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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樣的子女, 不如不生! [複製鏈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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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表於 2014-2-18 21:54:23 |顯示全部樓層
眾生貪嗔痴三毒具足,見此貪得子女,當各自返照自心,是否清靜無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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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發表於 2014-2-19 09:01:16 |顯示全部樓層
本帖最後由 陳青 於 2014-2-19 09:03 編輯

依法女兒有繼承權,連不是親生的養子女都一樣有繼承權。
有的女兒會自動放棄繼承權,因為她自知沒供養父母到終老。

老人生前贈與某兒子之後,依法也還有帳要算的,老人剩餘的財產,如果這位兒子還想要和其他子女再分時,要扣除贈與之後再分。

我父親往生後,遺產由12個子女平分,每人分得20幾萬。
雖然平日出資供養父母的只有四位,但皆共無有任何爭議。
我主持家庭會議時,告訴姊弟妹說:依法子女有同樣的繼承權,我本人的意見是子女平分,比較沒有爭議,各位有沒有意見?現在舉手表決,贊成的舉手。
12個全部舉手無異議通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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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發表於 2014-2-19 09:13:50 |顯示全部樓層
想生就生,不想生就不要生,醫學上是做得到,法律上目前還不一定做得到。
如果不肖的壞子女想生就生不想生就不要生,科學再高明,也絕對辦不到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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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發表於 2014-2-19 09:22:06 |顯示全部樓層
大地彩妝師 發表於 2014-2-19 09:10
養子女也可以分
那法律立法的思想根據是什麼呢?
遺產是往生者可以資配的資產

用「照護」的角度去分配,所以才有應保留份。
這是法律更周延之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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無諍三昧,斯為第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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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發表於 2014-2-19 09:32:41 |顯示全部樓層
看到各位表述的,不如生前該花就花。
我起心動念有一點想買一支割草機來犒賞自己,將來也能像各位一樣,背著它輕輕鬆鬆割草。
過去哪捨得?只知道拼老命用鐮刀鋤頭,
汗水濕透全身,做的滿頭大汗,額頭汗水流進眼珠子,又痛又難過。

哈∼∼∼∼∼開始心動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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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發表於 2014-2-21 00:10:58 |顯示全部樓層
本帖最後由 陳青 於 2014-2-21 12:51 編輯

父母如佛,父母在世時子女能盡孝心,是大福氣。
對父母盡孝者,功德無量,人天敬仰。

世間什麼人都有。
曾經看到某夫妻,父母在世時,住在父母隔壁,不聞不問。
任由80幾歲的兩老,相依過活。
我曾問老人說:兒媳住隔壁,他們會來照顧你們嗎?
老人回答:不要說照顧,連腳步聲都沒聽到過。(兒媳平日沒來過他們家)
這對夫妻在父母往生後,清明節年年祭品極為豐富,鋪滿一桌。
看了真是無言。

生前沒見他們給過父母三餐食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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