樓主: 九紀山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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錢應放哪? 市場烏鴉:買塊田吧! [複製鏈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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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發表於 2008-6-27 15:00:42 |顯示全部樓層
說歸說,那天3C產業都能由生物蛋白取代了,到時候看看金子剰多少錢,貴金屬之所以貴,是因晶圓、電路板等等都需使用到貴金屬,那天替代品能完全取代了,回到250美元應該不是夢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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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發表於 2008-10-26 18:53:00 |顯示全部樓層
持分地敢碰厲害喔!
這種事情太多了,政府跟立委老大們又不想辦法立法解決!所以常會有我們家有20甲地,但是需要三千人蓋章,而這三千人遍佈世界各地,一個人不蓋就全功盡棄!
當初有把地主弄承祭祀公業還好,反正政府開路徵收個幾億,只要名下有份的回來燒香報到,順便拿一點點錢回去!那時候聽過一個台中縣的例子,祭祀公業名下家族三千多人,一個人能領三萬多塊的樣子!反正大概是這樣,聽人講閒話,沒記得很清楚,他們都戲稱那是【祖宗屎】不撿白不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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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發表於 2008-10-26 22:34:11 |顯示全部樓層
3-5持分加上沒地上物,那都是小case一件。不用說太多就您曾祖父的地,到您這一輩想要處理,可能就是災難了!
當然我所指的都是人數超過幾十人的,加上地界不清的,那就很有的玩,只有三五人持分的,不同意就直接走法院強制分割比較快了。
如果有錢去買大面積建地旁所謂的角地,也能賺錢,反正蓋大樓人家就來找您跟您買地了,獲利率也很高!只是資訊要很充足就是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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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發表於 2008-10-27 09:25:00 |顯示全部樓層
post by ""nthouse""
[quote]post by ""山林雅境""
請教gary-m兄:目前的法規中,如果強制分割是否需要每個人都要足2500平方公尺的農地?
因為我這裡的持分者,最近都有類似的法律事件,但好像都沒有分割成功(持分都太小了).想借重一下您的經驗.

89/1/28前共有的.你如果買下其中一份持分還是可以分割.或89/1/28日之後因繼承共有的也比照辦理.但如果不是以上原因的共有物.則不能分割..除非分割後面積各達0.25公頃以上[/quote]
nthouse老大
我老家那邊大概十戶左右的地上物都是共業地,持分人大概四五十位吧!那以您的說法,方便分割、好分割嗎?我家對面有一塊也是類似情形,弄上法院應該超過兩年了,來測量了好幾次,還不知道甚麼時候會有結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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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發表於 2008-10-27 14:46:17 |顯示全部樓層
nthouse
那是五十幾年前買的,從爺爺開始也住了五十幾年了,現在還在住,偏僻的鄉下地方那知道分割跟持分有何差別!
類似的例子夠多,政府又不管,如沒人住就很容易成為廢墟,是乎是該透過立法的手段解決問題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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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發表於 2008-10-27 22:29:17 |顯示全部樓層
nthouse老大
我解釋一下,那塊地本來就是建地,最早是碾米工廠跟米倉,之後工廠收掉地賣人各自建屋,大概八七水災前後,46年的樣子,平均每戶十餘坪到20坪左右,全部十戶的樣子,當初都不懂需要分割,最後就是持分!據我所知要現有地主分割應該很難,以我對那些住戶的了解!強制分割所付費用對只有十餘坪不到20坪地而言,不太划得來,況且那十餘坪地現在屬於三個人名下!
如果現在法令沒增修,我是很好奇到底多少年後,每個人來分個長寬各五公分的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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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
發表於 2008-11-20 23:15:52 |顯示全部樓層
山林老大
有沒有興趣?
http://times.hinet.net/times/article.do?newsid=1845768&option=internationality&isGraphArticle=true
英百年老店伍渥斯百貨 1英鎊求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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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
發表於 2008-11-21 00:38:37 |顯示全部樓層
post by ""山林雅境""
他們是希望:以1英鎊變賣包含債務的零售部門。也就是店整個給您,債務也請幫我還光光啦.

我知道啊,交接的時候讓您爽幾秒鐘,典禮結束之後開始被債權銀行追殺了!然後就是我曾經當過某老年名店董事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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