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750查看 2回復
打印 上一主題 下一主題

農村再生條例? [複製鏈接]

萬分會員

不 想 被 點 名 了

Rank: 9Rank: 9Rank: 9

1#
發表於 2008-12-24 19:48:05 |顯示全部樓層
這種條例就像是小型的"都巿更新"一樣.
當財團取得1/2以所有權或同意書時應該就可以進行企劃.申請了..管你其他1/2或1/3的人反對..反對也沒用...這個條例應該誰會受益呢
1)整合的財團
2)小型村莊旁的農地.應該可以受益變更為建地
至於小型村莊是指什麼呢?以宜蘭縣為例
羅東都巿計劃至三星鄉都巿計劃中有一堆小村莊.如:大洲村.大義村.清洲村.大隱社區.哄照村..這些都會列入
如果有心要炒作的財團應會先購入小村莊旁的農地.再趁机替村民洗腦取得同意書->取得企劃主導權
如果大家有心思.可以參考三星鄉大隱社區的自辦巿地重劃..
其中為何只有少數人抗議呢?因為抗議的人本來就是建地.但被一大堆農地所包圍.建地和農地取得的分配面積相同(農地地主取回50%建地..建地地主也取得50%住宅區).其中誰得利呢?當然是主導權的人(農地地主)
反正立法委員又沒有來2home當會員.我們也擋他不了.就靜觀其變吧!法案連同施行細則出來時再來看如何玩吧

使用道具 舉報

萬分會員

不 想 被 點 名 了

Rank: 9Rank: 9Rank: 9

2#
發表於 2008-12-25 09:42:11 |顯示全部樓層
十、對農村社區內有妨礙整體景觀、衛生或土地利用之窳陋、破敗地區,直轄市或縣(市)主管機關之處理方式;另就直轄市或縣(市)主管機關代為實施環境綠美化、建築物之維護、修繕或重建,所需費用得由土地所有權人或建築物所有權人負擔。(草案第二十一條)
十一、為期農村社區建設之完整性及發展需要,將既有鄉村區予以擴大,並以區段徵收、土地重劃或協議價購之方式,或為鼓勵土地有權人參與社區建設,以土地交換方式,將土地利用活化,共同創造農村建設之效益。(草案第二十二條)
這二條爭議可能會大了點.尤其是第十條.有點違反人權的味道在.誰來認定妨礙景觀?誰來認定敗破?如果真是敗破也是沒錢才會住破屋.有錢誰不會自己翻修?還要由主管机關來發包施工.誰都知讓政府發包至少要*2倍.就是沒錢才會住破屋....好像要趕人搬出去吧

使用道具 舉報

萬分會員

不 想 被 點 名 了

Rank: 9Rank: 9Rank: 9

3#
發表於 2008-12-25 16:58:02 |顯示全部樓層
post by ""青蛙皇后""
真是無言,好希望有綠油油的大地,不要水泥叢林,翩翩飛舞的蝴蝶王國不見了,不願孩子往後只能圖片中尋蝶影,不知草的清香,泥土的芬芳。

※滅農條款※注意一陣子了,但又何如?

你只要選在村和村的中間住就不會有這種困擾了吧.越鄉下財團就越沒興趣開發了.誰叫我們選他們出來啊
PS:我自己都後悔了當初投那一票了.

使用道具 舉報

2home站內搜尋



回覆:農村再生條例?

您需要登錄後才可以回帖 登錄 | 註冊成會員

Archiver|手機版|2home 打造桃花源

GMT+8, 2024-6-18 04:53 , Processed in 0.046078 second(s), 9 queries
免責聲明:2home網站是以即時上傳留言的方式運作,一切留言內容只代表發言者個人意見,非本網站之立場,2home網站對所有留言的真實性、完整性及立場等,不負任何法律責任。 .

回頂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