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代位排除通行權應該要怎麼寫訴狀..刑法/民法? [複製鏈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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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表於 2018-10-20 10:17:42 |顯示全部樓層 |倒序瀏覽
在下..已取得  
國產局鄰地地號部份通行權,做為袋地通行道路
(國產局的承租合約...要承租人自行排除...通行道路.."國產局老經驗來的..")

不料遇到 A君..強佔該筆國產局整筆地號...私蓋工寮, 種樹..設柵欄
(經檢舉..後國產局也發文給A君說..無權佔用...限期騰空歸還...但A君不理....國產局也沒下文..這樣又經過兩年....)

(第二次檢舉...重新勘查..工寮, 種樹..設柵欄..電話了解..國產局會再發文通知A君..進行中....)
(備註:A君是原住民身份..想用申請整編要爭土地所有權..但已被法院駁回二次....)

最近後取得國產局授權 代位行使排除權利...
請問 我該怎麼引用法源...

代位..也就是我可以扮演國產局的角色..

用刑法
第 320 條                
意圖為自己或第三人不法之所有,而竊取他人之動產者,為竊盜罪,處五
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五百元以下罰金。
意圖為自己或第三人不法之利益,而竊佔他人之不動產者,依前項之規定
處斷。
前二項之未遂犯罰之。

用民法
1.第 767 條 所有人對於無權占有或侵奪其所有物者,得請求返還之。對於妨害其所有 權者,得請求除去之。有妨害其所有權之虞者,得請求防止之。
2.第 179 條 無法律上之原因而受利益,致他人受損害者,應返還其利益。(因為我有繳租金...而無法使用通行道路)
3.第 184 條 因故意或過失,不法侵害他人之權利者,負損害賠償責任。(他故意的...口頭/存證信函/協調會通知都不來)

我這樣只針對該地號通行權利..(也有請鑑界....標出該通行道路位址....但....他把我的  地樁 移除..)

另問...
我如何再有效要求國產局 排除他的 工寮(不在上述要求通行道路上..但是國產局公有地上) ..
(但爬文後發現....他們不太處理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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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表於 2018-10-20 23:35:46 來自手機 |顯示全部樓層
大地彩妝師 發表於 2018-10-20 12:56
看不太懂

不過打混戰就是比誰氣長

問題就是遇到這種故意搗蛋又不講理的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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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發表於 2018-10-20 23:39:19 來自手機 |顯示全部樓層
yuank 發表於 2018-10-20 14:57
你已經取得袋地通行權?
若是,應該不是代位,而是針對通行土地,以自己的袋地通行權,行使767條第2項、179 ...

我是已經取得通行權

但國產局的租約上就寫說有問題要“自行排除”
國產局的人還叫我寫一個 陳情書 他們會同意讓我來待位 排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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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發表於 2018-10-20 23:42:01 來自手機 |顯示全部樓層
旁聽生 發表於 2018-10-20 19:24
我試擬一份非專業狀紙,拋磚引玉起個頭,或許其他人能指正或補充完整,您先參考看看

民事起訴狀

感謝
因為 有 繳交國產局的租金 和已經4年了都不能使用我可以 要求 被告來支付這些租金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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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發表於 2018-10-20 23:45:19 來自手機 |顯示全部樓層
我有檢舉違建
若國產局一直不處理的話
我可以怎麼樣要求公權力執行?

政風處檢舉瀆職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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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發表於 2018-10-22 20:28:43 |顯示全部樓層
tsou4 發表於 2018-10-22 08:54
大大遇到的問題跟我們的類似∼

我們也是遇到自私鬼土匪 強佔兩處國有河川地

加油...
我明天找法扶..詢問確定訴狀內容...不行就只好找律師代為書寫訴狀..處理已取得通行權卻被擋路一案.)

至於..另案的違建一案..(經過前二年的舉報..現在承辦人員已不同..)
昨天接到承辦人員電話告知..會確認對方(原住民) 沒有申請整編 才會發文告知..(已告知承辦對方已被退件2次...)
(只是這樣又經過一星期....電話詢問5分鐘可以解決的事....可以又一個星期才有進度..)
所以又得等...唉.....我們要堅強....

(相關進度再和大家分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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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
發表於 2018-10-22 21:09:41 |顯示全部樓層
yuank 發表於 2018-10-22 10:17
1.旁聽生是以租賃關係去寫,不過我猜可能是袋地通行權。
   如果是袋地通行,寫224代位會敗訴。
2.雖然國 ...

