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同志婚姻話題,其實是"婚姻改革"是全民話題,不是那種8卦政治問題.  關閉 [複製鏈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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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發表於 2016-12-21 07:12:45 |顯示全部樓層
本帖最後由 FlyNews 於 2016-12-21 07:52 編輯

反同性婚姻沒人提到問題核心,支持同性婚姻的也不敢提到問題核心,全都在外圍打轉打混戰...

婚姻=法院唯一保障的合法性交=結婚證書必須一男一女+你情我願+非近親+非未成年.....全都符合才能給這證書。

同性戀:同性之間互X或互O才能達到高潮,這就是同性戀!但這是並不是愛.....
異性戀:異性之間互X或互O才能達到高潮,這就是異性戀!但這是並不是愛.....
雙性戀:異性或同性之間互X或互O都能達到高潮,這就是雙性戀!但這是並不是愛.....

一夫多妻,一妻多夫....被廢了! 異性戀太雜...菜花、梅毒、泡疹..
異性戀的表兄妹也被禁止結婚! 近親通婚易有基因缺陷,皇室大多是近親,而古代則有異族聯姻
公娼也被廢了!菜花、梅毒、泡疹...(若允許公娼存在,只要娼嫖身份符合資格,同樣算法院認證的合法性交)
同性戀互X或互O 在人類有航空客機+輪船後,證明是讓人類感染AIDS的主因

成年人婚前性行為的和同性互X互O的一樣,法律不保障,但沒妨礙他人法律就不管你。

經過人類數千年的經驗和分析,
人類男女雜交會有菜花/梅毒/泡疹、近親通婚基因缺陷、同性雜交則AIDS ....讓下一代人類死光光!
自古人類法律才有婚姻制度限制性交的慾望,減少這些讓人類下一代死光光的問題,宗教界則扯成天譴.....

支持同性婚姻只要先讓異性戀表兄妹可結婚+公娼合法化+一夫多妻+一妻多夫....就能解決法律上的根本問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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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發表於 2016-12-21 19:58:28 |顯示全部樓層
本帖最後由 FlyNews 於 2016-12-21 20:29 編輯
jeffer 發表於 2016-12-21 08:35
確實,FlyNews 大大就純"性欲觀" 是有其道理的.
2.
婚姻的意義(重點是我願意,而無關愛或不愛)
對於家族而言,婚姻延續家族的香火.
對於個人而言,婚姻有生兒育女的可能性. ...


娼妓嫖客也都價格合理你情我願,也無關愛或不愛, = 婚姻的意義?
娼嫖為何算是違法? 被逮到還要罰款?

對於家族而言,婚姻延續家族的香火.有生兒育女的可能性.
這也不一定喔! 男女合法結婚後,若單方提出對方不能生,法院並不會判離婚喔!
但男女結婚後提出對方未履行同居義務,法院會判離婚喔! (未履行同居義務雖然不單指性交,但有100%未性交證據)
與配偶以外之人合意性交,且有證據,同樣100%可以保證離婚成功!

所以,婚姻的意義=法院唯一保障的合法性交=結婚證書 這才是大家都不敢面對的真相。

因為支持/反對都不敢面對,就一直繞圈圈,講風馬牛不相關的事吵來吵去!
尤其同性戀,連自己為何同性戀都搞不清楚,也缺乏邏輯/理性思考能力,
同性戀繞老半天不敢講:同性之間互X或互O才能達到高潮,這就是同性戀!
異性戀繞老半天也不敢講:異性之間互X或互O才能達到高潮,這就是異性戀!

支持同性婚姻,也是支持 同性之間互X或互O才能達到高潮,變成法院認證的合法性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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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發表於 2016-12-21 20:19:26 |顯示全部樓層
本帖最後由 FlyNews 於 2016-12-21 20:21 編輯
smhu 發表於 2016-12-21 20:14
什麼叫配偶?就是拿著他的身份證跟我的郵局掛號通知單就可以大大方方的去到郵局領掛號信件。也是當一方在急 ...


又繞到外面的圈了! 這種比喻永遠吵不完!

