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home 打造桃花源

標題: 最近"有幸"聽到農委會官員對限建的說法 [打印本頁]

作者: pyang    時間: 2011-8-27 17:59     標題: 最近"有幸"聽到農委會官員對限建的說法

不知道有沒有人貼過
參加活動時,聽到基層官員是說:
(我只是轉述,不具本人意見)
1.因為目前農田地"種房子"比起種其他東西利潤最好,才讓"種房子"侵入農田。
2.台灣地少人多.農田地有限且"種房子"後復原回可耕農田地相當困難,幾乎是多蓋一棟就少一塊田,復原成本太高。
3.種一棟房子 周遭農田就會受到相當大的影響(住家廢水,2F遮光...等)
4.認為是不當使用農地,不會開放

我所聽到農委會之所以限建的想法是這樣,供大家做參考。
作者: countrypath    時間: 2011-10-4 10:36

有本事就殺雞儆猴
先把大官建的歐式"農舍"徹底"拆了
不要幫他想辦法成為合法農舍
如此誰還敢種房子在農地上?
作者: 阿俊    時間: 2011-10-4 10:41

有本事就殺雞儆猴
先把大官建的歐式"農舍"徹底"拆了
不要幫他想辦法成為合法農舍
如此誰還敢種房子在農地上?
countrypath 發表於 2011-10-4 10:36

那就等統一吧   這種作法跟共匪有什麼二樣
合法就是合法  不合理不代表不合法
如果台北巿政府把帝寶找個名義拆了  如何?
作者: Leucine    時間: 2011-10-5 13:28

http://news.chinatimes.com/politics/130502/132011100500848.html

農委會主秘戴玉燕今天表示,如果農地上面種植的果樹,只是拿來自己吃,沒有經濟性,就不能算是農業使用。

http://news.chinatimes.com/focus/50109719/112011100500081.html

農委會主祕戴玉燕昨出席國民黨立院黨團記者會時也表示,擁有農地並不違法,但依「農業用地興建農舍辦法」第三條規定,興建農舍的申請人須具有「農民」資格,且農舍和農地使用,必須與「農業經營」有關;蘇嘉全妻子洪恆珠身為公務員,依法不得兼職,卻提出興建農舍申請,已涉嫌違反《公務員服務法》,農委會將會查明。


----------
有人知道,這是農委會的政策宣示、或是農委會主秘的個人意見、還是中國時報記者的曲解?
怎麼有一種越來越恐怖的感覺...
作者: 阿俊    時間: 2011-10-5 13:50

http://news.chinatimes.com/politics/130502/132011100500848.html

農委會主秘戴玉燕今天表示,如果農地上面種植的果樹,只是拿來自己吃,沒有經濟性,就不能算是農業使用。

http://news.chinatimes.com/focu ...
Leucine 發表於 2011-10-5 13:28

這種政務官該下台
作者: 山林雅境    時間: 2011-10-5 13:56

公務員不能擁有農地(依法不得兼職)
只是拿來自己吃,沒有經濟性,就不能算是農業使用。
興建農舍的申請人須具有「農民」資格

這些說法第一次在農政官員口中說出.
選後如果這些人仍然在職,那條暫時擱置的行政命令,應該就是順理成章了!
以後自給自足的伙伴,記得要在門前擺個攤位.而且要賣出一個數量才會具有經濟性.
作者: lswang    時間: 2011-10-5 13:56

http://news.chinatimes.com/politics/130502/132011100500848.html

農委會主秘戴玉燕今天表示,如果農地上面種植的果樹,只是拿來自己吃,沒有經濟性,就不能算是農業使用。

http://news.chinatimes.com/focu ...
Leucine 發表於 2011-10-5 13:28

  那我以後每年都要採個幾斤荔枝用賣的
作者: 楓之戀    時間: 2011-10-5 14:00

個人對農委會主秘的說明不贊同
1.兩分多地的作物自己吃都不夠了 我家五分地的稻子自家吃都不夠了
2.誰能證明我家作物沒有賣 賣多少量才叫賣?

