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何謂 "私法人不得承受耕地" ? [複製鏈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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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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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表於 2006-12-15 13:31:07 |顯示全部樓層 |倒序瀏覽
最近在法拍資訊中常看到此一條文 :
本件之土地為農業發展條例所稱之耕地,應受農業發展條例等相關法令之限制。
又農業發展條例第33條規定〔私法人不得承受耕地。但符合第34條規定之農民團體、農業企業機構或農業試驗所機構經取得許可者,不在此限。〕,請投標人及承受人注意。
另投標人或承受人如係屬第33條之私法人,請提出經許可取得耕地之証明文件附於投標書後。至投標人或承受人如因資格不符或證件不實或因法令限制,致無法辦理所有權移轉登記者,應自行負責。

請問這是否意味著像我們這樣的私法人不能買耕地呢? 但地目明明是"旱地"啊 ? 煩請各位不吝解惑, 謝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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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發表於 2006-12-15 14:35:24 |顯示全部樓層
呵~呵~呵~ 原來我問了一個白痴問題 . . .

那這樣就沒有如此限制囉! 謝謝chessle的解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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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覆:何謂 "私法人不得承受耕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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