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請網友公斷...關於購買屏東內埔小農紅龍果. [複製鏈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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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發表於 2016-7-12 19:23:00 |顯示全部樓層
講個讓一大伙人不爽的真心話。

我都直接交行口或是拍賣市場,原因就是懶得跟消費者打交道。市價有一定的行情,直接賣給消費者仔細計算下來並沒有增加出什麼利潤,但卻又搞得很複雜。多次有小販從箱子上的出售人資訊打電話來訂貨,也只是很客氣的請他直接跟行口調,我那有那個米國時間照著客戶指定的時間、規格去備貨啊!我交行口是按照產品成熟度與我的工作排程,採收後分級裝箱完,通知農產運輸業者來家裡收貨事情就結束了。

我家就有甜度計,而且是很高級的那種,可惜的並不是最高級的。通常甜度計是靠著水份含糖量的光折射原理,木瓜要殺了去擠汁已經很辛苦了,而香蕉怎麼擠出汁來呢?最高級的是不用破壞原來的果實而可以測得糖度,但那一支要多少錢您知道嗎?

自從我種水果之後我們家人就越來越像尖嘴雞,主要原因是靠著套交情可以拿到一些比較「死背修」的,那是人家爽所以才願意這樣子,所以我都很珍惜這份交情。古早曾經代壞爸詢問果農購買整箱不分上下層都是要A級品的金煌跟愛文芒果,結果就被人家打槍說「那A-或B級的我要怎麼賣?」。其實關鍵點在於訂購數量不足吧,我想如果全園全部買斷,A級以上的來交貨而其它的就當成拿去堆肥,我想應該有農民會接受才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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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發表於 2016-7-12 22:21:27 |顯示全部樓層
本帖最後由 smhu 於 2016-7-13 06:20 編輯
Example 發表於 2016-7-12 21:26
講個相反方向的想法,背靠背看~
如果想賣好價格,那麼顧客服務其實跟產品生產一樣重要。我是不交行口,直 ...


這個可以理解,因為您種的叫做梅子,且不專攻鮮食。

我的情況是出貨一箱,就可以讓消費者吃到臉會變黃(木瓜),如果出一箱香蕉,那麼大約會有一半丟掉,再加上貨運的費用(木瓜不用黑貓寄多數會碰傷),所以我的雙贏建立在行口的收購價跟邀貨的誠懇度(多久來請安問好)。

種木瓜時每週都有產出,如果產期時一天只睡四個小時而已,那現在應該會是在天上回話囉(笑)。不敢聲稱自然農法,因為還是得拉網室、灌溉、施肥,因此對環境還是有衝擊的。一株木瓜樹兩年產量沒到兩百公斤(沒有天災的情況)叫做不用心,不到一百公斤是不及格,一分地可以種兩百棵木瓜樹,正常兩年下來會有四萬公斤,平均一天是91台斤。一個家庭最合適的消耗量是一台斤,所以要有死忠的客戶90個人每天消耗掉一斤的木瓜,我才能不將它拿去釀酒(難喝,但太甜的木瓜不釀酒還能做啥呢?),而更殘酷的是那個木瓜農是只種一分地的啊...啊...啊?去年改種香蕉其中的一個原因就是怕看得到吃不到,但是事情並沒有憨人想像的那麼簡單,一把冬蕉16公斤,兩百株就有3200公斤(1分地),產季又集中,真的是被操到快爆了...

台灣現在的農業走向有兩種聲音,一種就是楊先生推的小農市集,另外一伙就是文青別鬼扯的學院派,都有各自的擁護者,很難說誰對誰錯,也許互換立場之後講的會是對方的調也說不定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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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發表於 2016-7-12 22:27:33 |顯示全部樓層
taiwanbigmary 發表於 2016-7-12 22:15
看完PO的買和賣的訊息..
第一關鍵就是在於"甜不甜"的問題..
第二關鍵就是兩造知覺的權益問題..

關鍵點請思考#11樓的這句

我到現在還不相信有火龍果是""澀""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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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發表於 2016-7-12 22:53:26 |顯示全部樓層
CK 發表於 2016-7-12 22:22
上個月,在竹東大菜市場,的一間水果店,12點多快休市前
買了一些水果
老闆推銷又小又醜的美濃瓜,本只想 ...

如果是府城人的話推薦在民生路過了中華電信再往西走有兩家幾十年老字號義字輩的水果店,進去之後閉著眼睛亂指叫店家打包,回家後如果吃到不好吃的歡迎拿來我幫您吃下肚去(還會很感謝)...

