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標題: 無本生意 ... [打印本頁]

作者: 樂活族    時間: 2015-12-8 09:11     標題: 無本生意 ...

1罪1罰 大概可以判無期徒刑了

兩度被逮死性不改 ... 蕭嫌至少偷了20萬本書

還公告要聘工讀生幫忙整理書籍,還標榜福利好、享勞健保。...
評價很高內 ... 這就是 "好人" 生意好得不得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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偷書賊搞網拍 7年爽賺千萬
中時電子報作者陳俞霈╱嘉市報導 | 中時電子報 – 2015年12月8日 上午5:50..

中國時報【陳俞霈╱嘉市報導】

偷書7年賺千萬!國立大學中文系肄業的34歲男子蕭文嘉,走遍全台各大書局偷書,再以6折網拍,月入10萬元,7年來得手20萬本,靠著無本生意賺進10桶金。嘉義市刑大前往彰化溪湖逮捕蕭嫌,起出的贓書排成一整排,有如在辦書展。

嘉義市警局刑大偵三隊破獲縱橫全台的書局大盜,蕭嫌住在彰化溪湖價值千萬元的透天厝,再月付3000元另外租10坪套房藏書,套房裡有各式圖書及3C產品,警方清點後發現,光是套房裡的贓書就多達4000多本,有如一家小型書局,而蕭的太太對老公偷書上網轉賣的行徑,卻一無所知。

背個包南北偷透透

10月間,嘉義市敦煌書局因發現圖書短少向警方報案,警方調閱監視器畫面,發現蕭把車停在距離書局兩個路口處,再背著背包到書局裡偷書。

警方跟監長達1個半月,發現蕭嫌幾乎天天到書局偷書,作案地點遍及全台各縣市,有時一天之內光顧同一家書店兩至三次,每次得手約20本書,而且專挑暢銷書下手,研判7年下來,蕭嫌至少偷了20萬本書。

原價6折上網銷贓

蕭嫌把偷來的贓書帶回彰化溪湖套房,再用2個網拍帳號經營圖書網拍,以原價6折出售贓書,免運費還附贈品,生意強強滾,平均月入10萬元,扣除郵資、車資,每月淨賺7萬元,帳號分別有2萬多個正評價,還公告要聘工讀生幫忙整理書籍,還標榜福利好、享勞健保。

兩度被逮死性不改

警方查出,蕭文嘉過去曾兩度偷書被書店業者當場人贓俱獲,被依竊盜罪嫌送辦,但他仍「不改其志」,繼續偷書做無本生意。

他向警方供稱自己喜歡文學、曾就讀國立大學中文系,讀了才覺得與想像不同、沒搞頭,讀到大三肄業。

一罪一罰警籲指認

蕭嫌還抱怨,其實每天偷書很累,所以他會盡量替自己排周休2日,有時還會壓力大到晚上做惡夢驚醒,對於被警方查獲並依竊盜罪嫌函送法辦,他直呼倒楣。

警方指出,蕭文嘉不是雅賊,偷書不是自己愛讀,主要還是基於經濟考量,賣書賺錢,犯行採取一罪一罰,以店家為主,偷竊店數愈多,罰得愈重,呼籲受害業者趕緊出面指認,讓蕭接受應有的制裁。

至於書店要如何防範竊賊?金石堂書局黃姓副理表示,加裝監視器,減少拍攝不到的死角,並請店員多巡視、注意行跡可疑者。

作者: tomeplz    時間: 2015-12-8 10:41

滿誇張的
現在都條碼化了
有辦法偷那麼多本書才被抓兩次
作者: 闊嘴    時間: 2015-12-8 12:19

人渣、敗類!
這些賊性不改的累犯,應該拖到大街直接砍斷手!治亂世、用重典;無誤
作者: 2home    時間: 2015-12-8 12:25

我以前開便利商店時,從開幕到結束營業,有一個女國中生就幾乎每天上學都來報到,要結束營業的前一個月才發現她一直都來買東西兼偷東西,被偷一條青箭口香糖,要賣7條才能打平,所以陳列式的銷售方式,便利商店以後我不會想碰,寧願開先付款的小吃麵店或一手交錢一手交貨的連鎖便當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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