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home 打造桃花源

標題: 網路「噓文」 當心被告! [打印本頁]

作者: km8332    時間: 2010-12-28 09:08     標題: 網路「噓文」 當心被告!

最近又看到糾纏不清的發文,如果照我以前的脾氣,非得要講幾句話,可是每次結果都是記錄輝煌,要站長出來打圓場,鎖文結案。
為了避免被引君入甕,轉載民視新聞曾報導過的舊文,自勵與互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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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視 (2010-11-16 21:55)
玩過BBS討論版的人都知道,對文章有不同意見,可以發出所謂的噓文回應,只是有網友因為醫學觀點不同,回了只有你會造謠這樣的話,就被告妨礙名譽,另外也有人對被管制休假的阿兵哥,回了地上菜蟲撿一撿吧,也被告,因此有立委憂心網路興訟浮濫的問題。看著BBS上的對話,中醫系畢業的廖先生很無奈,為了生薑能不能治脹氣,和網友引發筆戰,最後卻被控妨害名譽為了這些網路回應,廖先生最近得經常從老家彰化,北上出庭其實為了版上討論的醫學問題,見解不同,還有100多個人被告。

而提出訴訟的,正是這位江姓網友引發爭議的還有段文章,有位快要退伍的阿兵哥,碰上ECFA遊行管制休假,上網抒發心情,引來網友回應,像是好菜、草莓、D能而等字眼,結果通通被告,只是這位黃同學也受波及。只是這樣現象,已經引發立委和法界人士憂心,不管有沒有造成箝制言論自由,興訟浮濫,由於現行法律上,妨害名譽屬於告訴乃論,網路上發言前,恐怕得先三思後行。
作者: 2home    時間: 2010-12-28 12:39

其實嚴格說,每個人用放大鏡來檢視都是有前科的,只是有沒有被人發現,被發現有沒有人提告,沒有人提告,就沒有罪! 這就和逃漏稅一樣,沒有人檢舉,沒有人發現,就沒有事!

記得網路上有個虐貓人,在網路上被網友臭罵到快翻掉,幾個月後,虐貓人把這些臭罵的文章,從 google 一篇一篇翻出來, 將證據整理成冊,一個一個告毀謗污辱!
作者: 楓之戀    時間: 2010-12-28 13:45

見怪不應
其怪自敗
作者: km8332    時間: 2010-12-30 09:15

見怪不應
其怪自敗
楓之戀 發表於 2010-12-28 13:45


我是很佩服大家的修養!
看到白目人又在大放厥詞時,有人會苦口婆心的勸說,我是沒耐性,真想叫他馬上閉口。
不過這次,我是有聽老婆的話,人多的地方不要去。
老婆也講了一段歷史給我聽,當初在大學時,她對宗教哲學有興趣,沒想到惹到摩門傳教士,被他們鍥而不捨的精神給嚇壞了,躲在宿舍裡,他們還會在門外站岡。
從此,老婆就對摩門教敬謝不敏。
有時,對知識分子熱心傳教,反而是反效果。
人家會懂得比你少嗎?機緣未到,倒是真的。
這是老婆對我的啟發。
作者: One    時間: 2011-1-7 10:59

網路上罵人會被罰台票5000元,
請參考:
網路上罵人 女大生罰5千  
【聯合報╱記者陳永順/嘉義報導】 2011.01.07 03:12 am   
2010台灣燈會去年初在嘉義市舉辦期間,唐姓女大學生不滿民俗研究者廖大乙預言可能發生地震的說法,在網路發表「○你媽什麼民俗研究者」等,廖大乙不甘過世的母親受辱,堅持提告,嘉義地方法院審結,依公然侮辱罪判處罰金5千元。

這件風波起因廖大乙(本名廖超偉)在個人部落格及對外發表看法,認為台灣燈會主燈老虎、副燈龍的造型及布置為「龍虎鬥」,預言可能發生地震,提醒注意並設法化解。

20歲的唐姓女大學生在網路留言「○你媽什麼民俗研究者…,炒新聞也不是這樣的…,你吃大便吧你,就是有你這種無聊研究…」等。

廖大乙不滿過世3年的媽媽遭辱罵,向警方報案。嘉義地檢署去年11月傳喚雙方訊問,唐表示是針對台灣燈會相關意見做評論,沒有惡意辱罵之意,但廖大乙認為她缺乏道歉誠意,堅持提告。

