樓主: 義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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仙草日記  關閉 [複製鏈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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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11#
發表於 2007-10-29 22:27:30 |只看該作者.....載入全部圖片 用LINE傳送 . 分享到FB
抱歉~佔用空間移至家族
築夢踏實•夢想成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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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12#
發表於 2007-10-29 22:48:42 |只看該作者.....載入全部圖片 用LINE傳送 . 分享到FB
本文章最後由 義西 於 2010-7-2 21:23 編輯

抱歉~佔用空間移至家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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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13#
發表於 2007-10-29 23:00:20 |只看該作者.....載入全部圖片 用LINE傳送 . 分享到FB
抱歉~佔用空間移至家族
築夢踏實•夢想成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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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14#
發表於 2007-10-29 23:12:18 |只看該作者.....載入全部圖片 用LINE傳送 . 分享到FB

Re: 補充第二次臨時會議

本文章最後由 義西 於 2010-7-2 21:24 編輯

抱歉~佔用空間移至家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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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15#
發表於 2007-10-29 23:14:43 |只看該作者.....載入全部圖片 用LINE傳送 . 分享到FB

無法忍受

仙草鄰居有必要如此嗎?這些事請到家族討論.拜託!

不要把一干人的隱私權糟蹋殆盡了.

請假魚義西加菲貓等稍微克制一下吧!不管您是受了多少委屈

請不要讓美事變全國大笑話

我更要請義西身為發起人,帶頭示範,家族公開萬萬不可,請三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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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16#
發表於 2007-10-29 23:14:50 |只看該作者.....載入全部圖片 用LINE傳送 . 分享到FB
每個人的需求或有差距,異中求同還是同中求異?這要端賴成員的耐性及溝通.既是傳言就讓它在風中飄散巴.咬定甚麼或放話甚麼只是多餘.再回想當初的心中夢想,如何實踐它?那些是正向的?又哪些是負面的?這些都要端賴成員的努力往正向發展.先暫且吞下那股"氣",一切都是誤會居多,雲消霧散後明天大伙還是好朋友.
我看11/4的義工團就暫緩一下,成員內部誤解先自行疏通一下.擇日另行拜訪.在此說聲歉意了.畢竟外人實不宜在此刻介入內政了.
心平氣和去解決歧見喔.祝福各位.
人跟景觀都是唯一的,帶著尊重的心情仔細欣賞品味,應該會有所穫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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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17#
發表於 2007-10-29 23:22:09 |只看該作者.....載入全部圖片 用LINE傳送 . 分享到FB

附議

post by ""義西""
http://tw.club.yahoo.com/clubs/shiantsaum/

銀行開保險箱,用兩道以上鎖匙鎖好,再投票表決,推舉兩位以上鄰居保管鎖匙如何? :


既然義西姐提議了
丸子附議義西....看大家覺得如何??

另也請義西姐辛苦一些
把比較合乎水土保持 並且安全的不違法的方式
跟鄰居們聊一聊...

因為最近真的聽說一些朋友觸法
這是律師給的參考....沒事就沒事...有事可能所有人都要上法院
不可不慎

請先按右上角 (裁判書查詢)----法院名稱選 (新竹法院)---點選(刑)------檢索字詞打(水土)------------------------就會得到水保違法的案例
http://www.lawbank.com.tw/index.php

比方說::右列被告因違反水土保持法案件,經檢察官聲請以簡易判決處刑(九十二年度偵字第
五三八八號),本院判決如左:
一、乙○○明知其父許學金與他人共有之坐落○○縣○○鎮○○○段大旱坑小段00    00-0000地號土地,係經行政院核定公告之山坡地保育區農牧用地,使用    人即水土保持義務人於開挖整地前應先擬定水土保持計畫送請主管機關核定,未   經主管機關核定,不得開發、使用,竟擅自於民國九十二年三月十五日上午八時    許,雇用怪手前開土地上開挖蓄水池,用以引水種菜,致上開地號土地邊坡之擋    土牆於同年四月四日因大雨而倒塌,致生水土流失。案經新竹縣政府報告臺灣新    竹地方法院檢察署檢察官聲請以簡易判決處刑。....
供鄰居們參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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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18#
發表於 2007-10-29 23:33:34 |只看該作者.....載入全部圖片 用LINE傳送 . 分享到FB

Re: 補充第二次臨時會議

抱歉~佔用空間移至家族
築夢踏實•夢想成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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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19#
發表於 2007-10-29 23:47:55 |只看該作者.....載入全部圖片 用LINE傳送 . 分享到FB

Re: 補充第二次臨時會議

post by ""假魚""
義西姐:當天妳老公義公阿貴從頭到尾都有參加,就有出席吧!鍊鋸、除草機試用他還親自示範!

所以,我的確未出席,對吧?

我也沒有委託任何人當我的代理人,他當天在現場,未參與會議,也能算「出席人員」?而且還代表我? :shock:

而且,為什麼該次會議沒有事先通知大家與會(查過家族與本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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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20#
發表於 2007-10-29 23:48:29 |只看該作者.....載入全部圖片 用LINE傳送 . 分享到FB
想要一塊好地 + 一群好鄰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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