樓主: Jason_ss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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農舍面積上限 100坪將縮為50坪 [複製鏈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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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1#
發表於 2011-10-19 00:08:37 |只看該作者.....載入全部圖片 用LINE傳送 . 分享到FB
又來了,一直很討厭討論什麼叫真農民、假農民的。如果說買得起一台耕耘機三百萬而政府也補助了一半的人,是真農民還是假農民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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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2#
發表於 2011-10-19 00:20:46 |只看該作者.....載入全部圖片 用LINE傳送 . 分享到FB
本文章最後由 taiwanbigmary 於 2011-10-19 01:01 編輯
只要開放農地自由買賣, 就註定豪華農舍必定會遍地開花
國人的守法觀念極差 , 公權力與執法公平性 無法貫徹是主因
就算是修法改成農舍面積上限是 10 坪 ,仍無法根治豪華農舍遍地開花的現象.


全文網址: http:// ...
Jason_sss 發表於 2011-10-18 08:12

目前許多..不敢說是全部..
農舍都是依照現行法規蓋出來的..
也是很守現行的法..
若此..則並沒有守法很差的邏輯..
您不能用將來的法來拘限現在的客觀事實..
...........................................................................
您說..
........國人的守法觀念極差 , 公權力與執法公平性 無法貫徹是主因.....
守法觀念極佳或極強的國家又如何..
就有社會公義嗎??美國..英國..街頭的火..
全球蜂起的反1%活動..反而沒在台灣成為波瀾壯闊的運動..
能說不是社會有許多縫和角落可以容許差異性..
壓力還能釋放..??
.....................................
台灣現在中下階層的火..有在燒嗎??
政府真的要反思是否施政最後照顧到的..
都是富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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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3#
發表於 2011-10-19 00:55:12 |只看該作者.....載入全部圖片 用LINE傳送 . 分享到FB
本來草案中就有要改縮小建坪了  只是選舉先壓下來
也就是說  基層面積不得大於165平方公尺(原本是99.9坪  現在改為49.9)...但是他沒說清楚..只有說"農舍用地面積不得超過一百六十五平方公尺。"...有建築師再說  其裡 ...
阿俊 發表於 2011-10-18 13:34


阿俊大大有一直在追蹤相關的法規修改喔!無怪乎那麼專業。
這不是撐過選舉就沒事,而是早就一直在做的事。
建議大家,不要什麼事一出來,就直覺以為選舉作怪

印象中,農舍外,還可蓋資材室,農具可以擺資材室
並不是耕耘機鋤頭雨鞋農藥肥料都要堆在要住人的農舍裡
若是如此,五十坪地坪是夠大的。若不能另外再蓋資材室,就很差勁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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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4#
發表於 2011-10-19 01:45:55 |只看該作者.....載入全部圖片 用LINE傳送 . 分享到FB
我覺得主要問題是

農舍取得"使用執照"後的農地管理問題

(俗稱的二次施工)

現行的法規根本沒有修改的必要

修法後只是會使違建增多

若要修法....請執政者先把一些醒目的農地違建拆一拆吧

不然就如同我之前所說的:

農地現在有亂蓋豪華別墅….

行政機關有種去拆啊..又不敢拆..

改天可能還會就地合法.

只敢拿我們守法等待的人開刀..

這就如同要減少男性對女性為性侵害的發生,

不嚴格依法處罰罪證確鑿的犯罪行為人,

卻要對全國無權無勢的男性施行閹割.

標準的劣幣驅良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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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5#
發表於 2011-10-19 08:25:18 |只看該作者.....載入全部圖片 用LINE傳送 . 分享到FB
22# taiwanbigmary

目前許多..不敢說是全部..
農舍都是依照現行法規蓋出來的..
也是很守現行的法..
若此..則並沒有守法很差的邏輯..
您不能用將來的法來拘限現在的客觀事實..
................................................ ...
taiwanbigmary 發表於 2011-10-19 00:20


Sorry .
這只是我個人觀感 發洩一下而已

因為公權力與選擇性執法 , 原本守法不加蓋的人
發現鄰居們全部都加蓋 也沒有被強制拆除 只罰一點錢就 OK
變成好像守法的人是笨蛋 , 也因此間接鼓勵非法加蓋.
也許 90 % 的人是合法農舍, 但是那 10 % 的豪華違法農舍
因為太顯眼 ,造成我有處處違法豪華農舍的感覺.

