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標題: 土地換算的迷思 [打印本頁]

作者: 2home    時間: 2006-7-7 11:57     標題: 土地換算的迷思

最近發現有趣的現象,大家都習慣使用甲 或分或 坪 來當單位,所以1甲=10分 , 有些仲介喜歡說 有 2.5分就可以蓋農舍,那意思就是說 1甲可以分給4個人切成2.5分合法蓋農舍,其實 2.5 分換算成坪數只有733坪,應該不到756坪可以合法蓋農舍,應該要以權狀上的平方公尺來算才是正確的,也就是要滿 2500 平方公尺 以上才能合法蓋農舍,一坪都不能少.
作者: km8332    時間: 2006-7-7 20:50

法律條文應該也不是寫756坪,而是0.25公頃。
所以正確應該是大於0.25公頃、或是756.25坪、或是0.257755甲、或是2500平方公尺。
作者: hsiehlc    時間: 2006-7-8 06:28

小弟因此衍生一個疑問,將來有可能遇到:
如果買地前土地大於2500平方公尺,但在申請農舍前,若因道路拓寬的緣故,面積減少為小於2500平方公尺,那怎麼辦?
作者: 2home    時間: 2006-7-8 09:44

應該是己權狀上寫的為準,少一坪都不行哦!

post by ""hsiehlc""
小弟因此衍生一個疑問,將來有可能遇到:
如果買地前土地大於2500平方公尺,但在申請農舍前,若因道路拓寬的緣故,面積減少為小於2500平方公尺,那怎麼辦?

作者: hsiehlc    時間: 2006-7-9 16:42

post by ""2home""
應該是己權狀上寫的為準,少一坪都不行哦!

嗯  了解... 哪買地前就需要先了解拓寬可能徵收面積跟時間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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