樓主: 鹽水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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農地如何現買現蓋現住? [複製鏈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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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
發表於 2007-5-18 22:06:47 |只看該作者.....載入全部圖片 用LINE傳送 . 分享到FB
post by ""鹽水鯛""
[quote="goat
原地主配建的小農舍, 過戶後是否能立刻申請擴建 ?
(一般滿2.5分的地, 須設籍滿兩年, 才能申請合法的農舍)


兄台請了!!

現行法規久未涉獵,無法作答...若以法理推論應該不可.[/quote]
-------------------
謝了, 鯛兄.
希望有高人可以解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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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
發表於 2007-5-19 11:39:52 |只看該作者.....載入全部圖片 用LINE傳送 . 分享到FB
<<<<若以法理推論應該不可.>>>>


<<<<若以法理推論應該不可>>>>

以法理論,非農身份取得農舍所有權,並不等於取得舊農可隨時申建的身份.買賣農地和申建農舍.各有各的適用對像;買賣歸買賣,申建歸申建;.任何人只要是碰觸到”申建農舍”就非得有舊農(購地二年以上)的身份不可.

目前農舍可以隨同農地轉移給非農身份,是因為相關法規無舉例限制,以前非農買農舍,任你孫悟空七十二變,最多只能買到地上物.如今農地開放,買農舍(地上物)可以一併買土地,而使買賣單純化.

結論:因為是農舍繫屬於農地,而非農地繫屬於農舍,所以買到農舍,位階並不高於買到農地,既然新購農地都不能立即申建,買到農舍當然更不可能申建(擴建除了所需的文件少幾頁外.實質和新建差不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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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
發表於 2007-5-19 15:44:41 |只看該作者.....載入全部圖片 用LINE傳送 . 分享到FB

買地建屋所應該認識的法規

農業用地興建農舍辦法
http://law.moj.gov.tw/Scripts/Query4A.asp?llDoc=all&Fcode=M0110013

山坡地建築管理辦法
http://law.moj.gov.tw/Scripts/Query4A.asp?ullDoc=all&Fcode=D0070131

農業用地容許作農業設施使用審查辦法
http://law.moj.gov.tw/Scripts/Query4B.asp?FullDoc=所有條文&Lcode=M0020022

農業用地作農業使用認定及核發證明辦法
http://law.moj.gov.tw/Scripts/Query4A.asp?FullDoc=all&Fcode=M0020015

農業發展條例
http://law.moj.gov.tw/Scripts/Query4B.asp?FullDoc=所有條文&Lcode=M0020001

農業發展條例施行細則
http://law.moj.gov.tw/Scripts/Query4A.asp?FullDoc=all&Fcode=M0020002

集村興建農舍獎勵及協助辦法
http://law.moj.gov.tw/Scripts/Query4A.asp?FullDoc=all&Fcode=M0110010

農業用地容許作農業設施使用審查辦法
http://law.moj.gov.tw/Scripts/Query4B.asp?FullDoc=所有條文&Lcode=M0020022

農業用地作農業使用認定及核發證明辦法
http://law.moj.gov.tw/Scripts/Query4A.asp?FullDoc=all&Fcode=M0020015

農地重劃條例
http://law.moj.gov.tw/Scripts/Query4B.asp?FullDoc=所有條文&Lcode=D0060019

原住民保留地開發管理辦法
http://law.moj.gov.tw/Scripts/Query4B.asp?FullDoc=所有條文&Lcode=D0060026

土地登記規則
http://law.moj.gov.tw/Scripts/Query4B.asp?FullDoc=所有條文&Lcode=D0060003

土地法
http://law.moj.gov.tw/Scripts/Query4B.asp?FullDoc=所有條文&Lcode=D0060002

土地法施行法
http://law.moj.gov.tw/Scripts/Newsdetail.asp?NO=1D0060002

區域計畫法施行細則 (
http://law.moj.gov.tw/Scripts/Query4B.asp?FullDoc=所有條文&Lcode=D0070031


土地法
http://law.moj.gov.tw/Scripts/Query4B.asp?FullDoc=所有條文&Lcode=D0060001


非都市土地使用管制規則
http://law.moj.gov.tw/Scripts/Query4B.asp?FullDoc=所有條文&Lcode=D0060013

