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ㄚ嘉風波~蔡煌瑯說農地已跌三成~開始發酵了嗎?  關閉 [複製鏈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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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1#
發表於 2011-10-7 11:06:59 |只看該作者.....載入全部圖片 用LINE傳送 . 分享到FB
個人呆呆的認為目前規定
就是只要種植屬於"植物"就是農用
這樣的標準對地球也很好對大家也很好
不過前提是要審核人員認為是農用.申請時才會過
我有申請過農用證明.好像和想像的有點不一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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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2#
發表於 2011-10-7 11:09:36 |只看該作者.....載入全部圖片 用LINE傳送 . 分享到FB
27# 荒山過客


荒山大大:

現在的問題是農地農用
在法規上並無標準可言
你認為是農地農用或你認為不是農地農用
並不是個人認為是就是不是就不是這已存在個人主觀看法
有人喜歡精耕有人愛好粗放有人自然農 ...
vincent88888 發表於 2011-10-7 10:51


很多立法,都是因個案而趨於完整
美國也是如此
因蘇案而好好把農地農用訂得清清楚楚的,是好事
大家不是嫌它不清楚,怎麼又怕它變清楚了呢?
很多人認為訂清楚是不好的事,為什麼,我想問問自己的心就好了。
當我們種下草皮時,到底它要來賣還是要來做景觀,我們自己心裡有數的

你認為會把百分之九十九的農民訂死了
我認為這是不可能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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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3#
發表於 2011-10-7 11:20:11 |只看該作者.....載入全部圖片 用LINE傳送 . 分享到FB
台灣和美國不太一樣
台灣好像立法從嚴執法由人
我還蠻欣賞荒山大大的理想
但現實有很多東西好像又無法跟理想一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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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4#
發表於 2011-10-7 11:23:32 |只看該作者.....載入全部圖片 用LINE傳送 . 分享到FB
個人呆呆的認為目前規定
就是只要種植屬於"植物"就是農用
這樣的標準對地球也很好對大家也很好
不過前提是要審核人員認為是農用.申請時才會過
我有申請過農用證明.好像和想像的有點不一樣
vincent88888 發表於 2011-10-7 11:06


這部分就應更明確一點,不要讓大家碰運氣,看碰上什麼職員
我自己是還好,沒遇到刁難的 農業局人員也客客氣氣的
我有疑問,他們回去查明後,當天馬上打電話回覆我
但有人為了農用證明宴請公所人員,好像又沒那麼簡單

我是不懂,依法令來做,有那麼不容易申請嗎?
若是我都守法令,第一線人員敢刁難我,我會去反映他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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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5#
發表於 2011-10-7 11:25:47 |只看該作者.....載入全部圖片 用LINE傳送 . 分享到FB
台灣和美國不太一樣
台灣好像立法從嚴執法由人
我還蠻欣賞荒山大大的理想
但現實有很多東西好像又無法跟理想一樣
vincent88888 發表於 2011-10-7 11:20


我的意思是,很多法案平時是躺在那裡
遇有重大個案時,才會推進一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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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6#
發表於 2011-10-7 11:40:16 |只看該作者.....載入全部圖片 用LINE傳送 . 分享到FB

這是在淡水一大片光凸凸,又每年領休耕補助就是標準的農用
看到這10幾年來的揉濘方式,我也懶的去用它
好不容易跑到東部買了塊土地,結果搞到現在這樣
法規沒錯,錯在一些豬頭
百姓人民變成鬥爭工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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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7#
發表於 2011-10-7 11:45:23 |只看該作者.....載入全部圖片 用LINE傳送 . 分享到FB
本文章最後由 omp 於 2011-10-7 11:58 編輯
依本條例第十八條第一項規定申請興建農舍之申請人應為農民,其資格應
符合下列條件,並經直轄市、縣 (市) 主管機關核定:
一、年滿二十歲或未滿二十歲已結婚者。
二、申請人之戶籍所在地及其農業用地,須在同一直 ...
阿俊 發表於 2011-10-7 09:42


阿俊大這帖讓我有如在茫茫大海中看到一盞明燈……. .

當我聽到農委會主秘戴玉燕所說的那句「農舍興建申請人必須有農民資格」,我也很幹。
可是出自於農委會主秘之口,又是在這敏感時機與地點,
我也相信她是有所本的。
雖然,中央部會首長長和縣市長是阿貓阿狗都可以當,
只要他被總統或院長看上(任何政黨執政都差不多)或者選得上。
可是各部會主任秘書或縣市政府秘書長(主任秘書)就不同了,
他(她)除了要會當官之外,更要會做事。
…………………………………………………………………………..

