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home 打造桃花源

標題: 想改露營車,你就要對台灣的貨車型式及法規有所了解.. [打印本頁]

作者: 2home    時間: 2016-9-4 12:32     標題: 想改露營車,你就要對台灣的貨車型式及法規有所了解..

想改露營車,你就要對台灣的貨車型式及法規有所了解..

一般貨車,有分框式,廂式,篷式.....

http://tmvso.thb.gov.tw/publish/download/publish_2_10.pdf
作者: 2home    時間: 2016-9-4 12:41

看來要低調,行進間要全封閉,定點展開時要有閣樓要有內層窗戶採光,驗車容易... 看起來只能用廂式的貨車.. 框式承載,雖可缷車廂,驗車容易,但碰到臨檢,龜毛警察似乎會用更改車體開罰....


http://udn.com/news/story/7327/1848682

很多年輕人想創業,會把小貨車改裝成餐車,其實多半都不合法,交通局說,車子買來後,若想變更原廠設計,得經監理機關檢驗合格並辦理車輛變更登記,才能合法上路,一旦遭取締將面臨最高5400元罰款。

有民眾不知情,收到罰單,把交通局一狀告上法院。交通局裁決中心指出,日前有位車主,將框式小貨車自行變更為箱式貨車,行駛在國道上,被國道警察開單,車主不服氣狀告法院,認為裝上去的車身是可移除的,應該可合法上路。

不過,法院判決車主敗訴,指出按照道路交通安全規則規定,變更車身設備得先向公路監理機關申請臨時檢驗,如檢驗合格後,再辦理變更登記,才可以合法上路,若車主沒驗車、做變更登記,自行加裝或改裝車身就開上路,就是違法。

交通局說,車體可以變更,前提要安全、合法,建議想改裝車的車主,改裝前先洽詢公路監理機關的意見,了解想改裝的樣子是否合法。若未經監理機關檢驗合格及變更登記就開上路,初次罰款3600元,逾期未繳最高可罰至5400元。

高雄區監理所指出,把貨車改成餐車,或時下流行的造型胖卡,如果只是改變車體式樣,不影響行車安全,大多可申請變更後合法上路。

車主申請時須出具協助變更的車廠發票、施工證明等,不過若是要在車上放瓦斯爐台等危險物品,驗車時一定不會通過,民眾要多加注意。


[youtube]S0TOO8XxGg0[/youtube]




作者: copy    時間: 2016-9-4 19:05


打了很多字,好像也不能改變什麼,删了!
低調也很難。
框式車內驗車時,龜毛的會叫您全部物品移除再來驗。
上上論壇就好,外面很危險!
作者: pax    時間: 2016-9-5 19:49

http://www.setn.com/News.aspx?NewsID=158053
溪頭車床族「霸車位」露營

後續消息『把停車場當露營區 溪頭將開罰』
http://times.hinet.net/news/19260223

低調真的很難加一

作者: jlchu    時間: 2016-9-5 21:20

這台長軸高頂的客貨車應該很合適
版上也有前輩用這台來改(後排座椅全拆)

高頂版的後排椅背打平應該就可以睡了
只是台灣買不到
殘唸

http://mobile.autonet.com.tw/cgi-bin/file_view.cgi?b6090063160905
作者: kevin    時間: 2016-9-5 21:29

政府的法規也很合理,只要是變更原廠設計,就應申請驗過
否則一堆改裝車在路上跑,豈不變成行進間的凶器..
只是執行上,是否真的認真驗車了?那又是另一碼事

作者: 2home    時間: 2016-9-5 22:04

pax 發表於 2016-9-5 19:49
http://www.setn.com/News.aspx?NewsID=158053
溪頭車床族「霸車位」露營


我去年去溪頭,己經有貼禁止露營了,停車場晚上好像看不到一輛車,好像車床族都跑光了,難道又回來了嗎?

想當停車場車床族,一定不能使用車邊帳,也不能呼朋引伴,因為一堆人會佔了停車場,大剌剌擺桌聊天打麻將,一般民眾沒有辦法停車,當然不爽,會去檢舉.

我想要搞露營車,最好往車尾或車頂上發展,炊事和休息,最好都在車內進行,要料理,車尾要圍一下,走後環境一定要清理乾淨,  我在很多地方混過了,都是一輛車自由自在, 還沒有碰到找麻煩的.


基本上車子有繳牌照稅,就可以合法行駛和停在馬路路邊或停在公有停車場,除非是沒牌沒繳稅的車,或另外有規定,就可以取締.

在台灣很多一窩瘋就會出事上,昨天才看到有人無緣無故打在公園捉寶可夢的人... 警察問為什麼要打他,打人的說,看到捉寶可夢的人很討厭...


作者: copy    時間: 2016-9-5 23:14

2home 發表於 2016-9-5 22:04
我去年去溪頭,己經有貼禁止露營了,停車場晚上好像看不到一輛車,好像車床族都跑光了,難道又回來了嗎?

...

