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標題: 新聞: 陸客國賠? 廣義適「兩岸關係條例」 [打印本頁]

作者: lswang    時間: 2010-10-30 14:57     標題: 新聞: 陸客國賠? 廣義適「兩岸關係條例」

〈快訊〉陸客國賠? 廣義適「兩岸關係條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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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0-10-30 11:20:18 TVBS 


魂斷蘇花公路,創意旅行團的龔艷確定罹難,除了可以獲得510萬的旅遊保險賠償,是否能申請國賠呢?旅遊公會也委託律師李永然協調。

蘇花公路發生坍方事件,到今天已經第10天,但是到目前為止還有23人下落不明,家屬心急如焚,今天上午,旅遊公會也委託律師李永然,前往提供國賠相關法律諮詢。

律師李永然:「如果是按照目前,我們台灣是有所謂的兩岸關係條例,所以如果按照兩岸關係條例的話,這個大陸地區人民跟台灣地區人民,都還是屬於在我們目前現行法律概念底下所認定的,所謂的在中華民國領域內的人民的概念在處理,應當如果是按照兩岸關係條例現在處理的觀念,應該還是屬於國家賠償法的適用範圍,除非將來國家賠償法再做一些修改。」

律師表示,其實這些大陸旅客,如果按照兩岸關係條例來看的話,基本上是可以申請國賠的,不過這也衍生出所謂的政治問題,也就是到底大陸人民算不算中華民國的一份子?後續發酵,值得關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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算不算政治議題?    我的看法是: 他們又沒在台灣繳稅, 怎麼可以要我們的國賠? 為什麼會有人抛出這種議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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