檢方依妨害名譽罪嫌將唐女起訴,嘉義地方法院審結,考量唐女審理時表示悔意並當庭道歉,偵審期間有失眠、食慾下降等處於高度壓力情形,內心已受相當譴責等,判處罰金5千元。本案可上訴。 【2011/01/07 聯合報



我是很佩服大家的修養!
看到白目人又在大放厥詞時,有人會苦口婆心的勸說,我是沒耐性,真想叫他馬上閉口。
不過這次,我是有聽老婆的話,人多的地方不要去。
老婆也講了一段歷史給我聽,當初在大學時,她對 ...
km8332 發表於 2010-12-30 09:15

作者: 春江水冷    時間: 2011-1-7 11:18

網路上罵人會被罰台票5000元,
請參考:
網路上罵人 女大生罰5千  
【聯合報╱記者陳永順/嘉義報導】 2011.01.07 03:12 am   
2010台灣燈會去年初在嘉義市舉辦期間,唐姓女大學生不滿民俗研究者廖大乙預言可能發 ...
One 發表於 2011-1-7 10:59



20歲的唐姓女大學生在網路留言「○你媽什麼民俗研究者…,炒新聞也不是這樣的…,你吃大便吧你,就是有你這種無聊研究…」等。

刑事責任.乃 罪刑法定.

以上 20歲的唐姓女大學 客觀上 主觀上 皆已構成犯罪行為.
作者: 2home    時間: 2011-1-7 14:14

記得網路上有一種閒人,時間很多,沒事就在網路上和人起磨擦,接著就是技巧性的激怒不理性的人,造成不理性的人口出惡言,他再copy 起來,去法院控告,並要求賠償,接著法院會通知網站的所有人,並公文要求調閱不理性的人IP,傳被告到庭!

賠償金額的算法,用點閱率來算,若10000人看過,看一次賠精神損失100元,那就是一佰萬,比檢舉達人還狠!

通常被傳喚的人,大都是非常錯愕! 不知自己的發言己觸法! 網路上發言通常都會留下資料證據,無法即時消除,和在市場上罵人,只要不被錄音留下證據,搞羅生門是不一樣的!

當然一般人是不會這麼無聊,但這種人還是存在的! 還是要多提防!
作者: rdmigo    時間: 2011-1-7 14:51

7# 2home


謝謝站大的提醒!與建議!
但是如果要玩玩..有心的閒人!也是很簡單的!
只是多已經這麼溫和的一個論壇(2home)..
怎會有那麼多閒人(我是說我自己)!來找其他的閒人..對叉!
想想我是沒那麼閒啦...只是太閒才來這裡玩玩!
有時掏出幾芭樂啃啃..好像也不錯!不過最近對刀具有點著迷!!
太閒了..來去畫幾張圖..改造幾隻..拉藤用刀具!!
作者: 金桔    時間: 2011-1-7 18:34

記得網路上有一種閒人,時間很多,沒事就在網路上和人起磨擦,接著就是技巧性的激怒不理性的人,造成不理性的人口出惡言,他再copy 起來,去法院控告,並要求賠償,接著法院會通知網站的所有人,並公文要求調閱不理性的人IP,傳 ...
2home 發表於 2011-1-7 14:14



記得網路上有一種閒人,時間很多,沒事就在網路上和人起磨擦,接著就是技巧性的激怒不理性的人,造成不理性的人口出惡言,他再copy 起來,去法院控告,並要求賠償,接著法院會通知網站的所有人,並公文要求調閱不理性的人IP,傳被告到庭!

賠償金額的算法,用點閱率來算,若10000人看過,看一次賠精神損失100元,那就是一佰萬,比檢舉達人還狠!

通常被傳喚的人,大都是非常錯愕! 不知自己的發言己觸法! 網路上發言通常都會留下資料證據,無法即時消除,和在市場上罵人,只要不被錄音留下證據,搞羅生門是不一樣的!

當然一般人是不會這麼無聊,但這種人還是存在的! 還是要多提防!




站長加油.

希望這種事情.不要在 2home 論壇發生.
作者: smhu    時間: 2011-1-7 20:24

站長加油.