車尾圍一下時,管理員就會出現跟您say hello.
其實是很無奈的,相信站長是一個優質的遊牧人,但有人關心時我們沒有任何的立場與人協調。
他對這類事的厭惡已深深烙印,這在很多地方皆是如此。

另外未變更車身式樣上路被開罰,其實也算無奈。
貨車規定是不能當攤販用的,餐車更無合法管道!
車可改裝變更與可營業尚有距離。
說了些事其它延伸自由想想。
常思考自己的生活可以多精采可做那些事?
期待他人的配合容易落空,經常就變得難以成真或實現。
個人有些事想做會去做,基本上完全不影響他人且是可承擔的。

作者: 2home    時間: 2016-9-6 00:13

copy 發表於 2016-9-5 23:14
車尾圍一下時,管理員就會出現跟您say hello.
其實是很無奈的,相信站長是一個優質的遊牧人,但有人關心 ...


所以我出遊都是一輛車,只要不要往人多的地方去... 若一堆人 在野炊 露營...也很容易被連累....

圍車尾就後車尾這麼大,在外面混這麼久了,,我還沒碰過這麼機車的管理員會來找麻煩...如果打開尾門不關不影響他人,這樣也有意見... ,那就太沈重了....

要不交通法規要規定一條,不可在車內睡覺...,如要睡覺,要繳房屋稅..這樣就可以完全禁止住在車上..



作者: copy    時間: 2016-9-6 11:21

2home 發表於 2016-9-6 00:13
所以我出遊都是一輛車,只要不要往人多的地方去... 若一堆人 在野炊 露營...也很容易被連累....

圍車 ...

圍車尾或者單拿出桌子來被勸導,大多是大型山林遊樂場外之停車場及鄰近道路旁.
這些地方有管理及清潔人員在維護,所以有較高機率.
一輛車,不往人多的地方去,已減少對自身很多無謂困擾,行事在低調些一般無事.
其實很多地方都可以夜宿,這練就眼光一掃即知的能力難以用言語形容.
而一台車出遊可選的位置需要更大的能耐,相信站長俱備.

說回來關於貨車型式,無論是框式或廂式,都有其不可取代的優點.
麻煩事在不同的時間有不同的需要,法規難以修改只能閃躲.
車輛改裝是一條不歸路,有時後會改不回來.
框式用活動伸縮篷,廂式用掀式屋頂是比較平衡點的做法.
作者: copy    時間: 2016-9-6 21:57

本帖最後由 copy 於 2016-9-8 14:18 編輯

今天的台灣,監理單位,交通裁決所是否有過高的權利?

關於雙廂貨車後座裝椅子是用牌照稅法開罰。
亦屬改裝層面,責令驗車。
雖然像狗吠火車無法改變什麼事,但不吐不快。
後座沒有載人,何以認定超載及違反牌照稅法?
我談的是法不是情理。
違法或違規需有確認犯下的事件,後座沒有"人"這個動物如何認定犯規而可以直接發單開罰繳錢!?而且用的是牌照税法。
犯意與實質的犯法是否相同並論同等裁處
交通法規的解釋我找不到這項,是否有懂法條的朋友可以幫忙解釋?


補充~
犯意對使用者已是敵意的指控!這不是一個握有公權力者應有的態度.
舉例說;開著一部超級跑車上路,即有超速的犯意,如有答辯再指時速表有300km的數字,
而直接以公共安全及改裝罪名開單,如不服可申訴的說法,或許申訴的機會就沒有,試問各位可以接受?
再說回來,或許有些使用者有此犯意,但在未犯下的狀況下我實沒膽說誰已是如此,一定是如此.
個人想法,為維持汽車內裝美觀及完整性卻從無犯意者,是否亦加殊於罪?

有時想想~
如果有朋友委託搬家,就這麼剛好有二張嬰兒安全座椅,置放後座該如何認定?
又剛好一張二人坐的太師椅擺後斗.......您改裝喔,又沒變更再補罰牌照稅x年.
那如後座放了三張塑膠板凳,或放一張榻榻米又如何?
把原廠後座椅墊放地板,椅背鎖上天花板,..............
牌照稅啊牌照稅,改裝啊改裝.

真是欲加之罪何患無詞,荒謬至極!





作者: 2home    時間: 2016-9-7 13:00

今天問了兩家車體廠,3.5噸10呎車廂車頂升降的價格, frp 硬殻的要 18萬5, 帆布的要6萬7 , 都要拿發票到監理站改升降標註,以便後續驗車,因結構問題,無法拿舊車廂改,要重新訂做.
作者: 2home    時間: 2016-10-21 16:07

反向思考,因一車多用途,所以選擇框式貨車,承載式加裝車廂,驗車時可卸下檢查, 但路上碰到龜毛警察就有風險....

所以乾脆就以木床框式車台加裝廂式去做行照變更登記為廂式,平常要用車載肥料載資材就卸下,碰到警察廂式改框式使用應該比框式改廂式感覺要低調, 驗車或當露營車使用就是合法廂式.. ,當然廂式車廂當露營車用,就要外觀低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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