森林法施行細則
http://law.moj.gov.tw/Scripts/Query4A.asp?FullDoc=all&Fcode=M0040002

實施區域計畫地區建築管理辦法
http://law.moj.gov.tw/Scripts/Query4A.asp?FullDoc=all&Fcode=D0070123

建築法
http://law.moj.gov.tw/Scripts/Query4B.asp?FullDoc=所有條文&Lcode=D00701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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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4#
發表於 2007-5-20 18:22:13 |只看該作者.....載入全部圖片 用LINE傳送 . 分享到FB

感謝鯛兄

感謝鯛兄的熱心回應, 由鯛兄收集的法令規章來判斷, 可窺見你用心, 佩服佩服.
不瞞您說, 剛從南投簽約回來, 買了快小農地, 5百幾坪, 已有原地主配建之10坪鐵皮屋. 所以請教有關擴散之問題.
感謝您的寶貴經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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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5#
發表於 2007-5-21 12:06:09 |只看該作者.....載入全部圖片 用LINE傳送 . 分享到FB
A.原地主搭建的鐵皮屋,若當初無申請建照,視同違建,便無擴建問題,又500多坪土地是無法蓋合法農舍的.
B.昨天知道的(先蓋後補照訣竅):
   1.農舍需離道路1.5米以上.離界線3米以上.
   2.擋土牆不要先蓋,因擋土牆高度與房屋間距要1.5倍(若擋土牆高 3米,牆與房屋要4.5米以上的距離.)
   3.房屋與道路間不要有圍牆,拱門或其他造景,簡單的說房屋一棟其餘不要.
   4.與建築師達成協議先畫圖照圖施工屆時再補照申請.
   5.但以上問題解決時,有一很重要的事,二年要申請農民身分,聽說有些困難度在.
C.若各位目前尚未正式過戶,請參考鹽水鯛兄的做法,由原地地主申請等峻工後再執行過戶手續.(切記這是目前最好的方法!)
D.我已錯過上上策,後面會付出非常多的時間及金錢的損耗.
E.過戶前找當地代書問清楚法規會受益良多.(我找本地代書,對山坡地法規一概不知,錯過最佳方法)
F.建議各位農舍簡單舒適就好,切忌破壞原有地形太多,不要為了蓋農舍把地大幅人工化,那會失去回歸自然法則. :shock: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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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6#
發表於 2007-5-21 14:42:31 |只看該作者.....載入全部圖片 用LINE傳送 . 分享到FB
post by ""鹽水鯛""
老農戶在自己名下的土地,先前蓋有八十坪的自用農舍,後來農舍過戶給兒子,老農又恢復沒有自用農舍的身份,但已用掉八十坪的額度,下次再蓋時,就只能申請蓋二十坪,如果向他買地借用他的人頭申建,就只能蓋二十坪


那如果買了老農配建的農地,就無法預知可蓋幾坪了,霧煞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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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
發表於 2007-5-21 19:26:50 |只看該作者.....載入全部圖片 用LINE傳送 . 分享到FB
post by ""陳""
A.原地主搭建的鐵皮屋,若當初無申請建照,視同違建,便無擴建問題,又500多坪土地是無法蓋合法農舍的.
...... :shock:

謝謝陳兄的提醒. 有與當地的代書確認 :
(1) 有合法的建築使用執照, 但尚未辦理保存登記.
(2) 10 年前即申請小農舍, 適用舊的條例.
因此可以申請擴建為佔總面積1/10之農舍.
如有不對, 請即時糾正. 謝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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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8#
發表於 2007-5-22 17:29:05 |只看該作者.....載入全部圖片 用LINE傳送 . 分享到FB
再請教代書:
1.過戶後再申照是否需滿二年?
2.過戶後適用新法規或舊法規?
3.把您所有疑問找到答案後,再正式過戶避免遺珠之憾!
叫我陳嫂吧!哈哈!此網站是陳兄註冊陳嫂享受,哇哈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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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
發表於 2007-5-23 21:39:07 |只看該作者.....載入全部圖片 用LINE傳送 . 分享到FB
post by ""陳""
再請教代書:
1.過戶後再申照是否需滿二年?
2.過戶後適用新法規或舊法規?
3.把您所有疑問找到答案後,再正式過戶避免遺珠之憾!
叫我陳嫂吧!哈哈!此網站是陳兄註冊陳嫂享受,哇哈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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陳嫂, 失敬失敬.
謝謝妳的提醒, 與代書確定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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