這兩家水果店的成名有它的歷史背景,從安平路上臨海大舞廳年代火山孝子捧場拱出來的特殊經營方式,找不到一粒不好吃的水果...但就是不要問價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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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發表於 2016-7-14 09:58:17 |顯示全部樓層
本帖最後由 smhu 於 2016-7-14 10:17 編輯
隨意栽 發表於 2016-7-14 09:37
依據消費者保護法第十九條第一項規定:「郵購或訪問買賣之消費者,對所收受之商品不願買受時,得於收受商 ...


法律都只看對自己有利的部份?

104/12/31 行政院發布「通訊交易解除權合理例外情事適用準則」

第一條 本準則依消費者保護法(以下簡稱本法)第十九條第二項規定訂定之。

第二條 本法第十九條第一項但書所稱合理例外情事,指通訊交易之商品或服務有下列情形之一,並經企業經營者告知消費者,將排除本法第十九條第一項解除權之適用:
        •易於腐敗、保存期限較短或解約時即將逾期
        •依消費者要求所為之客製化給付。
        •報紙、期刊或雜誌。
        •經消費者拆封之影音商品或電腦軟體。
        •非以有形媒介提供之數位內容或一經提供即為完成之線上服務,經消費者事先同意始提供。
        •已拆封之個人衛生用品。
        •國際航空客運服務。

第三條 通訊交易,經中央主管機關依本法第十七條第一項公告其定型化契約應記載及不得記載事項者,適用該事項關於解除契約之規定。

第四條 本準則自中華民國一百零五年一月一日施行。


消費者保護法第19條是這樣子訂的...消費者保護法...
 
通訊交易或訪問交易之消費者,得於收受商品或接受服務後七日內,以退回商品或書面通知方式解除契約,無須說明理由及負擔任何費用或對價。但通訊交易有合理例外情事者,不在此限。
前項但書合理例外情事,由行政院定之。
企業經營者於消費者收受商品或接受服務時,未依前條第一項第三款規定提供消費者解除契約相關資訊者,第一項七日期間自提供之次日起算。但自第一項七日期間起算,已逾四個月者,解除權消滅。
消費者於第一項及第三項所定期間內,已交運商品或發出書面者,契約視為解除。
通訊交易或訪問交易違反本條規定所為之約定,其約定無效。


按照排例順序...就是
 
第一項:通訊交易或訪問交易之消費者,得於收受商品或接受服務後七日內,以退回商品或書面通知方式解除契約,無須說明理由及負擔任何費用或對價。但通訊交易有合理例外情事者,不在此限。
第二項:前項但書合理例外情事,由行政院定之。
第三項:企業經營者於消費者收受商品或接受服務時,未依前條第一項第三款規定提供消費者解除契約相關資訊者,第一項七日期間自提供之次日起算。但自第一項七日期間起算,已逾四個月者,解除權消滅。
第四項:消費者於第一項及第三項所定期間內,已交運商品或發出書面者,契約視為解除。
第五項:通訊交易或訪問交易違反本條規定所為之約定,其約定無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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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發表於 2016-7-14 15:03:21 |顯示全部樓層
本帖最後由 smhu 於 2016-7-14 15:04 編輯

吾咪的焚;開板大一定是氣壞了,因為最後上網的時間NetDog的個人資料網頁上頭說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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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次發表時間2016-7-12 15:45

大概就在我發文之後而在E小姐發文前...不過還好應該有看到a大的回文囉...

回歸本樓,那位大德可以解惑一下,在什麼情況下的火龍果吃起來會有的感覺呢?==>因為偶棉家也有種幾株啦,要先來預防一下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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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
發表於 2016-7-16 19:37:22 |顯示全部樓層
小胖農夫 發表於 2016-7-16 17:18
我不是大德, 現學現賣一下:

感謝,所以至少開花之後還要32天以上才可以採收?跟日照天數與溫度的關係呢?我想要的是如何才能夠不會有澀味?是說沒有完熟前就會有澀味的意思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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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
發表於 2016-7-16 21:04:21 |顯示全部樓層
小胖農夫 發表於 2016-7-16 20:49
我認為澀味是果肉未發育完全, 成熟度是主因; 授粉成功的量也是因素之一,

授粉程度越高, 種子(胚珠 ...

呵呵,我的是不用授粉的...(我沒有去授粉是實話,但要不要授粉我也不知道),這是站友分享的,我只會挖個洞把它埋下去而已,現在連怎麼修剪枝都不懂,所以就一大叢的...反正我都等到那個鱗翹起來,屁股裂開(還有小螞蟻爬)才採收...

