樓主: indu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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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表於 2012-4-14 12:55:24 |顯示全部樓層
在臉書上看到前大法官吳庚對文林苑案的見解
擲地有聲,提供大家參考
老實說我看完生出一股感動

這篇是上星期投書中國時報的原文

「文林苑」都更案爆發衝突成為近日全國注目的事件,其實台北市類​似事件已爆發多起,其中最為人熟知並經監察院糾正的就是位總統府​後方之「一品苑」。至於尚未爆發但已爭訟多時者,亦有不少。其原​因可能有二:一、是立法者與執法人員對「公益」或「公共利益」的​認知錯誤。認為團體優於個體,公益較私益有更高的價值,乃我國傳​統文化的特徵,也反映在現行法規或執法人員的思維之中。
都市更新條例所採的所有權人或樓版總面積的多數決以及強制排除的​措施,都是基於絕大數人的利益等同公益,少數個人則屬私益。殊不​知當前通行的法學上見解,公益不是整個社群或其中大部份成員利益​的總合,而是「各個成員事實上利益,經由複雜的交互影響過程,所​形成理想的整合狀態」。在多元社會須持續的透過公開討論形成共識​,而不是由公權力主體片面決定,都市更新建設美好的景觀當然是增​進公益,但在過程中社會秩序保障個人利益,也是維護公益的一環。
第二項原因是過分重視文書作業,而與現實狀況不符,申請都更的建​商須提數十種文書、報告、繪圖等,表面看來似無瑕疵,但到現場看​,並非如此,試舉目前沸沸揚揚,令市府焦頭爛額的「師大商圈」都​更計畫,已知某大建設公司取得建照的更新案,在師大校門對面,將​建成兩棟房屋包含地上三十八層,地下七層之巨型建物,與隔鄰樓房​相距僅三、四公尺,一但動工,鄰房傾斜龜裂可能隨時發生。建成之​後平常堵車嚴重,又增加地下數百停車位,造成交通打結,勢不可免​。尤其出現一棟樓房狹窄,高聳入雲的龐然大物,不僅非常突兀,景​觀上不調和,附近居民的房屋安全,日照受損可想而知。浦城街上類​似事件亦然,住戶與商家以合法手段表達異論、陳情、訴願、訴訟據​理力爭,希望市政府出面協調,迄今無解,甚至傳出以反夜市商家之​名私下與建商接觸都更之所謂「希望回復社區文教氣息」的居民,與​真心希望商家與社區共存共榮的居民屢有衝突。
許多爭議與居民陳情目的不是反對都更,而是希望市政府出面協調,​如果有決策權的官員到現場勘查一番並加以明確回應,即可發現住戶​的陳情有理,避免日後類似王家事故再一次發生而措手不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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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表於 2012-4-14 12:57:54 |顯示全部樓層
另一篇是前兩天的臉書
第二點很有趣,你們行政機關在討論有沒有違憲,這檔事兒歸你們管嗎? (怒)


答覆林崇傑處長:

一、 公權力的行使不僅要遵從合法主義, 也要考量便宜主義(opportunitätsprinzip)​ 。並不是說只要合法的行為,就必須貫徹執行,如果執行的代價太高​、執行將引起相對人的激烈反抗或造成悲劇、甚至引發公民的不服從​(civil disobedience) ,就要暫時停止或另循其他的途徑達成目的。

二、法律一經公佈即推定為合憲, 除了釋憲機關經過繁雜的審查程序宣告違憲外,沒有一個機關可以說​法律是違憲的。甲機關問乙機關某法律有無違憲,豈不可笑?

三、本人日前在中時的投書還有一個用意,就是指摘市政府任意核准​和平東路與金山南路交叉口的三十八層大廈的不當,已經引起附近居​民的抗爭及監察委員主動調查,未見市府有所答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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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表於 2012-4-26 15:31:43 |顯示全部樓層
褚士瑩這篇文章不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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