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資材室-建築技術規則建築設計施工編第262條規定要求 [複製鏈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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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表於 2011-3-9 19:14:03 |顯示全部樓層
農業用地申請農業設施容許正常來講是不需要經過縣府同意的,您的農地因位在山坡地辦理容許時需要辦理簡易水土保持,所以才會有縣府水保科人員來會勘吧!!
另外有關山坡地坵塊圖平均坡度超過30%部分的土地上法規是禁止此類土地進行開發行為的
詳細法條下:
一、坡度陡峭者:所開發地區之原始地形應依坵塊圖上之平均坡度之分布狀態,區劃成若干均質區。在坵塊圖上其平均坡度超過百分之三十者。但區內最高點及最低點間之坡度小於百分之十五,且區內不含顯著之獨立山頭或跨越主嶺線者,不在此限。
.....第一項第一款坵塊圖上其平均坡度超過百分之五十五者,不得計入法定空地面積;坵塊圖上其平均坡度超過百分之三十且未逾百分之五十五者,得作為法定空地或開放空間使用,不得配置建築物。但因地區之發展特性或特殊建築基地之水土保持處理與維護之需要,經直轄市、縣(市)政府另定適用規定者,不在此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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