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請問農地地上物所有權(列舉最新民法法條更佳) [複製鏈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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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表於 2009-9-15 12:15:12 |顯示全部樓層
A, B 及 C 君於 20 年前合買苗栗苑裡約 3 甲農地(農牧用地).
至今 C 君失去聯繫. 最近 A 想獨資出錢整地並利用, 請問:
1. 請問地上所有天然孳息可歸 A 所有?
2. 如果想將此地承租他人收取法定孳息 , 需要3人同時簽署, 還是1 人即可?
謝謝!

所有程序若是要從法津的著眼點解決.....真得是浪費時間又浪費錢!?
當時會合買,現在又失聯,可見感情不好.或有其他的原因,因此您有權主張您的權利,
相對他也有權主自己的權利,..若可以透過關係聯絡溝通協議比法律更好用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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