農地農用這句話好像很正當 但卻有很大問題存在
農地沒用長滿雜草合法 但種一些果樹種一些草皮確不合法 這是哪門子法?
作者: 山林雅境    時間: 2011-10-5 14:00

  那我以後每年都要採個幾斤荔枝用賣的
lswang 發表於 2011-10-5 13:56

賣個幾斤能認定為經濟性嗎?儘量要賣個幾十斤.看起來2Home該互助了.物物交換以金錢作帳.以達成經濟性的目的.
作者: 阿俊    時間: 2011-10-5 14:02

 發文日期:中華民國99年11月5日
發文字號:農企字第0990173868號

陳先生:您好!

您99年11月1日致本會首長信箱郵件,所提「何謂農民」事宜,本會說明如下:
查農業發展條例第3條第3款僅對農民作概括性的定義,「指直接從事農業生產之自然人。」換言之,只要是從事農業經營之自然人均得通稱為農民。實務上,該農民身分之認定要件,應視須認定為農民身分之目的,而依其法令規定審認之,例如:為申請成為農會會員、參加農民健康保險、申請農業用地興建農舍等業務需要,於各該法規均有明定認定之要件,故應依其規定辦理。
敬祝
健康如意

行政院農業委員會主任委員電子信箱 敬啟
聯絡人:農委會企劃處農地利用科
電話:(02)23124052
作者: 屏東樂活    時間: 2011-10-5 14:08

本文章最後由 屏東樂活 於 2011-10-5 14:09 編輯

6# 山林雅境

現在發現蘇家全農舍是合法的,所以轉成是不是農民?
以及是否有90%農地農用?
這兩個問題:什麼叫農民及農地要有經濟效益?
市場3級香蕉價1斤1元,如何有經濟效果?
農民定義:有農地但無法養活自己?
作者: hsiao    時間: 2011-10-5 14:08

本文章最後由 hsiao 於 2011-10-5 14:16 編輯

如要依農委會的說法,還不簡單

見招拆招

蘇妻先種盆栽素材數棵….種下時,連同蘇妻及素材拍照,

然後貼上討論盆栽的網站存證

數星期後….蘇妻先將該等盆栽素材贈與蘇家不具爭議身分的人…

該人再將這些盆栽素材上拍賣網拍賣…

拍賣所附的商品照片,就用之前貼在盆栽網站有蘇妻種植時的照片..

全部一元起標,但運費要得標人自行負擔

一定會有人買….完成交易後…得標人自會留言評價….

蘇妻的盆栽素材(農作物)馬上就具有經濟價值,  而且都是有公開的證據

至於蘇妻…..她只是實際從事農作之人….任何法律可沒規定公務員不能種盆栽

盆栽素材(農作物)也不是她售出,何來兼職之虞

以上言論只是小弟無聊時想到....若有任何不良效果,我可不負任何責任.....
作者: corey    時間: 2011-10-5 14:20

如果農委會官員的這種說辭都說的通  那連我都可以當農委會主委了
專業性何在
作者: 山林雅境    時間: 2011-10-5 14:20

11# 屏東樂活
看樣子台灣的農地與農民,是全世界最不容易錄取的"無價"職業.需具有經濟性但很難有利潤性.
作者: 阿俊    時間: 2011-10-5 14:22

如果農委會官員的這種說辭都說的通  那連我都可以當農委會主委了
專業性何在
corey 發表於 2011-10-5 14:20

哇.......corey出聲了
你去當主委  我去幫你   當秘書好了
作者: 山林雅境    時間: 2011-10-5 14:24

如果農委會官員的這種說辭都說的通  那連我都可以當農委會主委了
專業性何在
corey 發表於 2011-10-5 14:20

您太看重他們了.
作者: 山林雅境    時間: 2011-10-5 14:28

  那我以後每年都要採個幾斤荔枝用賣的
lswang 發表於 2011-10-5 13:56

有了農委會官員的新說法後,您還打算等土地價格崩盤來當山大王田喬仔嗎?
作者: hsiao    時間: 2011-10-5 14:28

11# 屏東樂活
看樣子台灣的農地與農民,是全世界最不容易錄取的"無價"職業.需具有經濟性但很難有利潤性.
山林雅境 發表於 2011-10-5 14:20

種農作物一定要能賣錢...但記得喔....

有其他收入一定不能超過50萬....

而且申請農舍者與配偶不能亂買房子.

