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標題: 申請無自用農舍證明,好像被刁難? [打印本頁]

作者: hoca    時間: 2017-3-2 22:22     標題: 申請無自用農舍證明,好像被刁難?

今天去申請「無自用農舍證明」踏出蓋農舍的第一步,感覺好像被刁難了!
1 只要名下農地有「建物」,包括一道磚牆也不行。我想磚牆也不能住人吧?
2 共有地上有房子,例如古早的三合院,地是共有的,房子是其他族人的,這樣也不行。

是我自己搞不清楚法規,還是找不到「眉角」,所以有被刁難的感覺。

今晚有個朋友聽我說起,他說,你沒有找到「合適」的人去辦啦!是真的嗎?

有沒有辦過「無自用農舍證明」的前輩能提供一點建議呢?
眼看農舍就要蓋不成了!

我真的很願意依規定去申請農舍,但是真是嚴苛啊!看到違法的農舍一間又一間蓋起,好像全然沒事一般,自己的找不到方法,真是覺得政府是在幹什麼啊?

有心申請,應該給個方便,至少登記有案,也好管控啊!怎麼搞得好像逼得大家走非法路線一樣。
作者: 2home    時間: 2017-3-2 22:38

無自用農舍證明 , 可以到稅捐處個人財產清單查到相關資料....如果農地上有任何一項建物都是不行的,包含人家佔用掛你名字,或是和別人持分...所以真要拿無自用農舍證明,個人財產清單有關農地上的建物要想辦法移轉掉....,再申請過....,否則記錄上有資料,有就是有,沒有承辦人敢蓋章的.....

能合法申請就合法申請,搞違建,花的建材費和合法的是一樣的,但和汽車一樣,有牌無牌價值差很多....,通常違建都怕不知何時會被拆,所以都不敢蓋太高調太多錢,越陽春越低調越好,也最好別拿來做生意,以免被檢舉,違建是頭一洗下去...未來合法就沒機會....,除非砍掉從練.....
作者: yuank    時間: 2017-3-2 22:49

本帖最後由 yuank 於 2017-3-2 23:45 編輯

磚牆,可能要看是否屬於農舍辦法5條1項4款「其他違反土地使用管制規定」
還是早年尚無相關規定之前建的,那就不違反規定。

老房子,可能要依下面這函二(二)處理。
https://rlaw.swcb.gov.tw/Web/NewsDetail.aspx?id=2902
另外,房子如果不能確定是誰的,或許還要請稅籍證明來舉證....   (這點我不是很確定)

土地多大?持分多少?
你的土地上是有三合院? 三合院坐落的地,查一下謄本,看是農牧用地 或 建築用地?
如果不是建地,說不定那部分可以更正編定為建地 (-->增值)
其他部份農地,再申請建農舍。

作者: copy    時間: 2017-3-2 23:49

沒有所謂合不合適的申請人,只有符不符合要件的所有權人.
願意依規定申請因不符要件不能是違建的藉口.
方便沒有界線,有法規就是方便.
別人被罰都沒跟您說而已.
別氣餒,需一切狀況明確才能思考決定.

財產歸戶查詢清冊先辦出較好釐清一些東西.
如果有辦清冊,農地有建物就較麻煩.
釐清是否為農舍,其實與農地違規有關係.

作者: FlyNews    時間: 2017-3-3 06:26

本帖最後由 FlyNews 於 2017-3-3 06:33 編輯

今天去申請「無自用農舍證明」踏出蓋農舍的第一步,感覺好像被刁難了!
1 只要名下農地有「建物」,包括一道磚牆也不行。我想磚牆也不能住人吧?
2 共有地上有房子,例如古早的三合院,地是共有的,房子是其他族人的,這樣也不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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農舍是要給務農者就近居住,既然你的共有地上已有房子(建物),代表已有地方可以住。
你有地,且地上也有建物,你卻沒辦法住,那是你家族的事....不干政府的事。

反正三合院你也沒法住嘛!
就把三合院共有地的部份賣給其他族人,或與族人換成農地,讓你名下只有單純的農地。
作者: hoca    時間: 2017-3-3 06:39

啊!感謝大家的開釋啦!
經過一個晚上,打算打掉重練!
還是以合法農舍為前提,繼續努力!
作者: gn02996787    時間: 2017-3-3 17:08

跟我當初申請時,遇到一模一樣的問題
我解決方式是
請鄉公所把有問題的土地說清楚
然後把這幾筆土地通通過戶給另一半,夫妻土地贈與會省不少錢(前提要有另一半)
然後再次申請無自用農舍證明
因為名下那些有問題的土地已經過戶給另一半了
所以鄉公所依財產清單去勘查 也不會去那些有問題的地
加油,這只是第一步,合法農舍後面還有很多關卡要過!
作者: hoca    時間: 2017-3-3 18:04

gn02996787 發表於 2017-3-3 17:08
跟我當初申請時,遇到一模一樣的問題
我解決方式是
請鄉公所把有問題的土地說清楚

我也覺得這是唯一解套的方式了,
比所謂的「找對人」去講,算是比較正面的解決辦法。

地不是我的,是老農的,這就有點難解了。

作者: min    時間: 2017-3-5 18:16

gn02996787 發表於 2017-3-3 17:08
跟我當初申請時,遇到一模一樣的問題
我解決方式是
請鄉公所把有問題的土地說清楚

我也是這樣處理模式!!!
作者: WUSpring    時間: 2017-11-7 20:48

我的在農業區的建地上的住家都不給過,搞得蓋農舍要兩袖清風,身無雜地,才可以蓋,刁民啊!
作者: stella2013    時間: 2017-11-9 01:13

共有地上有房子,例如古早的三合院...要申請新建農舍應該無解
申請新建農舍,用意是給新農或農二代有個住所好重事農作,依照法規是農地的10/1
不知將舊的三合院打掉或翻修是否可以,或在10/1規定範圍內增建

違法的農舍一間又一間蓋,眉角就是人家一塊地就蓋一間豪宅..現在還要退還罰款才厲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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