這樣說來大家都沒錯,只是很多人(我指的是官員、當事者、記者…)都有意或無意的只講自己想說的,
沒把話講清楚。

「申請興建農舍之申請人應為農民」這句話,很多人可能和我依樣,乍聽之下會很幹,
但是農業發展條例第十八條第一項確確實實是這樣規定:申請興建農舍之申請人應為農民……,確也是無可爭議的。

其中差異關鍵在這個農舍之申請人的「農民」定義,
與我原來想像中「以農為業」、參加農保、農會會員的之「農民」資格是有差別的。
這個農舍之申請人的「農民」簡單的說:「擁有農地所有權,並有從事農務之事實的自然人」即可,
不論你的農地大小,也不論你是1週從事農務7天或7週從事農務1天,
只要有農地並且有在那塊地做農就算,
就可以依法規規定及本身條件去申請農業設施或者農舍等。

所以這個「農民」不是職業名稱,
誰只要有興趣,買塊農地種幾顆菜,就是這個條文中所稱的農民,
當然與公務員服務法中的兼職也不相干。


是不是可以這樣解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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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8#
發表於 2011-10-7 12:00:13 |只看該作者.....載入全部圖片 用LINE傳送 . 分享到FB
37# omp


你的解釋是有道理的

其實兩分半的地,需要多少勞力綁在那裡?
小時候家裡種稻,插秧和割稻時比較忙,其它時候,難道需要天天下田?
就施肥灌溉除草罷了,爸爸媽媽都去梨山打工賺錢了

農民,是不需要天天綁在田裡的
應看農地的農用狀況

不過,Flynews有點出雖然都說是農地
要蓋農舍的農地,和一般農地,在管理上的鬆緊度是有差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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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9#
發表於 2011-10-7 13:08:42 |只看該作者.....載入全部圖片 用LINE傳送 . 分享到FB
個人的工作,有農業有直接關係.
這些x委會的大官,大概都不知到田裡種些甚麼的?
西瓜長在大樹上嗎?

農改場出身的人,來當X委會頭頭才對

舉個例子,有些農民,開學前,拿作物賤賣或農地抵押,或借重利....來幫孩子湊學費(私立大學),
我跟經銷商拿不到資材貨款,看不下去,還要掏腰包贊助學費.
這種困境,大官們知道嗎?

在台灣,農民一直是最不受重視的族群.(哪個政黨都一樣)
所有產品都能漲價,只要一些看起來正當的理由.
颱風或天災,政府就出來壓抑菜價.
不是說"供需決定,自由市場"嗎?
該去處理的是菜蟲.米蟲,
結果倒楣的是農民.
供大於求,耕除......農X會只會拿納稅人的辛苦錢去"補貼",
官員難道不會學學美日去做整體的國家農業種植銷售的規劃嗎?

"一天只要農作幾小時就可以生活".......這大概要賣個幾甲地後,才能做到吧.
學財經出身,我也不贊成用成本理論來看糧食作物,那都是玩期貨的人的看法.
工業化後,農地變工業使用,好吧.生產石化,ipad......
等缺糧時,可以來得及再回頭種糧食嗎?
糧食可以用進口的?那他漲價或不賣....怎麼辦?
在美國,日本,甚至中國,這可是以戰略物資來看待
沒有iphone,還可以過日子(稍不方便而已).
沒糧食吃時,要再種,很難.

大埔農地事件,只有在專制國家才可能會發生.
稻米的價格也許不高,
但價值跟價格是兩碼子事.

假如以價格論貴賤,
美國也不用種玉米,香吉士,大豆,小麥.....了.
種 iphone ,ipad.....就好.
日本也不須有農協了,
隨便種幾個  NDS,PSP ....產值也高過 世界一的青森蘋果.

農地要怎麼"農用",可以討論,
把它用水泥蓋起來,應該被譴責吧.
至於用價格來討論農業,
乾脆廢了農X會,
直接撥到國貿局就好了.


b] 12# FlyNews
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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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0#
發表於 2011-10-7 13:09:39 |只看該作者.....載入全部圖片 用LINE傳送 . 分享到FB
本文章最後由 巴拉卡 於 2011-10-7 13:21 編輯

重複....自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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