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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帖最後由 pineman 於 2019-5-24 11:28 編輯
ilikehome 發表於 2019-5-24 08:58
目前台灣已經有樹葬。未來也打算樹葬,只是想直接將骨灰埋入自己種的樹下,不知可否?
殯葬管理條例 第 70 條
埋葬屍體,應於公墓內為之;骨灰或起掘之骨骸除本條例另有規定外,應
存放於骨灰(骸)存放設施或火化處理;火化屍體,應於火化場或移動式
火化設施為之。
至於何謂骨灰(骸)存放設施?同法第 2 條
第 2 條
本條例用詞,定義如下:
[略]
六、骨灰(骸)存放設施:指供存放骨灰(骸)之納骨堂(塔)、納骨牆
或其他形式之存放設施。
[略]
十一、樹葬:指於公墓內將骨灰藏納土中,再植花樹於上,或於樹木根部
周圍埋藏骨灰之安葬方式。
樹葬應該是屬於70條的「其他形式之存放設施」的範圍,且定義明定在公墓內。
不過只要處理的夠細碎,趁月黑風高四下無人之際,私下埋在自家樹下,萬一哪天被挖出來,因為處理得夠細碎,不會被當成命案,合理推測大概也不會有什麼事就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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