政府農舍政策最大的問題是 ,沒有明確的農用認定標準, 及公權力不足.
開放農地買賣, 確實活絡農地農舍市場 ,如果能配合有效的全國農地管制
使好的農業區能完整保持不被農舍切碎, 那就完美了
努力追求樂活生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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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6#
發表於 2011-10-19 09:15:54 |只看該作者.....載入全部圖片 用LINE傳送 . 分享到FB
其實政府不用制定這麼多限制與法令
因為制定後總是比誰拳頭大,沒有實質意義
    應該連同建管單位一併廢除
往後你的地想怎麼蓋是你家的事,但是超過建蔽率部份以10倍稅率計
同理超蓋超建一樣處理,多蓋多繳稅,但是不是直線增加稅率,是指數增加
總比現在規定一堆,又不貫徹執行,弄得亂七八糟,每個公務人員審查結果又不一
   政治人物總是選舉考量,選舉一到才做事,既然要點出這話題
為何不全省總檢查,立法拆除違建費用由違建戶負擔,一次把違建問題處理乾淨,
相信沒有一個政治人物有這膽量,因為每個政治人物只想著如何選上,
如何佔位置,然後發大財,至於為人民謀福利,那是騙選票用的不必當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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夢想的小屋,小小的小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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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表於 2011-10-19 09:24:29 |只看該作者.....載入全部圖片 用LINE傳送 . 分享到FB
23# 荒山過客


今年本來要在7月召開說明會  8月公佈 9月實施..但後來經過  估價師全聯會 代書全聯會 仲介公司全聯會(建築公會不肯來  因為禁農舍對他們最好)和吳揆 農委主委 營建署召開座談會  
其中  估價師全聯會提出 草案中限定興建農舍資格須為   非農業年所得不得超過50萬 夫妻間不得有住宅 不得有軍 公 勞保          這三要件 抵礪農發條例的精神  還有就是集村農舍不得蓋在特定農業區內的規定  農發條例也亦無規定
結果  農委主委和營建署 答應收回再議
這年頭好聽的假話還是比難聽的真話吃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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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8#
發表於 2011-10-19 09:25:36 |只看該作者.....載入全部圖片 用LINE傳送 . 分享到FB
24# hsiao

二次施工後  將來要移轉時  除非是卦了  否則土增稅是要很多的
這年頭好聽的假話還是比難聽的真話吃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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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表於 2011-10-19 09:39:43 |只看該作者.....載入全部圖片 用LINE傳送 . 分享到FB
25# Jason_sss


我覺得用顯眼來等於刺眼...地寶大家覺得顯眼嗎?
豪不豪華見人見智  也有人在房子外面裝飾的像是墓埤上的飾品  他也自己為豪華
只要建築物本身無違法即可  不能光用外表判斷出他是否違法

有的農舍把地面全舖上水泥  是錯的  他也違反農業使用
像那個國策顧問的農舍  他的大門 圍牆全部是不合法的  但是房子的樣式我個人覺得不能夠這樣歸類
合法就是合法 不合法就是不合法  不能因為蓋的顯眼就是不合法  蓋的像草屋就是合法
說實在的每層樓49.9坪  真的是夠用  除非是要當民宿...如果是我一家5口來住 頂多也是一層49.9坪+15坪就夠住了...但是如果全法申請到民宿或合法的農業副產品販售  是真的不夠...........農委會對一般的休閒農場(業)都發放輔助款  如果說已撥放輔助金 事後又來說他們不合法  實在是..............
這年頭好聽的假話還是比難聽的真話吃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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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0#
發表於 2011-10-19 09:44:06 |只看該作者.....載入全部圖片 用LINE傳送 . 分享到FB
我來測試一下大家好了 等你們說出感覺我再來說明
一間屋子買2100萬..銀行設定1680萬
1)他是否超貸.
2)他實際借多少
這年頭好聽的假話還是比難聽的真話吃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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