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註冊時間
- 2007-7-27
- 最後登錄
- 2022-4-2
- 在線時間
- 800 小時
- 閱讀權限
- 90
- 積分
- 48100
- 帖子
- 2181
- 精華
- 1
- UID
- 3411
|
本文章最後由 開花的樹 於 2009-11-18 17:16 編輯
最近一直思考著合法申請農舍的問題
因為若不申請........將來農舍就沒有地址囉
查看的法規都敘明興建農舍必須先取得農用證明(農業用地作農業使用證明書)
而農用證明申請的必要條件內規定....不能有柏油或水泥非農用運輸道路
假如傻傻大及fums420505大哥真的興建了道路
未來申請農用證明時不是還必須拆除嗎
想請教前輩們
1.興建道路(非水泥或柏油)會不會影響農用證明申請?
2.資材室可以申請門牌嗎?
3.申請資材室不須附農用證明,但若農地上有不符規定之設施或道路,驗收時...官員會不會因為那些設施而不通過驗收呢
煩請前輩們解惑
條文摘錄如下:
農業用地作農業使用認定及核發證明辦法
農業用地有下列各款情形之一者,不得認定為作農業使用:
一、現場有阻斷排灌水系統等情事者。
二、現場堆置與農業經營無關或妨礙耕作之障礙物、砂石、廢棄物者。
三、現場舖設有非農業經營必要之柏油、水泥等情事者。
四、農業用地依法供採取土石或作為營建土石方收容處理場所使用,未回
復作為農業使用者。 |
|
|
|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