樓主: il-le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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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5萬人爭平權 總統:同志有權結婚  關閉 [複製鏈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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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表於 2016-12-11 18:56:34 |只看該作者.....載入全部圖片 用LINE傳送 . 分享到FB
aray 發表於 2016-12-11 18:52
我不是要挑釁,但是我真的看不懂這個邏輯:配偶繼承財產,或是有人因為覬覦你的財產而想和你結婚,這和同 ...

  有些喪偶老年人想找老伴, 兒女有時候會反對, 是否也是怕人來分財產, 如果是這樣干脆禁止再婚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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打造綠城堡  http://wwww091wang.pixnet.net/blo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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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表於 2016-12-11 19:01:24 |只看該作者.....載入全部圖片 用LINE傳送 . 分享到FB
兩個相愛的人結婚,等於是互相許下承諾,成為固定的性伴侶。不論是同性或異性,都會減少性病的傳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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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3#
發表於 2016-12-11 19:02:02 |只看該作者.....載入全部圖片 用LINE傳送 . 分享到FB
il-lee 發表於 2016-12-11 18:18
有許多理由啦
可是被媒體消音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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您用紅字圈出來的我把它引了過來...
6.財產繼承:當孩子的親生父母過逝,因不是親生,而且同性戀的對象異動頻繁(平均存續僅4.5年),同婚配偶會不會為了遺產,透過直接或間接的方式謀財害命?有心人會不會一個接一個,流著無數無辜者的鮮血?


這個問題換個方式換成異性配偶就不會嗎?最常聽到的都是下一個虐待前人的小孩,所以是不是該立個法,如果有了婚生子女之後就不准再婚了?

當一對夫妻打拼了一輩子,其中一位過世之後,他的配偶分到一半(本來就有一半是他(她)努力積聚來的),另外一半不是就由子女繼承了嗎?然後呢?存活的這一半如果再找個人結婚之後,等他(她)死了之後,後來跟他結婚的分一半,也就是原有的四分之一了,而子女也分一半,加起來分了四分之三,這樣還不夠嗎?

如果您老了而老伴比您先走,那麼你們的子女就分走了一半,不要說財產都是您的名字,到法院告分財產時法官會看是婚前就有的或是婚後共同努力的還是繼承來的。剩下的那一半還要看子女有沒有興趣分(如果您是郭董的話,應該是有興趣啦),因為子女長大了也成家了,而萬一您又是思想怪怪的,小孩也覺得您很難搞,所以各住各的。那時候如果有人願意跟您結婚,照顧您到翹辮子,有時仔細算一算比安養院還要省錢也說不定,所以就算財產都歸那位又怎麼樣呢?注意哦,我說的可不見得是同婚哦...而更可憐的是找了一個願意照顧您的,卻是天天虐待您,打您、言語行動暴力的,但因為那時您已經行動不便了,所以只好逆來順受,然後那個又拿您的錢去養小三,但又如何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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真誠無悔的付出與信賴是最好的處理方式,我的老丈人往生時他的子女拋棄繼承,全數給了丈母娘。等丈母娘千古之後再來分剩下的財產。我父母還健在時候就將財產分給我們兄弟兩人,父親走了的時候他到底有多少存款多少現金我們完全不清楚,所以就交由母親去處理,反正我們兄弟的印章老媽都有,該怎麼弄就怎麼弄。我個人名下除了父母贈與的之外完全沒有財產,後來買的房子用內人的名字,什麼都用內人的名字登記,因為我真的沒有時間與興趣去處理這些有的沒有的。我們的想法是繼承來的當然我們沒有必要去處理,就再交給下一代,而我們後來的積蓄等身後就讓小孩去傷腦筋。

要希望下一代比我們這一代更強,如果下一代有夠強就不會稀罕我們的這一些鼻屎,都已經是鼻屎了還拿出來講,真的不是很健康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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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表於 2016-12-11 19:06:47 |只看該作者.....載入全部圖片 用LINE傳送 . 分享到FB
STSHAOWW 發表於 2016-12-11 18:19
人與人的關係有很多種
為什麼 家庭 會被特別立法
當中有很多保護和補助

不好意思,按錯了,我不是要加分,我只是要回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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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表於 2016-12-11 19:13:30 |只看該作者.....載入全部圖片 用LINE傳送 . 分享到FB
陳青 發表於 2016-12-11 18:49
次數不是重點,即使只一次中到愛滋,就很慘了。

