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樓主: 旁聽生

袋地通行權與意定通行權 [複製鏈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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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表於 2018-7-17 21:35:53 來自手機 |顯示全部樓層
我之前主張若有一天,論壇的朋友不得已必須以訴訟進行維權,不要因為對法律程序不了解而忍氣吞聲,不要懼怕法庭也不要排斥訴訟,心袒蕩便無所懼,我們是去法庭講理維權,對法律程序不瞭解而出現一些拙事很正常,沒什麼丟臉的,又不是去違心害人。
我建議論壇的朋友心態上不要怕,面對維權,因怕而逃避你就輸一半了。但是,不要怕只是第一步,我並不是要論壇的朋友兩手空空沒有準備便出庭,必要的努力還是要做的。
我是第一次上法院告人,起訴前我先盡力去瞭解袋地通行權相關的四個法條,明確的知道自己的權利與義務界限,也確定自己是站在公序良俗的一方,才敢理直氣壯的起訴告人。
再來便是收集資料,瞭解這種訴訟的各種可能的狀況,這個階段我看了1000份以上的判決先例。其實當你看過100份以上的相關判例後,對於這種案件的進行流程,基本上就可以將他歸納出一定的套路。
一般袋地通行權的案子,一審如果不是撤訴、和解或原告敗訴,通常需要6∼7個月時間完成流程,所以原告要等到勝訴判決需要一點耐心。
而且因為民事訴訟對偽證、謊言都沒有懲罰,所以常有會面對胡言亂語的場面,要有心理準備。很多訴訟當事人會用謊言、偽證去騙法官,其實法官每天、每天都在看這些謊言、偽證,要騙法官其實沒那麼容易,只是法官看多了也懶得生氣了,無法可管只能漠視。

一審流程如下:
原告起訴→第一次辯論庭→現場會勘→第二次辯論庭→現場複丈→第三次辯論庭→宣判。
每一個流程間隔1∼2個月。

法官得心證的套路流程:
1、確定是否為袋地,若否,則原告敗訴。
2、確定是否為人為袋地,若是,則原告敗訴。
3、確定是否適用789條,若是適用789條,原告舉再多的苦衷,講的再悲情,依法也只能走分割相關土地。
4、確定原告通常之使用的範圍,原告的用途及當地的使用習慣都會考量。
(以上是法官對確認之訴的調查重點)
(下面是對形成之訴的調查重點)
5、對各個通行方案進行複丈。
6、選擇對周圍地損害最少的處所及方法。
7、做成判決。

只有一個通行方案是確認之訴,兩個以上的通行方案是形成之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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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表於 2018-7-24 09:47:49 |顯示全部樓層
樓主,

請問一審宣判的結果如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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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表於 2018-7-24 17:30:53 來自手機 |顯示全部樓層
edenchu1014 發表於 2018-7-24 09:47
樓主,

請問一審宣判的結果如何?

很抱歉,老婆交代在終審判決前,不可以再po文,以免訴訟產生變故。
所以短時間不會再po文,終審後會全部資料上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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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表於 2018-7-26 09:55:46 |顯示全部樓層
旁聽生 發表於 2018-7-24 17:30
很抱歉,老婆交代在終審判決前,不可以再po文,以免訴訟產生變故。
所以短時間不會再po文,終審後會全部 ...

能夠理解! 謝謝你的分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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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表於 2018-7-31 23:26:41 |顯示全部樓層
樓主這系列的文章,我仔細讀過,非常佩服。您不只下工夫鑽研,更不厭其煩地完整寫出告訴的基礎邏輯,我也學習了,謝謝您。
希望您最後找到一條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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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表於 2018-10-11 02:12:31 |顯示全部樓層
旁聽生 發表於 2018-6-22 10:47
那個地主說大尾也還好,周邊30塊土地都是他的,有錢而已。
他花8萬元請律師和我辯論,我自己寫狀紙出庭 ...

想請問樓主一下∼
法院沒有先調解嗎?
您自己遞狀沒請律師?
感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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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表於 2018-10-12 17:30:32 來自手機 |顯示全部樓層
iaall4u 發表於 2018-10-11 02:12
想請問樓主一下∼
法院沒有先調解嗎?
您自己遞狀沒請律師?

理論上我們這種案子依法應該會先進行調解,但事實上卻沒有。
我沒請律師,這種簡單又單純的小案子自己處理就好,後來案情變複雜和法律能力無關,請不請律師對我而言沒差別。
其實自己打官司並不難,你Google法源法律網,點裁判書的選項,再點民事全選,然後再全文內容的地方輸入關鍵字(例如:袋地通行權),再送出查詢。便可以看到數量非常多的相關判例。判例看多了你就了解相同案件攻防點都在那裡,自己是否於法有據便有譜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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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表於 2018-10-25 18:34:27 |顯示全部樓層
本帖最後由 iaall4u 於 2018-10-25 18:59 編輯
yuank 發表於 2018-7-9 12:54
1.判決不等於「判例」。
  引用的只有一件是判例,最高法院71年台上字737號判例
  其他,最高法院88年台上 ...


想請問一下∼
若臨地主(提供通行者)有侵權的問題,
可否於請求袋地通行時,一併申請排除?
例如∼目前臨地主有佔用,也因其造成的我地積水,請求排除∼
這樣適合嗎?
感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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站長

打造桃花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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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表於 2018-10-25 22:39:16 |顯示全部樓層
不管袋地權是否是惡法或善法...這都是2home 文章中,最常見土地糾紛...兩方立場都有自己的看法.....

若是購買前知道是袋地,而且不清不楚,再便宜,也別買了....這就是最好的自保之道.....,有時買錯比買貴還糟糕......告贏了,換了一個惡鄰居,整天想搗蛋....,接著還有水和電桿問題要接招,告輸了...買了一塊廢地...沒路進不去........

如果是己經買了或事前不知道是袋地,也就沒有辦法了,當然要以爭取自己最大的權益為主.....也只能見招拆招....硬著頭皮進法院調解了.....

自律來自道德,請大家發言時互相尊重理性討論,避免使用情緒化的字眼!請響應桃花源無政治,並多體諒站務維護的辛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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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表於 2019-5-29 11:11:34 來自手機 |顯示全部樓層
不知結果如何,不過這過程發文太棒,祝你有通行權至土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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