拿掛號信不必配偶吧?  郵局完全沒有提到配偶。

https://www.post.gov.tw/post/int ... dex.jsp?ID=16020314

(1) 收件人親自領取者,應交回招領郵件通知單,出示身分證明文件
  (正本)並加蓋印章;如未攜帶印章者,得簽署全名代替蓋章。
(2) 收件人委託他人代領掛號郵件者,應交驗招領郵件通知單、收件人
  委託書或印章,並由代領人出示其身分證明文件(正本)、簽名或
  蓋章領取。
(3) 收件人委託他人代領報值及保價郵件者,應交驗招領郵件通知單、
  收件人委託書,並由代領人出示其身分證明文件(正本),蓋章或
  簽名領取。
(4) 投交收件人親收之國際掛號函件,不得委託他人代領。
(5) 若無法至郵局領取,可以書面或電話逐件向招領郵局申請免費將該
  掛號函件改投上班地址,但信用卡郵件不得以電話申請,以兼顧安
  全控管。另寄件人於封面加(印)註「不得改投或改寄」或其他
  同義字者,該郵件不受理申請改投、改寄。
(6)為兼顧掛號郵件領取方便及郵遞安全,窗口人員於領取作業時,得
        抄錄領取人身分證明文件證號,如領取人對於抄錄身分證明文件證號
       有個人資料外洩之疑慮,可請窗口人員將證號末四碼以「*」代替,
       或請窗口人員轉請主管人員查證並簽註證明後免抄錄身分證明文件證
       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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老是不敢面對 婚姻的意義=法院唯一保障的合法性交=結婚證書 ,就會這樣繞圈圈繞不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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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發表於 2016-12-21 20:56:40 |顯示全部樓層
本帖最後由 FlyNews 於 2016-12-21 21:08 編輯
smhu 發表於 2016-12-21 20:32
所以你懂的就只是網路上查到的這樣啊...我沒空去郵局招領時內出示他的身分證跟郵件招領通知就可以代我領 ...


我記得幫我家人(不是配偶)領掛號信,並不用填什麼委託書,但要郵件招領通知+代領人身分證+收件人的身分證,
郵局應該是看代領人身分證上的戶籍地址是否為收件地址? 可能不一定會看親屬關係。

畢竟掛號信寄到家,連印章不是蓋收件人的印鑑都無所謂...
但又有分為公寓或透天厝,
透天厝出來的,當然就是那個收件人的門牌號碼,
而公寓有好幾樓,下來拿掛號的不敢保證是哪層樓! <--未必可以領掛號信
有管理員的大樓....管理員代收掛號信即可.....

至於某些郵局有沒有便宜行事??不干我的事。 搞不好哪天不能領,到時又唉唉叫...


另外,強迫性交是強迫性交, 不管已婚/未婚/同性/異性....都符合同一標準,
並不是: 婚姻的意義=法院唯一保障的合法性交=結婚證書
法律並沒有保障強迫性交啊? 怎麼你又扯到這裡來? 不敢面對真相,就會這樣灰半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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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發表於 2016-12-22 17:28:01 |顯示全部樓層
本帖最後由 FlyNews 於 2016-12-22 17:33 編輯
smhu 發表於 2016-12-21 21:51
我才懶得去管是專法或是什麼法的咧,說句現實一點的干我啥屁事啊....只是討厭在版上看到的不是一腦子就只想到性交,...

同性戀、異性戀本來就只差在性交對象是同性/異性而已,要不然還差在哪裡?<--有本事就反駁我這句啊!

同性婚姻本來就會圍繞著各種性交打轉.....支持同性婚姻的人到底想不想修法?
要學承認同性緍姻的國家,修法就要修到底喔,不能只修一條喔!
不敢面對問題卻顧左右而言他,這才奇怪!

你知不知道大多允許同性婚姻的國家也都允許父女、母子、兄妹近親性交喔!
在歐洲某些國家既然亂倫不違法,在當地就不能說成亂倫,只能說成近親性交。
(不好意思,照樣圍繞者性交打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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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appledaily.com.tw/rea ... ew/20150711/646252/
在歐洲部份國家兄妹或姊弟亂倫並不違法,法國、荷蘭等國規定,只要雙方同意,並不禁止親人間亂倫。德國也約2%到4%民眾曾有亂倫經驗。
德國現行法律規定,親子、兄妹、姊弟相姦最高可處兩年有期徒刑,但周三的倫理委員會,以反對現行法14票、贊成9票、棄權2票,支持近親結婚。
委員會表示:「雖然近親相姦的案例在歐美並不多,但若對當事人課以刑罰,將造成他們的痛苦,不僅當事人的人權不受到保障,也否定了他們的感情。」(國際中心/綜合外電報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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至於底下這個我不確定真假

http://bbs.tianya.cn/post-outseachina-83099-1.s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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丹麥、挪威、冰島、芬蘭、比利時、荷蘭
  →血緣關係(父女、母子),可性交,可合法結婚
  →同父同母(兄妹、姊弟),可性交,可合法結婚

  瑞典
  →同父同母(兄妹、姊弟),可性交,可合法結婚

  西班牙、法國、羅馬尼亞、葡萄牙、土耳其、日本、巴西
  →血緣關係(父女、母子),可性交,不可結婚
  →同父同母(兄妹、姊弟),可性交,不可結婚

  德國
  →正在爭取立法「允許近親性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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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丹麥、荷蘭、瑞典
  →允許多人婚姻
  丹麥男子可以同時跟「自己母親、妻子、數名女兒」結婚

  丹麥、荷蘭、瑞典、挪威、冰島、芬蘭、比利時、法國、瑞士、阿根廷
  、克羅地亞、匈牙利、紐西蘭、蘇格蘭、西班牙、德國、澳大利亞、
  →允許同性戀結婚
  丹麥男子可以同時跟「自己父母、妻子、兒子、女兒」結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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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這些國家通常都以子女滿16歲為基本原則,實際年齡依各國規定

  僅荷蘭、西班牙容許父母與12歲子女性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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