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註冊時間
- 2012-3-13
- 最後登錄
- 2024-5-28
- 在線時間
- 4927 小時
- 閱讀權限
- 90
- 積分
- 55925
- 帖子
- 2870
- 精華
- 0
- UID
- 23535
|
本帖最後由 pineman 於 2015-6-4 16:43 編輯
2home 發表於 2015-6-4 16:10
現在媒體和部份團體很容易斷章取義,因為只想達成目標,所以一面倒都是拍違規使用的豪華農舍,圍籬,花園,水 ...
目前即使是農委會原訂的修法方向,也沒有買農地就一定要務農這樣的說法。這次修法案的攻防重點是集中在農舍(蓋或承受),雖然攻防重心是農舍,但大家都知道目前的農地地價及流通性乃至炒作很大一部分是對農舍的期待而產生的溢價,所以我才從農舍這點提議,可以用新農舍或老農但在新法後配建轉手的農舍,對應農地回復課徵田賦來做為建議解決方案,市場可以慢慢調整。慢慢地或許更多人會不蓋農舍,甚至不買農地而是和地主簽長期租約,租用農地來種東西(我很早以前有貼過市民農場的例子,只是未來出租農地的地主是私人而非台糖)。
如果出現這種走向,由於單位面積租金是高於傳統出租給人種農作物的價錢,可以由較高的租金收益得出較為合理的地價。至於高等則的農業區,我完全同意這像國防一樣,備而不用,不可沒有,但政府就應該撥預算把這些地買下來,不然就分期付款,讓地主後代選擇N年終身俸之類的,領完N年地就歸國家。不要有那種叫人民當兵還得要自費購買武器的惡劣心態。 |
-
1
查看全部評分
-
|
|
|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