樓主: cheng95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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假農舍真逃稅 1.2萬戶被抓包 [複製鏈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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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9#
發表於 2011-1-13 13:40:28 |只看該作者.....載入全部圖片 用LINE傳送 . 分享到FB
48# 阿俊

俊大, 依小弟看, 宜蘭越來越不好玩了, 趁早轉戰花蓮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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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8#
發表於 2011-1-13 13:32:50 |只看該作者.....載入全部圖片 用LINE傳送 . 分享到FB
44# 阿俊
30公頃以下造鎮(土地變更)審察權下放   這麼好?!  以後縣長選舉競爭更激烈了
lswang 發表於 2011-1-13 12:45

今天在中國時報看到    很大的標題
看來這才是我們縣長的終極目的吧  
昨天縣府又發佈新聞稿  說要研議限定一定坪數以下的建築物  在以後徵收時 不發放建物補償金
然後縣府農業局裡訂定了"農村再生條例"的進程表
這年頭好聽的假話還是比難聽的真話吃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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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7#
發表於 2011-1-13 13:06:42 |只看該作者.....載入全部圖片 用LINE傳送 . 分享到FB
阿俊大  希望以下答案可以回答您的部分問題
行政命令(農業用地興建農舍辦法)屬行政機關所訂定  修訂也僅需行政機關  依職權即可  不需經過立法院  但仍須符合法律(母法)(農業發展條例)授權之範圍   因為行 ...
jashuan 發表於 2011-1-13 13:00

那立法院各委員會會期中  所謂    待審之行政命令  為何?
是不是要審察內容是否符合母法之精神呢?
這年頭好聽的假話還是比難聽的真話吃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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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6#
發表於 2011-1-13 13:00:15 |只看該作者.....載入全部圖片 用LINE傳送 . 分享到FB
我有一個問題  如果線上有人懂的請告訴我
1)興建農舍屬行政命令  其內容修改須立法審察(不須三讀)?
2)立法院會期昨天是最後一天..但是  我進立法院全球資料網  所以待審及通過之法律案及行政命令 均未見興建農舍條 ...
阿俊 發表於 2011-1-13 12:34


阿俊大  希望以下答案可以回答您的部分問題
行政命令(農業用地興建農舍辦法)屬行政機關所訂定  修訂也僅需行政機關  依職權即可  不需經過立法院  但仍須符合法律(母法)(農業發展條例)授權之範圍   因為行政命令位階低於法律  行政命令規定不得抵觸法律規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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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5#
發表於 2011-1-13 12:45:11 |只看該作者.....載入全部圖片 用LINE傳送 . 分享到FB
44# 阿俊
30公頃以下造鎮(土地變更)審察權下放   這麼好?!  以後縣長選舉競爭更激烈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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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4#
發表於 2011-1-13 12:34:24 |只看該作者.....載入全部圖片 用LINE傳送 . 分享到FB
我有一個問題  如果線上有人懂的請告訴我
1)興建農舍屬行政命令  其內容修改須立法審察(不須三讀)?
2)立法院會期昨天是最後一天..但是  我進立法院全球資料網  所以待審及通過之法律案及行政命令 均未見興建農舍條例相關內容  但內政部之前又説"最快"2月初可修正通過.....這是怎一回事呢?下一個立法院期開議是何時呢?是不是這次沒排進去?
PS:昨天立法院通過30公頃以下造鎮(土地變更)審察權下放到地方政府去了..這是不是此次阻擋農舍的原因  大家等著看好了
這年頭好聽的假話還是比難聽的真話吃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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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3#
發表於 2011-1-12 22:46:38 |只看該作者.....載入全部圖片 用LINE傳送 . 分享到FB
40# 阿俊


感謝俊大提醒
加油
若無閒事掛心頭
自是人間好時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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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2#
發表於 2011-1-12 10:26:14 |只看該作者.....載入全部圖片 用LINE傳送 . 分享到FB
40# 阿俊
阿俊大哥加油
感謝您幫我們爭取權利
如果沒落日條款
能爭取多幾個月空窗期也好
宜蘭這900多戶小農舍
萬一真的不能增建
我個人一定去蓋十坪大的"資材室狗屋"
900多戶小農舍全是資材室,景觀就會更 ...
iru417 發表於 2011-1-12 06:38

