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註冊時間
 - 2013-11-18
 - 最後登錄
 - 2021-9-9
 - 在線時間
 - 294 小時
 - 閱讀權限
 - 50
 - 積分
 - 2095
 - 帖子
 - 187
 - 精華
 - 0
 - UID
 - 106784
  
 
 
 
  
 | 
 本帖最後由 yuchia 於 2021-2-2 10:23 編輯  
 
【106孝887】點交! 
南投縣草屯鄉透天 
 
地址位於:南投縣草屯鎮南坪路500巷66弄5號 
 
定位: 23.97384,120.73446  
照片連結 
 
   ㊣透天4樓,一樓為挑高設計 
   ㊣環境優美寧靜,草屯市區開車10分鐘 
   ㊣拍定點交。 
 
*不動產明細: 
 土地面積:91.12㎡(約27.56坪) 
 社區道路9.98坪=37.54坪 
 使用分區:山坡地保育區丙種建地 
 房屋面積共有45.21坪,屋齡23年 
 主建物39坪 
 一樓12.4坪,二樓5.57坪 
 三樓12.4坪,四樓8.71坪 
 附屬建物6.21坪 
 陽台3.77坪,平台0.9坪,露台1.54坪 
 增建部份:7.9坪 
 遮雨棚5.7坪,涼棚2.2坪 
 
 ◎屋況: 
 室內有少許壁癌及滲水、磁磚脫落, 
 目前自住,無出租或出借他人。 
 
應注意部份  
◎依強制執行法第113條準用同法第69條之規定,法院拍賣不負物之瑕疵擔保責任,拍定人不得以物之瑕疵為理由請求撤銷拍定。投標人對於標的物請自行查明,審慎投標。 
◎拍定(或承受或特拍應買)人應承擔拍定(或承受或准予應買)日至權利移轉證書取得前之地價稅、房屋稅。但如有因拍定(或承受或應買)成立與否而爭執者,致未能核發權利移轉證書時,則以訴訟確定日為止。 
◎如因拍賣標的分割涉訟者,應即向高雄地方法院陳報。拍賣之應有部份,如於核發權利移轉證書前,已有經分割共有物形成判決確定之情形者,得撤銷拍定,請買受人注意 
◎拍賣之土地,如拍定之價格低於所核定之土地增值稅者,依土地稅法第51條第2項規定,拍定人應代為繳足其差額,本院始能發給權利移轉證明書,應買人應自行注意。 
 
 
           *歡迎委託代標、銷售* 
           *請電洽07-2010119* 
           *如資料有誤,請以法院公告為主* |   
 
- 
2
查看全部評分 
 
- 
 
 
  
 | 
| 
 邊做、邊看、邊學 
做好準備,預料以後會用上! 
  | 
 | 
 |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