請不要迴避問題,意思是女女戀因為沒有愛滋病傳染的問題,所以可以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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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6#
發表於 2016-12-11 19:17:15 |只看該作者.....載入全部圖片 用LINE傳送 . 分享到FB
aray 發表於 2016-12-11 19:06
不好意思,按錯了,我不是要加分,我只是要回覆

您忘了還有一種叫生不出小孩的,依同樣的邏輯,這種也不能結婚。但是我們也不能很確定到底生不生得出來,所以民法親屬篇要規定先有後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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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7#
發表於 2016-12-11 19:23:01 |只看該作者.....載入全部圖片 用LINE傳送 . 分享到FB
紅字部分好像不管同性異性都會這樣的!!!
為了避免對方結婚是為了家產,或許有些人還會提出必須有子女!

一部分的人為了對方的存在認同而努力,另一部分的人是為了確保自己的權益不受損而反對!

我屬於中立,但如果人口越來越多的話,比起國家強制節育更好的方法是?


大多數人不患寡患不均,現在是有部分人期待的只是有!
而某部分人則認為人人不該平等,某一部分人憑甚麼與他們平起平坐!

有人會擔心同性婚姻會造成擇偶困難,不管有沒有推動同性婚,對方就是對你沒興趣!
即使強制立法不可同性交往,對方始終將你當作空氣!
(不過這部分,反對的人自己會這麼想,卻不願意提出來,因為自己本身!!!)


至於那個護家盟,就有點離譜了!
雖然我不知道立了法以後會怎樣,但我認為是不可能發生爺孫亂倫現象(不管有沒有立法都一樣!)

機場官員、有權勢的有錢人可以快速通關的禮遇,如果某天平民老百姓也能這麼做時,身為那些有錢人的心態,會不會覺得很不平衡!

曾幫一個人工作過,對方我不知道他是誰,但為了表現自己的不平凡,對方跟我說他曾是副總統的參選人!
專門搞政治鬥爭的!
想想∼政治只是個工具,有些人是當作樂趣在玩,真正受影響的人民?其實某部分人不是太在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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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8#
發表於 2016-12-11 19:35:28 |只看該作者.....載入全部圖片 用LINE傳送 . 分享到FB
本帖最後由 陳青 於 2016-12-11 19:43 編輯
smhu 發表於 2016-12-11 19:13
請不要迴避問題,意思是女女戀因為沒有愛滋病傳染的問題,所以可以囉?


女女戀,我比較不關心耶。
我只擔心愛滋病如果快速蔓延,恐造成人類滅絕。


目前台灣已經岌岌可危了,未來只會多不會少吧?

台灣每4小時就有一人得愛滋病。

http://oohhmmyy.pixnet.net/blog/ ... B%E6%BB%8B%E7%97%8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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無諍三昧,斯為第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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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表於 2016-12-11 19:44:00 |只看該作者.....載入全部圖片 用LINE傳送 . 分享到FB
il-lee 發表於 2016-12-11 15:02
當"好朋友"開始有機會
合法繼承你的遺產
合法奪取你子女的遺產

大部份的人,性染色體是XY或是XX,但是也有多出ㄧ條性染色體的人。即使同樣是XX、或同樣是XY的人,也會因為基因表現程度的差異,而有不同的性徵與性向。大家都是「大自然」的ㄧ部份。大自然中有很多的變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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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0#
發表於 2016-12-11 19:44:39 |只看該作者.....載入全部圖片 用LINE傳送 . 分享到FB
陳青 發表於 2016-12-11 19:35
女女戀,我比較不關心耶。
我只擔心愛滋病如果快速蔓延,恐造成人類滅絕。

陳大

不能因為恐懼而選擇放棄某些人的權利哦



您會不會男男交

不會

您的子女會不會女女交

應該也不會

您的子女會不會隨便性交

不會嘛

那我們因擔心別人亂搞

而讓一些可以正常搞的

變成不能正常搞

這樣合理嗎?

評估?是要好好評估

只是目前看到的

似乎都只是  選擇 的問題

謀財害命?  
愛滋病?
逃稅?
瘧童?
現在的婚姻制度就沒有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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