希望這種事情.不要在 2home 論壇發生.
金桔 發表於 2011-1-7 18:34


+1
作者: smhu    時間: 2011-1-7 20:39

那天去牽車(又是一段落落長的故事,簡單說就是被機車從肚子撞下去來後機車騎士見闖禍後就跑了,留下錯愕的我),所以攔了一輛小黃,那位大哥一路想盡辦法要早點送我到目的地。路上跟他聊到現在有很多車子都裝行車紀綠器,小心到時被人家潑上網去哦...那位大哥給了我一個大啟示,這社會有兩股力量,一是白道,另外就是維持正義的社會力量囉...講的我啞口無言的,那位大哥聲稱如果惹毛了他,反正爛命一條,現在小黃生意不好做,了不起就去吃沒錢飯而已,誰敢害他被罰錢,那個人以後的好日子就別過了...說得我趕快轉換話題...
作者: ri260    時間: 2011-1-10 13:52

本文章最後由 ri260 於 2011-1-10 16:18 編輯

好奇搜索一下 某金X牌會員紀錄也不差喔 靠幾句嘴賤
(還是那種懂得迴避法律,技巧性嘴賤的高招)
就能把對方引的反擊
不知道是不是來告法X賺$$的...白XX 這金X牌還真身為X募X而不自知
我覺得站長最後判斷鎖文是為了保護大家
畢竟有過笨XX牛這個重大紀錄,站長也更有經驗判斷要怎麼保護大家
雖然笨XX騙的形式上不同
卻是用專業 親切 義工服務 論壇金X元老的身分 讓你上鉤
"引來"到一堆信徒 情況卻比引你失言被告賺$$更嚴重
那些受害者初淚控時+一堆信徒的七嘴八舌.....二度傷害
作者: kevin    時間: 2011-1-10 13:57

最近事忙,完全不知花生省魔術....
真口惜,又錯過精彩的事

好吧~~~不過,想想若只是5000,罵個爽好了....免得內傷,萬一得癌症,不好...
好啦(以上只是內心的聲音,PLEASE IGNORE IT, 因為叔叔有練過的)
作者: qoo3qoo    時間: 2011-1-17 23:09

半百男子上網罵人 被控公然侮辱

【聯合報╱記者何烱榮/即時報導】 2011.01.17 10:12 pm

  
彰化市52歲邱姓男子喜歡上網發表意見,去年5月8日因發表的言論遭網友調侃反擊,他懷疑暱稱「甜甜思樂冰」的郭女也圍剿他,多次留言辱罵她,郭女把被他辱罵的言論燒錄成光碟提告,彰化地檢署檢察官今天依公然侮辱罪將他提起公訴。

邱姓男子辯稱,甜甜思樂冰只是網路虛擬世界中的代號而已,刑法公然侮辱罪的對象,是特定或可特定之人,他是衝著「甜甜思樂冰」這個代號,不代表他在罵郭女。但郭女表示,她的網頁上有個人資料和人頭相片,至少有200名網友知道甜甜思樂冰就是她,辱罵甜甜思樂冰就在辱罵她。


【2011/01/17 聯合報】




記得網路上有一種閒人,時間很多,沒事就在網路上和人起磨擦,接著就是技巧性的激怒不理性的人,造成不理性的人口出惡言,他再copy 起來,去法院控告,並要求賠償,接著法院會通知網站的所有人,並公文要求調閱不理性的人IP,傳 ...
2home 發表於 2011-1-7 14:14

作者: 阿忠    時間: 2011-1-18 00:08

7# 2home


謝謝站大的提醒!與建議!
但是如果要玩玩..有心的閒人!也是很簡單的!
只是多已經這麼溫和的一個論壇(2home)..
怎會有那麼多閒人(我是說我自己)!來找其他的閒人..對叉!
想想我是沒那麼閒啦...只是 ...
rdmigo 發表於 2011-1-7 14:51

rdmigo大的刀具可否拍幾張照讓我ㄧ起分享您的成果,謝謝您喔.
作者: 陳青    時間: 2012-5-19 07:30

冤家宜解不宜結。
察覺有人不高興,
趕緊遠離不惹他。

一味想教訓他人,
還不如教訓自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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