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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帖最後由 jeffer 於 2016-12-23 06:37 編輯
FlyNews 發表於 2016-12-21 07:12 
反同性婚姻沒人提到問題核心,支持同性婚姻的也不敢提到問題核心,全都在外圍打轉打混戰...
婚姻=法院唯 ...
確實,FlyNews 大大就純"性欲觀" 是有其道理的.
尤其是 69 同性, 有所謂的 "正回授".據說是比異性還high.所以第一次最好不要找同性試...
但是這個論點上不了公聽會... (同性婚提倡者,及主席此時就會指責粗魯)
正方就會提它們是精神之愛.(房門關起來,輪不到它人評論, 即使您說的是事實.)
情愛,其實沒那麼偉大,
因為今天愛,明天就可能不愛.
而是要經的起時間/環境考驗,而能持續的愛.
2.
婚姻的意義(重點是我願意,而無關愛或不愛)
婚姻最大的目的是鼓勵生養.
對於國家而言,婚姻產生新的公民.
對於家族而言,婚姻延續家族的香火.
對於個人而言,婚姻有生兒育女的可能性.
對於社會而言,婚姻最能穩定家族的結構,(血親制度)確認彼此的關係.
而且在這種婚姻制度��,個人是要有所犠牲,有所覺悟.
即使兩個人一開始沒有愛(管你是不是同志,不婚族,恐男,恐女),
只要看的順眼有意願(我願意),即可以結婚.
1.(請把以上婚姻代換成同性,重新唸一次)
2.(再把以上婚姻代換成異性,重新唸一次)
所以合理的條件至少一男一女的組成.
由上可知, 異性婚姻和國家是 密不可分的 利益共同體.
因此教育只應該推廣(法定婚姻之下的(具有生育可能的)異性性行為),
而不得以多元之名,推廣同性性行為
(在此指不涉人工生殖,代理孕母,及同志是選擇造成不孕,而非生理不孕,等高度爭議問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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