不過還是感謝啦,原來只要夠熟了就不會碰到地雷(筆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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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
發表於 2016-7-17 20:40:05 |顯示全部樓層
Dogo 發表於 2016-7-16 22:32
-->雖您不相信火龍果是澀的,但是不能把酸字給隱了,
我不知酸澀兩字給各位看倌的感覺是酸還是澀, 酸澀 ...

以前我是種木瓜的,換個處境請您來想看看萬一換是您會怎麼處置?假設有人跟您買了一箱木瓜,收貨之後告訴您說這一次的木瓜沒有上次的甜,其中有一粒還有碰傷,吃到最後幾顆的果肉鬆鬆的像在吃大便,該怎麼處理?然後...請回答...(假設是依北二拍賣市場的均價含箱子重收費,運費是消費者出的。上次消費是在前一年的十月,這次是六月)

我碰上的農民,每個都有某些地方怪,交往久了習慣了就好。

我們家的米近幾年習慣上向某站友購買,傳個line米就會寄出來,米沒到前錢就轉帳進去了。他經常搞飛機,太陽花學運時捐太陽花,0206捐三千元給震災專戶還可以去跟他要12包米...米價應該怎麼定位?二級的包裝米一公斤超過百元的比比皆是,而且還是慣行的;那他的銷路很好嗎?也不見得...每期都有剩米...有時人與人的交往就是那麼個感覺而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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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
發表於 2016-7-17 22:54:50 |顯示全部樓層
本帖最後由 smhu 於 2016-7-17 23:01 編輯
smhu 發表於 2016-7-17 20:40
以前我是種木瓜的,換個處境請您來想看看萬一換是您會怎麼處置?假設有人跟您買了一箱木瓜,收貨之後告訴 ...


把真相擺明的講好了...

第一個麻煩就在於消費者第一次是在十月購買,那時經過了整個夏季,陽光充足而且氣溫也高,去年因颱風的關係10月1日拍賣均價是一公斤40元,夏天太陽直射再加上氣溫高,所以木瓜通常甜度會提高一些。木瓜掛果到採收通常是四個月,往前倒算四個月算一下它的日照數,就可以推估出它的糖化程度。而今年6月1日的拍賣均價是24.6元,受到寒害的影響,甜度本來就會差一些。

第二個麻煩是木瓜在夏季通常是有暗溝就得採了,因為它採下來後熟得很快,從採下裝運(當天晚上)到拍賣市場(隔天清晨)到小販手裡因為有放電土催熟,所以小販拆箱看到的是三四條淺明溝,買回去三四天內就變成全熟,如果沒有賣出去就得削價讓木瓜牛奶業者收購。交寄宅急便到消費者收貨應該也是隔天或是再多一天(因為小7下午五點截止收件),那時候的成熟度可能已經到了五明溝了。這時消費者還是沒有辦法食用,先行享用的下場就是果肉硬硬的,甚至苦味還沒有退完全。標準拍賣的木瓜是12公斤(20台斤),以這個標準寄出去,運費是200元,可是消費者認為他付了575元,一台斤是28元比跟小販零買價格差不多。比起去年呢?去年花了800元,一台斤換算是40元,比跟小販買還便宜。兩相比較就不爽啦...直接跟果農買也沒有比較便宜...

以前為了讓消費者能夠享受到最佳的情況,所以箱內會有較成熟的(五明溝),快成熟的(兩三條明溝)以及幾粒有暗溝的排列裝箱,但是封箱一整天的催熟,到消費者手裡可能是全熟的、剩蒂頭還是青的以及五明溝的。反正這一批就是時令的關係,本來就沒有那麼甜,全熟的木瓜已經軟了,靠到就有可能會碰傷,所以也不是啥新聞。

通常小家庭一天的木瓜消耗量是一台斤,就算是一公斤好了,那一箱也得吃上12天,所以一定有幾粒木瓜已經算是超級熟(在我家全熟的木瓜第二天就全數打汁下肚去了),過熟的木瓜除了覺得軟爛甚至會出水,萬一削完再放進冰箱裡頭冰個幾天,看起來就像一坨大便,吃起來感覺就很不好!沒冰呢?只要木瓜不馬上從箱子裡頭拿出來另外放,後面的下場都很慘啦...

消費者客訴有沒有亂講,應該算是沒有。問題是沒有那個肚子幹嘛吃瀉鹽?想吃木瓜要吃多少就去市場買多少回來不就沒這麻煩事了嗎?但這樣講會不會又要被解讀成態度不佳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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