樓主: wulina
打印 上一主題 下一主題

台南市的農民,農舍使用面積十分之一是假的啦∼是假的啦 [複製鏈接]

Rank: 4

41#
發表於 2017-8-10 09:56:03 |只看該作者.....載入全部圖片 用LINE傳送 . 分享到FB

使用道具 舉報

萬分會員

不 想 被 點 名 了

Rank: 9Rank: 9Rank: 9

42#
發表於 2017-8-10 10:00:22 |只看該作者.....載入全部圖片 用LINE傳送 . 分享到FB
wulina 發表於 2017-8-9 14:08
tsayjh  大大您好-似乎不是我搞錯了..就是因為我查過各縣市的農舍法規資料.才會覺得台南市府欺壓台南市的 ...

一般來說..
都計外的農舍最大基層面積不能大於99坪..但是任何設施都要包含在內..
包括你的填土面積  農路..

也就是說你在申請農民資格時 就要詳細劃出你的農舍用地有多大  這些都包含在99坪裡(假設你只要蓋一層樓.)
但是地方審核的人很有很大的權利  這種權利通常稱之為"內規"...
因為依照規定  農舍的總樓地版不能超過150坪 基層面積不能超過99坪.
但是因為樓主你只要蓋一層樓  所以依照法令你可以申請99坪(除非法令有改或是有改我不知道)  
但是99坪卻不是你的實際建築面積 這包含了 其他農舍必要設施在內
這年頭好聽的假話還是比難聽的真話吃香

使用道具 舉報

長青會員

蔡澄譽 1HOME台北 to 2HOME壽豐

Rank: 8Rank: 8

43#
發表於 2017-8-10 10:44:02 |只看該作者.....載入全部圖片 用LINE傳送 . 分享到FB
本帖最後由 tsayjh 於 2017-8-10 10:56 編輯
wulina 發表於 2017-8-9 14:08
tsayjh  大大您好-似乎不是我搞錯了..就是因為我查過各縣市的農舍法規資料.才會覺得台南市府欺壓台南市的 ...


你的問題是因為台南市地區現行法規的限制,依都市計畫法臺南市施行細則第二十七條規定可蓋面積就是如此,如果覺得不滿意可以透過修法的程序爭取將面積放寬(主要是將基層面積重從165平方公尺放寬至330平方公尺).
農業土地本來就是以耕作為主,非農業使用只能占土地的一小區塊,可以將農舍蓋靠近道路的位置,並盡量減少其他非農業使用設施,以符合法規的要求.
虛空有盡,我願無窮~

使用道具 舉報

Rank: 4

44#
發表於 2017-8-10 17:58:14 |只看該作者.....載入全部圖片 用LINE傳送 . 分享到FB
阿俊 發表於 2017-8-10 10:00
一般來說..
都計外的農舍最大基層面積不能大於99坪..但是任何設施都要包含在內..
包括你的填土面積  農 ...

阿俊大大你好~感謝你的說明,,但是我算是特別幸運,農地是在都計內,所以只能全部涵蓋在50坪以內,按照台南法規的規範也送件審查, ,只是個人覺得身為台南人有種被欺壓的悲哀

使用道具 舉報

Rank: 4

45#
發表於 2017-8-10 18:08:09 |只看該作者.....載入全部圖片 用LINE傳送 . 分享到FB
tsayjh 發表於 2017-8-10 10:44
你的問題是因為台南市地區現行法規的限制,依都市計畫法臺南市施行細則第二十七條規定可蓋面積就是如此, ...

tsayjh 大您好,謝謝你的建議,,我想我揪結之處是在於唯獨台南市的都計內有這項規定而不平,,如果全國都是如此規範,或全台南市都是如此規範,,就不會有權益被剝削的感覺存在了,謝謝你

使用道具 舉報

萬分會員

不 想 被 點 名 了

Rank: 9Rank: 9Rank: 9

46#
發表於 2017-8-10 18:14:52 |只看該作者.....載入全部圖片 用LINE傳送 . 分享到FB
wulina 發表於 2017-8-10 18:08
tsayjh 大您好,謝謝你的建議,,我想我揪結之處是在於唯獨台南市的都計內有這項規定而不平,,如果全國都 ...

不用揪結了...承辦最大..
這年頭好聽的假話還是比難聽的真話吃香

使用道具 舉報

長青會員

蔡澄譽 1HOME台北 to 2HOME壽豐

Rank: 8Rank: 8

47#
發表於 2017-8-11 09:58:38 |只看該作者.....載入全部圖片 用LINE傳送 . 分享到FB
我的農地座落在台南市,屬於都市計劃內農地,面積是3500平方公尺.......................
------------------------------------------------------------------------------------
農發條例修法後,都市範圍農業區、保護區內之田、旱地目土地,已不屬於耕地定義,故不受分割最小面積0.25公頃限制。
如果這塊是我的土地,應該會先把它分割成兩塊,一塊2500平方公尺去申請自用農舍,另一塊1000平方公尺保留以後可以轉售於他人興建資材室或可做小倉庫使用,以上僅供參考~

使用道具 舉報

長青會員

蔡澄譽 1HOME台北 to 2HOME壽豐

Rank: 8Rank: 8

48#
發表於 2017-8-11 11:07:10 |只看該作者.....載入全部圖片 用LINE傳送 . 分享到FB
wulina 發表於 2017-8-10 18:08
tsayjh 大您好,謝謝你的建議,,我想我揪結之處是在於唯獨台南市的都計內有這項規定而不平,,如果全國都 ...

幫你整理一下台灣都市農業區法規現狀如下,敬請參考:

只有台北市與台南市對於基層建築面積有不得超過一六五平方公尺的限制。

-----------------------------------------------------------------------------------
臺北市土地使用分區管制規則
第七十二條   
農業區內建築物之建蔽率及高度不得超過下表規定。
建蔽率10%,高度一0.五公尺以下之三層樓, 建築面積不得超過一六五平方公尺。

都市計畫法新北市施行細則
第三十條
農舍之高度不得超過四層或十四公尺、建築面積不得超過申請興建農舍之該宗農業用地面積百分之十、建築總樓地板面積不得超過六百六十平方公尺。

都市計畫法桃園市施行細則
第二十九條
農舍之高度不得超過四層或十四公尺,建築面積不得超過申請興建農舍之該宗農業用地面積百分之十,建築總樓地板面積不得超過六百六十平方公尺。

都市計畫法臺南市施行細則
第二十七條
農舍之高度不得超過四層或十四公尺,建築面積不得超過申請興建農舍之該宗農業用地面積百分之十,最大基層建築面積不得超過一百六十五平方公尺,建築總樓地板面積不得超過六百六十平方公尺。

都市計畫法高雄市施行細則
附表一 土地使用分區管制項目
農舍高度不得超過三層或十.五公尺,建築面積不得超過興建農舍之該宗農業用地面積百分之十,建築總樓地板面積不得超過六百六十平方公尺。
虛空有盡,我願無窮~

使用道具 舉報

2home站內搜尋



回覆:台南市的農民,農舍使用面積十分之一是假的啦∼是假的啦

您需要登錄後才可以回帖 登錄 | 註冊成會員

Archiver|手機版|2home 打造桃花源

GMT+8, 2024-4-29 22:10 , Processed in 0.048618 second(s), 9 queries
免責聲明:2home網站是以即時上傳留言的方式運作,一切留言內容只代表發言者個人意見,非本網站之立場,2home網站對所有留言的真實性、完整性及立場等,不負任何法律責任。 .

回頂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