭,要求中華電信必須將線路以成本價出租(最好是無償提供)。

6. 如果中華電真的開放[最後一哩],對國家固網環境真的有正面影響嗎?

答案很可能是不會。

過去10幾年,除中華電持續投入大量資金(3年2000億),繼續基礎網路建設及維護之外,
其他家電信業者,投入建置的成本少之又少(看看其他業者的線路自有比以及財報就知道),只願意做相較簡單許多的光纖骨幹鋪設,並且大部分僅止於都會區域,更別提偏遠城鄉的建設。
當他們今天可以無故坐享其成,用成本價承租中華電線路,又不需維護,然後開始賺進大把鈔票,還會願意去做花大錢鋪線與等待不知道什麼時候才會回本的事嗎?

很不幸的是,以營利商人的考量,當然不會。(這些事留給無力反抗的中華電做就好了)

所以願意建設的仍然只有中華電,而其他業者則很可能以低於中華電月租的一點點的價格,開始大搶市占率,並且掐著NCC的脖子說,不准中華電降價,宣稱中華電降價會打壓其他業者生存。
中華電是家民營公司,當營收變少了,又總是做吃力不討好的事,而其他業者&政府,又沒人願意一同投入資金進行網路發展,中華電能繼續投入基礎建設的資金當然越來越少。

那我們何年才能趕上先進國家的網路速度? 我想真的只能作夢了。

總結,
這個草案看起來就是不合理圖利其他財團,打壓中華電,間接促成惡性競爭,
而不是約束/鼓勵大家一起為國家網路環境建設。

可以想像的遠景是,當中華電沒有錢也不願意再投入時,網路的發展只會越來越緩慢,看不到所謂公平的環境、良性的競爭,更別奢望幾年後要追上日本以及其他國家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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