1.224代位  , 是國產局建議我寫陳情書取得.......(因為承租合約..寫到.通行有問題..要自行解決...可是地主是國產局, 我是承租人...所以要取得代位)

第 224 條                
債務人之代理人或使用人,關於債之履行有故意或過失時,債務人應與自己之故意或過失負同一責任。但當事人另有訂定者,不在此限。

第242條(應是242是嗎? 法院諮詢告訢我可用這個..)
債務人怠於行使其權利時,債權人因保全債權,得以自己之名義,行使其權利。但專屬於債務人本身者,不在此限。」

/////////////////////////////

2.雖然國產局已同意,仍須確認是否符合袋地通行權規定。
-->租金都繳了.....若不符合有點奇怪...

///////////////////////////

3.第 189 條                
承攬人因執行承攬事項,不法侵害他人之權利者,定作人不負損害賠償責任。但定作人於定作或指示有過失者,不在此限。

是不是這兩條比較適合:

1.第 767 條 所有人對於"無權占有" 或侵奪其所有物者,得請求返還之。對於妨害其所有 權者,得請求除去之。有妨害其所有權之虞者,得請求防止之。

(國產局發文的..A君無租賃關係屬"無權占有"  並發文要A君 依國有非公用不動產 被占用處理要點第五點處理)
第 5 點
國有非公用不動產被公司組織之公營事業或私人占用,執行機關應瞭解占用成因,分類處理,妥為評估處理方式,並避免紛爭;其符合國有財產法及相關法令規定者,得以出租、讓售、專案讓售、視為空地標售、現狀標售或委託經營等方式處理。
被占用不動產無法依前項後段方式處理者,應通知占用人自行拆除或騰空交還,並得依下列方式處理:
(一)違反相關法律或土地使用管制者,通知或協調主管機關依法處理。
(二)以民事訴訟排除。
(三)依中華民國刑法第三百二十條、第三百四十九條規定移請地方警察機關偵辦或逕向檢察機關告訴。占用情形影響國土保安或公共安全者,優先移送。
對占用作居住使用者,執行機關於排除占用前,調查占用人是否需協助安置,並就需協助者協助依法向目的事業主管機關或民間機構申請公共租賃住宅、社會住宅、榮民之家或社會福利機構或護理機構等進行安置,相關過程作成紀錄,以利日後查考。
占用人有下列情形之一者,執行機關於排除占用前,協助依法向目的事業主管機關申請相關補助、補貼或津貼,並將過程作成紀錄,以利日後查考:
(一)屬社會救助法規範之低收入戶或中低收入戶。
(二)屬特殊境遇家庭扶助條例規範之特殊境遇家庭成員。
(三)依身心障礙者權益保障法領有生活補助費。
(四)依老人福利法領有中低收入老人生活津貼。

只是過了兩年A君不理會..我們的承辦人員也沒下文.....

2.第 179 條 無法律上之原因而受利益( 無土地租約, A君種香蕉樹..),致他人受損害者,應返還其利益。(因為我有繳租金...而無法使用通行道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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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我看直接找律師寫訴狀好了....要花$$  ,( 對方是原住民身份可以請法扶律師不用$$, 不太公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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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表於 2018-10-24 11:31:48 |顯示全部樓層
yona 發表於 2018-10-23 07:28
這個情況跟我目前遇到的一樣,
我是承租國有地後,現在在等鑑界,
但路口有人設柵欄蓋違建並毀損道路,以 ...

期待你繼續分享一一卜...
我目前採較保守方式..按步就班的  

關於國有地 違建和設柵欄的部份 先舉報..再看看 國產局怎麼處理. (禱告交給主...
(真的國產局不處理, 打算叫大型機具進去整理了....)..和強佔的人撕破臉....(無權佔有..還很強勢...

關於被阻礙通行權的部份...申請 法律扶助諮詢 排11/6 去問看看...(也評估直接找律師比較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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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表於 2018-10-24 11:46:17 |顯示全部樓層
yuank 發表於 2018-10-22 21:35
恩  更正為242、179才對,打錯條號。

請問你是依「國有非公用土地提供袋地通行作業要點」申請同意袋 ...

依「國有非公用土地提供袋地通行作業要點」

依「國有非公用土地提供袋地通行作業要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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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表於 2018-10-24 12:11:40 |顯示全部樓層
剛去電 律師(曾經當過法官)詢問...

自己要做一張圖把道路通行的 範圍和 阻礙物都標示出來..
到時候上法院要協調..法院要排時間看現場..

我的案子至少要 3~5庭 跑不掉.....(是不是直接請 推土機 上去處理..比較快...
(真的會讓人望之卻步..)
(問題是我是有理的人...要花很多 $$$ +時間  去處理...無理的人, 就覺得很冤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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