哇....真是體恤農民的好農委會
作者: hsiao    時間: 2011-10-5 14:36

哇.......corey出聲了
你去當主委  我去幫你   當秘書好了

阿俊 發表於 2011-10-5 14:22


可以讓我當跑腿.倒茶的小弟嗎.?

但corey準主委或阿俊準秘書須保證:

(1).我只是臨時工 ,不准幫我辦勞保

(2).年薪一定不能給我超過50萬

不然我怎麼依法申請蓋農舍...
作者: e99friend    時間: 2011-10-5 14:56

制度是死的,人是活的。
作者: chiu    時間: 2011-10-5 15:25

公務員不能擁有農地(依法不得兼職)
只是拿來自己吃,沒有經濟性,就不能算是農業使用。
興建農舍的申請人須具有「農民」資格
這些說法第一次在農政官員口中說出.
選後如果這些人仍然在職,那條暫時擱置的行政命令 ...
山林雅境 發表於 2011-10-5 13:56


睜眼說瞎話的政治正確者!!
作者: 阿宥    時間: 2011-10-5 15:58

為了追殺政治上的異己,手段真是難看之致!
真是睜眼說瞎話。 拍馬屁拍到屁股上去了。
請偉大的農委會官員們制定全台統一標準,該拆的拆,該禁的禁,完全執政就該完全負責。    請不要讓平民老百姓害怕、擔心過日。   那些高官住的農舍可是要為民表率,全部優先處理!  不要看顏色辦事!  地方政府不敢做,農委會可以代行嘛!
作者: 屏東樂活    時間: 2011-10-5 16:37

22# 阿宥
屏東樂活 發表於 2011-10-5 16:24


嘿嘿!按現在農委會的標準,99.9%的農舍都要拆掉, 他們只是說說而已,
反正選舉嗎?隨便說說就好。
管他633 還是486,或者543,先騙再說,
台南的2處交流道簽名要廢止,現在說不是他答應的。
這是可以以詐欺犯來起訴!
為什麼南部交流道30km要收費一次,台中以北40km,
每次開高速公路,都會想到這件事。
以前都是政治人物在開條件,現在應由選民來開條件。
什麼叫農民的定義?先講清楚!
作者: power286    時間: 2011-10-5 16:41

本文章最後由 power286 於 2011-10-5 16:43 編輯

我的山坡地目前啥都沒種
只種雜草
算不算農地農用?
應該移送法辦?
害我這幾天怕得睡不著覺!
作者: lswang    時間: 2011-10-5 16:43

有了農委會官員的新說法後,您還打算等土地價格崩盤來當山大王田喬仔嗎?
山林雅境 發表於 2011-10-5 14:28

當然買啊!   一切政策最後都會回歸選票  要是真的禁蓋, 沒多久就會後悔, 再推出一個體恤農民的德政, 最多是稍微嚴一點而已...

而且, 我要偷偷告訴你一個秘密: 我覺得農地崩盤的時間不遠了   因為我最近觀察到俊大上 2home 的時間變多了 , 合理的推測是最近生意比較不好, 生意不好的意思就是沒人敢買農地了, 沒人買農地, 那不就要崩盤了嗎?   
我要來存錢了
作者: lswang    時間: 2011-10-5 16:51

老實說, 我覺的只有 2home 的站友們在窮緊張耶!  不信大家去調閱玉里跟富里最近一兩年的拍定土地, 你們會發現, 有法拍田釋出, 一定是高價標出, 甚至最近幾個月根本就沒有像樣的標的物拿出來賣.  也就是說, 田地實在是越來越搶手, 沒人在怕的啦!
作者: 4w    時間: 2011-10-5 17:03

公務員不能擁有農地(依法不得兼職)
只是拿來自己吃,沒有經濟性,就不能算是農業使用。
興建農舍的申請人須具有「農民」資格
6# 山林雅境


為什麼老子會說 [ 無為而治 ] 外國學者也認為管的越少的政府越好,  可是政府卻一再膨脹行政解釋權, 增聘公務員管理 ,弄到最後 ,不旦要支付龐大人事費用, 行政律差又僵化,  國家自然不強
作者: hsiao    時間: 2011-10-5 17:19

我的山坡地目前啥都沒種
只種雜草
算不算農地農用?
應該移送法辦?
害我這幾天怕得睡不著覺!
power286 發表於 2011-10-5 16:41


大大..什麼只種雜草..?