sorry因為我自身也有  ....所以我不搞大不行
這年頭好聽的假話還是比難聽的真話吃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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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1#
發表於 2011-1-12 06:38:17 |只看該作者.....載入全部圖片 用LINE傳送 . 分享到FB
40# 阿俊
阿俊大哥加油
感謝您幫我們爭取權利
如果沒落日條款
能爭取多幾個月空窗期也好
宜蘭這900多戶小農舍
萬一真的不能增建
我個人一定去蓋十坪大的"資材室狗屋"
900多戶小農舍全是資材室,景觀就會更好?
我回宜蘭八年了
八年前就想買小配建
政府單位到現在沒人說是他的疏失
只說這件事合法不合理
那改變不能影響我們這些人的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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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0#
發表於 2011-1-11 21:13:15 |只看該作者.....載入全部圖片 用LINE傳送 . 分享到FB
本文章最後由 阿俊 於 2011-1-11 21:19 編輯
38# 阿俊


狗屋式農舍 縣府擬禁擴建 引反彈
更新日期:2011/01/11 04:11  

〔自由時報記者游明金/宜蘭報導〕宜蘭縣充斥九百多間「狗屋式」農舍,縣府擬禁止增擴建,引起農民反彈。中央擬訂「落日條款」給 ...
歸於田園 發表於 2011-1-11 20:37

你已經取得使用執照了?
如果已取得 正在辦過戶  那你就先過戶吧
最好是可先要求賣方讓你等等月初的確切法令後再過戶..不然萬一過戶後又沒落日條款 你的還有救..你可以立即要求賣方再讓你申請增建完再過戶...因為依內政部的修正條文  你的原地主(須為原老農地主  如果是再換手就失效)還可以增建  過戶給你就不行增建

至於落日條款...由於尚未明確  誰都不知要怎辦...

因為宜蘭縣政府沒擔當不敢當壞人  所以叫內政部修訂落日條款
但內政部不肯淌這混水  叫宜蘭縣政府自己解決修訂前之小農舍的落日條款..
這件事的起緣是
有人在選舉期間陳情說餘屋太多-->選上了開始算帳-->縣府要求最小面積60平方公尺-->叫宜蘭縣建師公會提出最小面積版本或替宜蘭縣政府版背書-->建築師公會提出最小面積為20平方公尺 但須增設一衛浴設備-->最後縣府自行訂定為45平方公尺+1衛浴並訂調為建築師公會主張-->因為縣府私訂法律案抵礪中央法令淪為私生子條款-->當宜蘭縣議會藍營磨刀準備質詢縣長時-->田立委向內政部要求增設興建農舍條例第三條第六款   興建農舍最小面積須為45平方公尺-->內政部允許但又不干願替宜蘭縣背黑鍋   所以再增列第七款(老農資格認定..除繼承來之農舍可申請增建外  其餘過戶行為均視為新農 須依農舍現況居住  不得申請增建)--->田立委可能不察所以於上星期五下午六點與綠委於三立新聞台(54)召開記者會  會中宣佈已和內政部達成共識 將於月底前修法完成  最小面積未達45平公尺上之小農舍不得增建  並言明就是為了不讓"建商"有機會增建 所以如此迅速修改-->我當時便當吃一半 就放下了->連絡所有小農舍客戶及代書及綠營人士  告知田委員記者會內容-->星期六成功欄到縣長並詢問 他回覆是中央政策 與其無關 轉頭即走--->星期日找到綠營委員告知田委員記者會內容 他回答說星期一會求證-->本人並於星期一公佈田委員所有的服務專線-->一天內所有田委員的通訊均關閉-->經其他人士找到田委員老公詢問--->他老公回覆"不可能有說"-->星期一晚宜蘭縣綠營會議-->田委員發誓要找到星期五三立新聞劃面出來召開說明會並信誓旦旦說是新聞台移花接木--->今天一大早自由時報內容是縣長於會前之想法  於是縣長一大早再召開說明說有"落日條款至101年底"(早上綠營委員叫我回家看電視   並表達前一晚的開會內容.....說好像很嚴重)
以上    是這几天發生的事....請自行參考判斷之.............
二個立委接受我的陳情書是今天回應我的...明確表達對內容不知情  但警覺有問題  要去了解再回覆

我的問題在FB都有明確表達出了  而且用本名  我的好友名單藍綠都有...故意說給他們看  網友如果有去看  看看就好 別淌這混水
這年頭好聽的假話還是比難聽的真話吃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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