請不要那麼謙虛...

我雖沒有去過您的寶地....

但我猜你是在種牧草

若不是在種牧草..

我猜你是在作  "臺灣原生植物保育及牧草替代可行性"  之農業研究

至於若是田裡有蔓藤

我猜你是在研發

"抑制小花蔓澤蘭可行性方案"  或

"蔓藤植物與植物發電之相關性 " 等高科技之農業技術開發

當然啦....若我是高官....以上的話都說得通
作者: hsiao    時間: 2011-10-5 17:21

老實說, 我覺的只有 2home 的站友們在窮緊張耶!  不信大家去調閱玉里跟富里最近一兩年的拍定土地, 你們會發現, 有法拍田釋出, 一定是高價標出, 甚至最近幾個月根本就沒有像樣的標的物拿出來賣.  也就是說, 田地實在 ...
lswang 發表於 2011-10-5 16:51


是啊..我們彰化的法拍農地也是有人在搶
作者: hsiehlc    時間: 2011-10-5 17:34

唉  我看這些都是白討論的,依照慣例,這就是選舉前的必用手法之一(想辦法搞對手,爭選票),選後什麼事也不會發生啦...
作者: kevin    時間: 2011-10-5 17:51

係..滴...(鐵獅玉玲瓏台詞,請用台語)

其實,想也知道,政府有多少人力可以追殺你

拿後座要繫安全帶吧,有人在取締嗎??

大家不要窮緊張

不然我台東的小地放著養蚊子,也有罪了,我要去先剪個光頭,大家到土城看守所網聚囉...(因為最後死不交稅的話,就是管收了)
作者: chrisccc    時間: 2011-10-5 18:18

唉  我看這些都是白討論的,依照慣例,這就是選舉前的必用手法之一(想辦法搞對手,爭選票),選後什麼事也不會發生啦...
hsiehlc 發表於 2011-10-5 17:34


這句話才是重點,處變不驚,以不變應萬變。
作者: 山林雅境    時間: 2011-10-5 18:26

本文章最後由 山林雅境 於 2011-10-5 18:59 編輯
老實說, 我覺的只有 2home 的站友們在窮緊張耶!  不信大家去調閱玉里跟富里最近一兩年的拍定土地, 你們會發現, 有法拍田釋出, 一定是高價標出, 甚至最近幾個月根本就沒有像樣的標的物拿出來賣.  也就是說, 田地實在 ...
lswang 發表於 2011-10-5 16:51

眼前的景象不一定是未來的喔.
大的景氣循環裡,房地產會遞延於股市一大段時間.
對了!上次酸柑河邊那筆有沒有下手阿?好像三拍或四拍了吧.
作者: 大海    時間: 2011-10-5 19:30

不知道把種的菜賣給老婆算不算,哈哈。
作者: 山林雅境    時間: 2011-10-5 19:41

不知道把種的菜賣給老婆算不算,哈哈。
大海 發表於 2011-10-5 19:30

說不定隔段時間會統一口徑回答各位:
親屬間交易不能計入營業額
知道要如何見招拆招了吧 ------------離婚-----------
作者: lswang    時間: 2011-10-5 20:27

33# 山林雅境

山林大有提醒, 小弟就去查一查---賣掉了耶!
http://aomp.judicial.gov.tw/abbs ... 8%2F09135847408.010
而且, 好像地有變小, 本來是很大的且更多筆, 賣出的只剩兩筆
作者: 4w    時間: 2011-10-5 20:37

我的山坡地目前啥都沒種
只種雜草
算不算農地農用?
應該移送法辦?
害我這幾天怕得睡不著覺!
24# power286


對啊 通通抓起來
作者: 4w    時間: 2011-10-5 20:41

說不定隔段時間會統一口徑回答各位:
親屬間交易不能計入營業額
知道要如何見招拆招了吧 ------------離婚-----------
35# 山林雅境
還不用到假離婚這招吧  只要左鄰右舍, 以物易物即可




歡迎光臨 2home 打造桃花源 (http://www.2home.com.tw/bbs/) Powered by Discuz! X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